当前位置: 主页-校园新闻

湖北:开展2020年湖北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推荐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5日责任编辑:林小果来源:凤凰资讯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经信局:

  为推进制造强省建设,深入实施“湖北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工程”,决定2020年继续在全省开展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经信局按照《湖北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实施方案(2020版)》要求,认真组织开展2020年度省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推荐;

  二、申报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三、请各地经信局对企业申报材料审查核实后,按照推荐的先后顺序填报项目汇总表,于9月27日前行文报送我厅(纸质版申报书一式一份,并附电子版)。

  联 系 人:张晓风

  联系电话:027-87236978

  邮 箱:hubeijxqcc@163.com

  附件:湖北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实施方案(2020版)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

2020年9月2日

附件  湖北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实施方案  (2020版)

  智能转型是建设制造强省的关键。实现“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制造,是制造业发展的新趋势,也是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核心所在。为推进制造强省建设,深入实施“湖北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工程”,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的深度融合,加快智能制造先行区建设,打造全国智能制造发展高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湖北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实施思路

  立足省情、统筹规划、分类施策、分步实施,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项目应用为切入点,持续推进全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进一步扩大行业和区域覆盖面,全面启动传统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开展离散型智能制造、流程型智能制造等智能制造新模式的试点示范,继续注重发挥企业积极性、注重智能化持续增长、注重关键技术装备安全可控、注重基础与环境培育,逐步探索与实践有效的经验和模式,不断丰富成熟后在制造业各领域全面推广。

  二、湖北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实施目标

  继续在全省范围内遴选一批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通过试点示范,进一步提升高档数控机床与工业机器人、增材制造装备、智能传感与控制装备、智能检测与装配装备、智能物流与仓储装备五大关键技术装备,以及工业互联网创新能力,形成关键领域智能制造标准,不断形成并推广智能制造新模式。并通过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持续实施,实现运营成本降低20%,产品研制周期缩短20%,生产效率提高20%,产品不良品率降低10%,能源利用率提高10%。

  三、湖北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遴选范围

  分类开展离散型智能制造、流程型智能制造、网络协同制造、大规模个性化定制、远程运维服务5种智能制造新模式的试点示范,鼓励新技术集成应用。推荐项目具有以智能车间/工厂为载体,以关键制造环节智能化为核心,以端到端数据流为基础、以网络互联为支撑等特征,可有效缩短产品研制周期、降低运营成本、提高生产效率、提升产品质量、降低资源能源消耗。

  四、湖北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推荐条件

  (一)项目实施单位应在湖北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并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中查询信用状况良好。

  (二)项目技术上处于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示范项目使用的装备和系统需自主安全可控。

  (三)项目须符合《2020年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要素条件》(附件1)中相应类别的具体要求,且具有可复制性可推广性。

  (四)项目实施良好,且在降低运营成本、缩短产品研制周期、提高生产效率、降低产品不良品率、提高能源利用率五个方面成效显着。

  五、湖北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推荐程序及要求

  (一)省经信厅向各地经信局发文,启动当年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遴选工作,组织试点示范项目推荐。

  (二)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原则,各地优先推荐基础条件好、成长性强、符合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要求、开展多种模式试点示范的项目,并按推荐项目的优先顺序填报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汇总表(附件2)。

  (三)各地于规定时间前将项目汇总表一式一份、申报书(附件3)一份及其电子版报省经信厅装备工业处。

  (四)省经信厅对各地推荐项目,组织实地查看,召开相关领域专家评审会,按照科学、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评审。

  (五)省经信厅通过其门户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示评审结果,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政策措施

  (一)省经信厅对通过公示的项目确认为“湖北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发文予以公布,优先推荐参加国家、省智能制造领域项目遴选;对主要承担单位授予“湖北省智能制造示范单位”牌匾。

  (二)各地应加强对试点示范项目的指导,并结合本地实际给予资金、要素保障等鼓励支持。

  (三)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和单位自发文公布之日起有效期3年,实行动态调整,不能保持达到《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要素条件》要求的,将予以剔除。

  七、附则

  本实施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省经信厅负责解释,并根据执行情况修改完善。

  附件:1.2020年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要素条件

2.2020年湖北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汇总表

3.湖北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

附件12020年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要素条件

  根据《智能制造发展规划(2020-2020年)》《智能制造工程实施指南(2020-2020年)》的要求,重点围绕五种智能制造模式,鼓励新技术集成应用,开展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为做好项目遴选工作,特制订本要素条件。

  一、智能制造模式要素条件

  (一)离散型智能制造

1.车间/工厂的总体设计、工艺流程及布局均已建立数字化模型,并进行模拟仿真,实现规划、生产、运营全流程数字化管理。

2.应用数字化三维设计与工艺技术进行产品、工艺设计与仿真,并通过物理检测与试验进行验证与优化。建立产品数据管理系统(PDM),实现产品设计、工艺数据的集成管理。

3.制造装备数控化率超过70%,并实现高档数控机床与工业机器人、智能传感与控制装备、智能检测与装配装备、智能物流与仓储装备等关键技术装备之间的信息互联互通与集成。

4.建立生产过程数据采集和分析系统,实现生产进度、现场操作、质量检验、设备状态、物料传送等生产现场数据自动上传,并实现可视化管理。

5.建立车间制造执行系统(MES),实现计划、调度、质量、设备、生产、能效等管理功能。建立企业资源计划系统(ERP),实现供应链、物流、成本等企业经营管理功能。

6.建立工厂内部通信网络架构,实现设计、工艺、制造、检验、物流等制造过程各环节之间,以及制造过程与制造执行系统(MES)和企业资源计划系统(ERP)的信息互联互通。

7.建有工业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防护体系,具备网络防护、应急响应等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建有功能安全保护系统,采用全生命周期方法有效避免系统失效。

  通过持续改进,实现企业设计、工艺、制造、管理、物流等环节的产品全生命周期闭环动态优化,推进企业数字化设计、装备智能化升级、工艺流程优化、精益生产、可视化管理、质量控制与追溯、智能物流等方面的快速提升。

  (二)流程型智能制造

1.工厂总体设计、工艺流程及布局均已建立数字化模型,并进行模拟仿真,实现生产流程数据可视化和生产工艺优化。

2.实现对物流、能流、物性、资产的全流程监控,建立数据采集和监控系统,生产工艺数据自动数采率达到90%以上。实现原料、关键工艺和成品检测数据的采集和集成利用,建立实时的质量预警。

3.采用先进控制系统,工厂自控投用率达到90%以上,关键生产环节实现基于模型的先进控制和在线优化。

4.建立生产执行系统(MES),生产计划、调度均建立模型,实现生产模型化分析决策、过程量化管理、成本和质量动态跟踪以及从原材料到产成品的一体化协同优化。建立企业资源计划系统(ERP),实现企业经营、管理和决策的智能优化。

5.对于存在较高安全与环境风险的项目,实现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和危险源的自动检测与监控、安全生产的全方位监控,建立在线应急指挥联动系统。

6.建立工厂通信网络架构,实现工艺、生产、检验、物流等制造过程各环节之间,以及制造过程与数据采集和监控系统、生产执行系统(MES)、企业资源计划系统(ERP)之间的信息互联互通。

7.建有工业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防护体系,具备网络防护、应急响应等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建有功能安全保护系统,采用全生命周期方法有效避免系统失效。

  通过持续改进,实现生产过程动态优化,制造和管理信息的全程可视化,企业在资源配置、工艺优化、过程控制、产业链管理、节能减排及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智能化水平显着提升。

  (三)网络协同制造

1.建有网络化制造资源协同云平台,具有完善的体系架构和相应的运行规则。

2.通过协同云平台,展示社会/企业/部门制造资源,实现制造资源和需求的有效对接。

3.通过协同云平台,实现面向需求的企业间/部门间创新资源、设计能力的共享、互补和对接。

4.通过协同云平台,实现面向订单的企业间/部门间生产资源合理调配,以及制造过程各环节和供应链的并行组织生产。

5.建有围绕全生产链协同共享的产品溯源体系,实现企业间涵盖产品生产制造与运维服务等环节的信息溯源服务。

6.建有工业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防护体系,具备网络防护、应急响应等信息安全保障能力。

  通过持续改进,网络化制造资源协同云平台不断优化,企业间、部门间创新资源、生产能力和服务能力高度集成,生产制造与服务运维信息高度共享,资源和服务的动态分析与柔性配置水平显着增强。

  (四)大规模个性化定制

1.产品采用模块化设计,通过差异化的定制参数,组合形成个性化产品。

2.建有基于互联网的个性化定制服务平台,通过定制参数选择、三维数字建模、虚拟现实或增强现实等方式,实现与用户深度交互,快速生成产品定制方案。

3.建有个性化产品数据库,应用大数据技术对用户的个性化需求特征进行挖掘和分析。

4.个性化定制平台与企业研发设计、计划排产、柔性制造、营销管理、供应链管理、物流配送和售后服务等数字化制造系统实现协同与集成。

  通过持续改进,实现模块化设计方法、个性化定制平台、个性化产品数据库的不断优化,形成完善的基于数据驱动的企业研发、设计、生产、营销、供应链管理和服务体系,快速、低成本满足用户个性化需求的能力显着提升。

  (五)远程运维服务

1.采用远程运维服务模式的智能装备/产品应配置开放的数据接口,具备数据采集、通信和远程控制等功能,利用支持IPv4、IPv6等技术的工业互联网,采集并上传设备状态、作业操作、环境情况等数据,并根据远程指令灵活调整设备运行参数。

2.建立智能装备/产品远程运维服务平台,能够对装备/产品上传数据进行有效筛选、梳理、存储与管理,并通过数据挖掘、分析,向用户提供日常运行维护、在线检测、预测性维护、故障预警、诊断与修复、运行优化、远程升级等服务。

3.智能装备/产品远程运维服务平台应与设备制造商的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PLM)、客户关系管理系统(CRM)、产品研发管理系统实现信息共享。

4.智能装备/产品远程运维服务平台应建立相应的专家库和专家咨询系统,能够为智能装备/产品的远程诊断提供智能决策支持,并向用户提出运行维护解决方案。

5.建立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具备信息安全防护能力。通过持续改进,建立高效、安全的智能服务系统,提供的服务能够与产品形成实时、有效互动,大幅度提升嵌入式系统、移动互联网、大数据分析、智能决策支持系统的集成应用水平。

  二、新技术创新应用要素条件

  (一)工业互联网

1.建立工业互联网工厂内网,采用5G、工业以太网、工业PON、工业无线、IPv6等技术,实现生产装备、传感器、控制系统与管理系统等的互联,实现数据的采集、流转和处理;利用IPv6、工业物联网等技术,实现与工厂内、外网的互联互通,支持内、外网业务协同。

2.采用各类标识技术自动识别零部件、在制品、工序、产品等对象,在仓储、生产过程中实现自动信息采集与处理,通过与国家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系统对接,实现对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

3.实现工厂管理软件之间的横向互联,实现数据流动、转换和互认。

4.在工厂内部建设工业互联网平台,或利用公众网络上的工业互联网平台,实现数据的集成、分析和挖掘,支撑智能化生产、个性化定制、网络化协同、服务化延伸等应用。

5.通过部署和应用工业防火墙、安全监测审计、入侵检测等安全技术措施,实现对工业互联网安全风险的防范、监测和响应,保障工业系统的安全运行。

  (二)人工智能

1.关键制造装备采用人工智能技术,通过嵌入计算机视听觉、生物特征识别、复杂环境识别、智能语音处理、自然语言理解、智能决策控制以及新型人机交互等技术,实现制造装备的自感知、自学习、自适应、自控制。

2.结合行业特点,基于大数据分析技术,应用机器学习、知识发现与知识工程以及跨媒体智能等方法,在产品质量改进与缺陷检测、生产工艺过程优化、设备健康管理、故障预测与诊断等关键环节具备人工智能特征。

3.目标产品采用智能感知、模式识别、智能语义理解、智能分析决策等核心技术,实现复杂环境感知、智能人机交互、灵活精准控制、群体实时协同等方面性能和智能化水平的显着提高。

4.人工智能技术已在产品开发、制造过程等产品全生命周期过程中实际运用,实现对制造过程优化,技术方案和应用模式等具有可复制性、可推广性。

  附件22020年湖北省智能制造试点示范推荐项目汇总表

网络热门关键词

  • 1、菜市口黄金
  • 2、爱意文学
  • 3、八卦天后第六季
  • 4、鸦林镇
  • 5、民兴账号
  • 6、灵魂紫电
  • 7、rosimm官网
  • 8、富贵车皮具加盟
  • 9、肥城交警
  • 10、局长成长
第一中学——为您搜集全国各地一中网站信息联系方式。
网站简介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2014 www.15033.cn, In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