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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才市场人才集体户口管理服务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22年5月26日责任编辑:林小果来源:新民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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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给大家整理的是浙江省人才市场集体户口的办事指南(全杭州的集体户口要求基本差不多)。具体如下:

一、事项名称

人才集体户口管理服务

二、经办依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人才集体户口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83号)

三、经办内容

出具同意挂靠人才集体户证明

四、经办规程

(一)、受理条件

(1)符合本市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受理条件,且人事档案在浙江省人才市场管理;

(2)符合本市公安部门规定的进杭落户条件或市内集体户口迁移条件;

(3)工作单位无集体户口,且本人不具备独立立户或亲属投靠等落户条件。

(二)、所需材料

(1)户口挂靠当事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一寸照免冠照、《社会关系表》;

(2)杭州市房产档案馆(上城区开元路40号)出具的在杭(包括杭州市主城区、萧山区、余杭区、大江东产业集聚区)无房证明(《杭州市区住房情况查询记录》)原件,其中已购房未交付的须另提供《购房合同》,已婚人员须提供结婚证书和配偶在杭无房证明。未婚人员需填写《单身申明具结书》;

(3)本市公安部门规定的进杭落户申请(审批)材料(按本市公安部门要求提供,可参考附件1)(市内迁移人员无需提供)

(4)杭州市区集体户口《常住人口登记卡》原件(市外迁入人员无需提供)。

(三)、经办流程

应届毕业生、历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历届毕业生:户口挂靠当事人人事档案到达浙江省人才市场后,取人事代理号,开具存档证明→取翠苑户籍号 →提交经办所需材料→由翠苑派出所工作人员审核受理;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

具有中级专业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人员、紧缺专业大专及其他人才引进落户人员:户口挂靠当事人人事档案到达浙江省人才市场后,取人事代理号,提交经办所需材料→材料初审,符合人才市场集体户口挂靠受理条件的,办理集体户口挂靠手续,出具《浙江省人才市场户籍联系函》;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持《浙江省人才市场户籍联系函》和公安部门规定的落户申请材料去杭州市公安局办理户口准迁审批手续)→取翠苑户籍号→由翠苑派出所工作人员审核受理;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

(四)、注意事项

(1)进杭落户申请由公安部门负责审核审批,本市场出具的《同意挂靠人才集体户证明》,仅作为同意户口挂靠人才集体户的意思表达,并不代表公安部门落户审核审批意见;

(2)落户申请(审批)材料由公安部门负责审核审查,浙江省人才市场材料初审仅作为集体户挂靠受理之依据,并不代表公安部门材料审核审查意见,申请人员应严格按照本市公安部门的要求提交相关申请(审批)材料,如有不齐全或不正确,请按公安部门的要求及时补正;

(3)浙江省人才市场人才集体户,不受理随迁子女和配偶、子女、夫妻和父母投靠等人员的户口挂靠;不受理原杭州市区家庭户口的挂靠;

(4)符合进杭落户条件人员还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落户:本人(配偶、子女)在杭合法固定住所、有家庭户的亲友处、工作单位集体户等;

(5)根据人社厅发〔2020〕183号文件规定,人才集体户口是指户籍随同本人人事档案存放在县级以上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集体户上的流动人员户口,对工作单位无集体户口,且本人不具备独立立户或亲属投靠等落户条件的存档人员提供过渡性质的集体户口管理服务。当工作单位设立集体户口或本人具备独立立户、亲属投靠等落户条件后或人事档案从浙江省人才市场转出,应及时将户口从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集体户中迁出。公安机关将定期会同浙江省人才市场组织相关政府部门联合开展集体户清理工作,将具备户口迁出条件的流动人员户口从人才市场集体户迁出。

五、附件

(一)附件1:部分人才进杭落户申请(审批)材料清单

(本清单根据本市公安部门的相关政策和要求摘录整理,仅供参考,如有出入和变化,请以本市公安部门现行规定要求为准,具体可咨询本市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

1、申请(审批)材料一:

申请人员类别

材料名称

备 注

全日制应届普通高校研究生

①①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②②户口迁移证(或户口簿、户籍证明)、有效身份证

《户口迁移证》上的迁往地址须为杭州市,应届毕业生政策截止到当年的12月31日止

全日制历届普通高校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年龄50周岁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55周岁以下)

①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由“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出具)

②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户籍证明)、有效身份证

持有《户口迁移证》的,《户口迁移证》上的迁往地址须为杭州市

全日制应届普通高校本科、专科生

(在杭(不含富阳区、临安市、桐庐县、建德市、淳安县)落实工作单位,与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签约期须一年以上,并在职)且现由该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①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②户口迁移证(或户口簿、户籍证明)、有效身份证

③与现在杭工作单位签订的签约期在一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复印件

④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用人单位为当事人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即《浙江省社会保险参保证明(个人专用)》

①《户口迁移证》上的迁往地址须为杭州市,应届毕业生政策截止到当年的12月31日止

②《户口迁移证》迁往地址不是杭州市以及所载内容有涂改、修改的,须回原户口迁出地派出所重新打印出具

③参保证明须在办理落户当月开具并加盖公章,证明上显示的当前缴费状态为已参保或已缴,且当前参保单位名称、现《劳动(聘用)合同》签约单位名称上的就业单位名称须一致,

④在杭州市区自主创业的毕业生,以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本人须为法定代表人,如是五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营业执照须有效营业期限内)代替第③项申请材料

申请人员类别

材料名称

备 注

全日制历届普通高校本科生

(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年龄45周岁以下;2、在杭(不含富阳区、临安市、桐庐县、建德市、淳安县)落实工作单位,与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签约期须一年以上,并在职)且现由该单位缴纳社会保险;3、符合在杭居住1年及以上并连续缴纳1年及以上社会保险(不含补缴)的条件)

①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由“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出具)

②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户籍证明)、有效身份证

②现在杭工作单位签订的签约期在一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复印件

④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用人单位为当事人正常缴纳的1年及以上社会保险证明(即《浙江省社会保险参保证明(个人专用)》(不含补缴)

⑤杭州城区申领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原件/复印件、《浙江省临时居住证》原件/复印件、《浙江省人才居住证》原件/复印件

①持有《户口迁移证》的,《户口迁移证》上的迁往地址须为杭州市

③连续缴纳1年及以上社会保险(不含补缴),是指从公安部门受理之日起往前推2年内在杭州市区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的社保,且当前为已参保状态(自办理之月起往前允许有3个月及以下的未到账),期间有1个月以上(不含1个月)补缴记录的,从最后1次补缴记录的次月开始计算期限

④参保证明须在办理落户当月开具并加盖公章,证明上显示的当前参保单位名称与现《劳动(聘用)合同》签约单位名称须一致

⑤在杭居住时间的认定,凭当事人在杭州城区申领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浙江省临时居住证》、《浙江省人才居住证》或“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信息管理系统”登记的城区居住信息(中断30天及以上,从新登记之日起计算)

⑥在杭州市区自主创业的毕业生,可用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本人须为法定代表人,如是五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营业执照须有效营业期限内)代替第③项申请材料)

申请人员类别

材料名称

备 注

全日制历届普通高校紧缺专业专科生

(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年龄35周岁以下;2、在杭(不含富阳区、临安市、桐庐县、建德市、淳安县)落实工作单位,与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签约期须一年以上,并在职)且现由该单位缴纳社会保险;3、符合在杭居住1年及以上并连续缴纳1年及以上社会保险(不含补缴)的条件)

①毕业证书

②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户籍证明)、有效身份证

③与现在杭工作单位签订的签约期在一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

④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用人单位为当事人正常缴纳的1年及以上社会保险证明(即《浙江省社会保险参保证明(个人专用)》(不含补缴)

⑤在杭州城区申领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浙江省临时居住证》、《浙江省人才居住证》

①持有《户口迁移证》的,《户口迁移证》上的迁往地址须为杭州市

②连续缴纳1年及以上社会保险(不含补缴),是指从公安部门受理之日起往前推2年内在杭州市区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的社保,且当前为已参保状态(自办理之月起往前允许有3个月及以下的未到账),期间有1个月以上(不含1个月)补缴记录的,从最后1次补缴记录的次月开始计算期限

③参保证明须在办理落户当月开具并加盖公章,证明上显示的当前参保单位名称与现《劳动(聘用)合同》签约单位名称须一致

④在杭居住时间的认定,凭当事人在杭州城区申领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浙江省临时居住证》、《浙江省人才居住证》或“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信息管理系统”登记的城区居住信息(中断30天及以上,从新登记之日起计算)

⑤紧缺专业专科生是指毕业证书上的所学专业名称与本市公布的紧缺专业目录名称一致人员(详见附件2)

⑦杭州市区自主创业的毕业生,可用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本人须为法定代表人,如是五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营业执照须有效营业期限内)代替第③项申请材料)

申请人员类别

材料名称

备 注

中级职称人员

(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年龄45周岁以下;2、在杭(不含富阳区、临安市、桐庐县、建德市、淳安县)落实工作单位,与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签约期须一年以上,并在职)且现由该单位缴纳社会保险;3、符合在杭居住1年及以上并连续缴纳1年及以上社会保险(不含补缴)的条件)

①毕业证书

②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有效身份证

①③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②④与现在杭工作单位签订的签约期在一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

⑤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用人单位为当事人正常缴纳的1年及以上社会保险证明(即《浙江省社会保险参保证明(个人专用)》(不含补缴)

⑥在杭州城区申领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浙江省临时居住证》、《浙江省人才居住证》

①连续缴纳1年及以上社会保险(不含补缴),是指从公安部门受理之日起往前推2年内在杭州市区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的社保,且当前为已参保状态(自办理之月起往前允许有3个月及以下的未到账),期间有1个月以上(不含1个月)补缴记录的,从最后1次补缴记录的次月开始计算期限

②参保证明须在办理落户当月开具并加盖公章,证明上显示的当前参保单位名称与现《劳动(聘用)合同》签约单位名称须一致

③在杭居住时间的认定,凭当事人在杭州城区申领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浙江省临时居住证》、《浙江省人才居住证》或“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信息管理系统”登记的城区居住信息(中断30天及以上,从新登记之日起计算)

④所获中级职称如需相应的佐证材料,请按公安部门的要求提供

高级职称人员

(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副高职称年龄50周岁以下,正高职称年龄55周岁以下;2、在杭(不含富阳区、临安市、桐庐县、建德市、淳安县)落实工作单位,与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签约期须一年以上,并在职)且现由该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①毕业证书

②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有效身份证

③③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④④与现在杭工作单位签订的签约期在一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

⑤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用人单位为当事人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即《浙江省社会保险参保证明(个人专用)》

①参保证明须在办理落户当月开具并加盖公章,证明上显示的当前缴费状态为已参保已到账,且当前参保单位名称与现《劳动(聘用)合同》签约单位名称须一致

③②所获高级职称如需相应的佐证材料,请按公安部门的要求提供

留学回国人员

(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本科及以上学历;2、本科年龄45周岁以下,硕士年龄50周岁以下,博士年龄55周岁以下;3、经省或市人力社保部门办理《留学回国人员工作证》)

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②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有效身份证

③《留学回国人员工作证》

《浙江省海外高层次留学回国人才工作证》须由浙江省专家与留学人员服务中心(杭州市古翠路50号一楼专家与留学中心窗口办理,电话87651281) 《杭州市留学回国人员工作证》须由杭州市专家与留学人员服务中心(杭州市天目山路135号玉泉大厦)办理

2、申请(审批)材料二:

①落户在本人合法固定住所的,需提供住房所有权证或使用权相应凭证(房屋有共有权人的,需同时提供共有权人身份证及同意落户证明);落户在亲友家庭户的,需出具亲友同意落户证明(所有房屋产权人及户主签字同意)及其房产证、户口簿;落户在单位集体户的,出具单位同意落户证明及集体户口簿首页;落户在人才市场集体户的,出具人才市场同意落户证明;

②落户在集体户或亲友家庭户的,还需提供在杭(包括杭州市主城区、萧山区、余杭区、大江东产业集聚区)无房证明(《杭州市区住房情况查询记录》),其中已购房未交付的须另提供《购房合同》,已婚人员须提供结婚证书和配偶、子女在杭无房证明。

③需经市(区)公安机关进杭落户审批人员(持《户口迁移证》的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除外),需提交《进杭落户审批表》(一式两份),《进杭落户审批表》可到公安户籍窗口领取或自行到“平安杭州-杭州市公安局”网页搜索下载,(本科学历人员、留学回国人员需用人单位盖章,国内硕士及以上学历人员无需盖章,可在窗口直接填表)。

※以上申请(审批)材料均须提交原件审核,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报到证、职称证书、劳动(聘用)合同、户口簿、身份证、住房所有权证、居住证、留学回国人员工作证等原件提交审核后须退还的申请材料一般需同时提交复印件。

(二)附件2:杭州市全日制历届普通高校专科毕业生紧缺专业目录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软件工程(计算机软件)、计算机应用与维护、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信息系统、计算机辅助设计、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应用工程、信息工程、信息与计算科学、电子信息工程、电子与信息技术、网络技术与信息处理、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环境艺术设计、环境保护、环境治理工程、城市规划与设计、城市规划、通信工程、通讯技术、通讯与信息技术、通讯与网络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高分子材料、高分子材料与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加工、药学、药物制剂、自动化、电气自动化、电气技术与自动化、工业电气自动化、机械设备及自动化、仪表及自动化、工业自动化、工业与民用建筑、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建筑学、建筑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生物医药工程、生物科学、生物技术、机电一体化、应用电子技术、电子工程、电气技术、精细化工、化学工程、机械设计与制造、模具设计与制造、机械模具、高级护理、国际贸易、市场营销、现代物流。2020年9月新增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环境工程技术、城镇规划、城乡规划、通信技术、高分子材料加工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机械制造与自动化、建筑工程技术、市政工程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国际贸易实务、电子商务、动漫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工艺、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电梯工程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等21个专业。

六、办理地点、办理时间、咨询电话

办理地点:杭州市古翠路50号浙江省人才市场一楼翠苑户籍窗口

办理时间:8:30-12:00;13:30-17:00

咨询电话:0571-88397127

相较于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杭州的落户政策显得较为宽松。今年10月份,杭州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试行)正在“中国杭州”政府网站征求意见。积分指标显示:本科学历、学士学位50分;在杭市区有自购产权住房的积40分;租住合法居住房屋的8分/年,最高40分;依法在杭市区参加社会保险0.25分/月…这意味着杭州即将跟北京、上海城市一样实行积分落户政策(该政策一旦公布,本公众号将在第一时间发布,欢迎关注)。

关于目前杭州的落户政策你有什么评论?你想落户杭州吗?欢迎给我们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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