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校园新闻

重磅改革!福建中小学教师待遇,将不低于当地公务员!

发布时间:2021年2月7日责任编辑:林小果来源:环球网

@福建全体老师

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

发布重磅改革文件

——

《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

改革的实施意见》

提出

要不断提高教师的地位待遇,

让教师成为令人羡慕的职业!

●适当提高中小学高、中级教师岗位比例

●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符合条件的中小学特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按规定享受二级保健

●全面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制度

●在进修培训、职称评聘、表彰奖励等方面向乡村青年教师倾斜

●鼓励民办学校按规定为教职工建立补充养老保险,改善教职工退休后待遇

●经所在单位同意,职业院校教师根据合作协议到企业兼职的,可按规定取得兼职收入

●支持高校建设公共租赁住房

●开展省级教学名师、名校长、教学成果奖评选,重点奖励贡献突出的教学一线教师

答记者问

今天在新闻发布会上,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就《实施意见》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省委教育工委书记,

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林和平

问:教师素质,重在师德。今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大学师生座谈会上强调“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应该是师德师风”,请问省教育厅下一步抓师德师风建设有哪些考虑?

答:近年来我省教育系统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的要求,始终将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摆在突出位置,通过抓师范规范、师德教育、师德示范、师德考核等举措,引导广大教师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下一步省教育厅将根据《实施意见》精神和省领导指示要求,着力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引领,持续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工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着力加强教师队伍党的建设,全面提升教师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不断强化党建引领和党员教师的示范标杆作用。以“立德树人、敬业爱生”为核心,以“教书育人、规范从教”为重点,持续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工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引导教师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广大教师敬业修德、奉献社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引导广大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用真心真情关爱学生,构筑浓厚的师生情谊,用自身的高尚师德影响学生、感染学生,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二是创新载体,着力提升师德教育成效。创新思想政治教育方式方法,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育德与育心相结合、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不断增强亲和力和针对性。实施师德养成教育工程,把师德养成教育贯穿于教师职前培养和职后培训全过程,研制出台在教师培养培训中加强师德修养培训课程标准。建立常态化的新教师入职宣誓制度,增强新教师职业荣誉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健全老教师荣休制度,传承教书育人优秀传统。

三是健全制度,不断加强师德考核监管。把师德建设作为学校工作考核和办学质量评估的重要指标,把师德师风作为教师评价的第一标准,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业绩考核、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优奖励的首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推行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建立教师个人信用记录,完善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着力解决师德失范、学术不端等问题。同时,建立师德状况定期调查分析制度,健全师德重大问题报告制度、快速处置机制及师德失范通报机制,形成问责高压态势,营造“不敢为、不能为、不想为”的良好氛围。

四是强化导向,营造重德养德良好风尚。切实落实好教师待遇,突出教师主体地位,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落实教师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让教师在岗位上有幸福感、事业上有成就感、社会上有荣誉感。加强师德奖励,发掘师德典型,讲好师德故事,注重感召,弘扬楷模,营造崇德向善、见贤思齐、德行天下的浓厚氛围。大力宣传爱岗敬业、默默奉献、辛勤耕耘的广大一线优秀教师,定期开展名优教师评选、“最美教师”寻访等活动,树立起一大批教师职业榜样。大力弘扬师道尊严,正确区分教师正常履职与师德失范界线,保护教师管理教育学生的正当权力。倡导全社会尊师重教,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民间组织对教师出资奖励,开展经常性尊师活动,营造尊师重教良好社会风尚。

省财政厅副厅长陈强

问:《实施意见》要求各级政府要将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教育投入重点予以保障,请问省财政厅近年来就加大教育和教师工作投入采取哪些举措,下一步还有哪些考虑和安排?

答:近年来,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部署,省财政不断完善财政教育投入政策,加大教师队伍建设投入,提高教师待遇保障。2020年,全省教育支出842亿元,比2020年562亿元增加280亿元,年均增长8.4%。我省财政教育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比重在18-21%之间,居全国前列。教育支出中教师工资支出占了很大的比例,保障了教师工资的足额发放,稳定了教师队伍。

首先,在支持教师补充方面,从2020年起,新录用到我省一般转移支付县(区)乡镇及以下的公办农村中小学任教的毕业生,实施农村紧缺师资代偿学费计划,任教满1年后每人每年退费5000元,连续4年退还最高2万元学费。2020年,农村紧缺教师师资代偿学费实施范围由一般转移支付县(区)调整为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2020年,此项工作省财政安排了1500万元。同时,从2020年至2020年,省里对经济困难县新补充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的工资性支出进行经费补助,按每人每年1.5万元的标准,省级财政每年补助20个县600名新补充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的工资性支出。2020年起,调整实施经济欠发达地区补充教师资助计划,按每人每年1.5万元的标准,省财政连续3年补助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新补充教师工资性支出。2020年,此项工作省财政安排资金5500万元。

其次,在支持教师培养和专业发展方面,2020年至2020年,省财政分别安排师资队伍建设资金6000万元、7000万元、11000万元、16000万元,主要用于免费师范生培养;各级各类学校教师、校(园)长省级骨干示范培训,乡村教师、校长能力提升培训,送培送教、跟岗学习和扶贫支教,教育管理干部相关业务培训,教师境外培训等;名优教师和校长培养,包括名师名校长、学科(专业)带头人、名校长后备人选培养、名师名校长工作室建设等;推进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相关项目,包括组织实施教学技能大赛、相关项目评审、课题研究、委托项目以及开展教师节有关活动等;对高校人才培养及市、县(区)教师校长培训工作奖补。

最后,在支持提高教师待遇方面,从2020年起,建立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制度,乡村教师除享受乡镇工作补贴外,按平均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的标准予以生活补助,具体由各地依据学校艰苦边远程度实行差别化的补助标准,补助额度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量,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所需经费由省级财政予以综合奖补。2020年奖补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平均400元,2020年提高到每人每月平均500元。2020年,此项工作省财政安排资金8200万元。同时,从2020年起,国家部署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改革时,省级财政每年补助地方财政12.61亿元,支持地方财政提高中小学教师工资,进一步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

下一步,省财政厅将根据《实施意见》部署,提高师范生生均拨款和师范生奖学金标准,会同省教育厅根据省委省政府的部署适当提高师范生奖学金标准。同时,将指导各级财政优化经费投入结构,优先支持教师队伍建设最薄弱、最紧迫领域,重点用于按规定提高教师待遇保障、加大师范教育投入、提高教师专业能力。

省人社厅副厅长王强

问:本次发布的《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中,在职称评审方面有什么新的改革措施?

答: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教师队伍建设,在职称评审改革上,着力健全制度体系,着力完善评价标准,着力创新评价机制,促进教师全面发展。这次新出台《实施意见》中,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的“更加”:

一是更加畅通教师队伍职业发展的通道空间。在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增设正高级职称序列;在现行标准上,再适当提高中小学高、中级教师岗位的比例,并对在乡村学校任教较长的教师给予适当倾斜,进一步拓展教师队伍职业发展的空间。

二是更加健全完善体现教师职业特性的评价标准。突出师德师风评价,把师德师风作为职称评审的首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加强教育教学能力和实绩的考核评价,不简单用升学率、学生考试成绩、论文和课题等评价教师,引导教师潜心教书育人。

三是更加注重提升职称评审的公信力。健全同行专家评审制度,通过说课讲课、面试答辩、专家评议等多种方式,更为有效对教师能力、业绩等进行评价。探索量化评审,围绕师德师风、教学工作量、教学业绩、教学科研和改革等细化评价内容,并推行评价结果公示制度,接受群众监督。

四是更加扩大用人单位的自主权。继续向高校下放教师、自然科学研究、实验技术和社会科学研究(教育管理)等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权,由高校自主设定聘任条件,在核定岗位结构比例内自主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并发放聘任证书。向各设区市下放中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职称评审权,并探索将中级及以下职称评聘权,下放到部分优质高中学校,由学校自主评审评价、按岗聘任。

省教育厅副厅长陈国龙

问:《实施意见》提出,在优化县域教师资源配置上,强调全面推进“县管校聘”改革,深入推进县域内教师城乡和校际交流,促进师资均衡配置,请问目前推进的情况如何,接下来如何进一步推进?

答:去年,根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和我省《实施意见》精神,在实施教师校长校际交流的基础上,省教育厅联合省直有关部出台《关于深入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闽教师〔2020〕85号),并遴选12个改革试点县(市、区),深入推进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县级机构编制部门按编制标准适时核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县级人社部门按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核定中小学岗位总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和岗位总量内,按照班额、生源等情况,充分考虑乡村小规模学校、寄宿制学校和城镇学校的实际需要,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和岗位数量,并报同级机构编制、人社、财政部门备案。同时,积极推行竞聘上岗制度,建立竞争择优、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目前各县(市、区)交流比例已达到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2%,其中骨干教师交流轮岗达到交流总数的20%左右,有效缩小县域内城乡之间、校际之间师资配置的差距,城乡、校际师资配置不断得到优化。

下一步,省教育厅将联合有关部门按试点先行、以点带面、稳步推进、不断完善的改革步骤,不断推进改革逐步深化,逐步实现县域师资优化配置的目标,促进城乡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问:面对我省教育改革发展的新形势,当前教师教育还面临诸多不适应和挑战,请问《实施意见》对加强教师教育工作有哪些创新举措?

答:当前,我省教师教育仍存在地位弱化、源头不优、质量不高、体系不强等问题和挑战,对此,《实施意见》专门安排两个章节,分为“培养”和“培训”两部分进行部署,主要有以下创新举措:

一是重振师范教育地位。针对师范院校转型举办综合性大学后师范教育专业被弱化问题,明确要求师范院校要突出师范教育主业,师范类在校生原则上不低于三分之一,并明确以市为主管理的本科高校要把保障基础师资培养作为办学重点之一,今年两所原计划停办师范专业的市属本科高校决定继续办好师范专业。省里在师范生拔款、教育硕士博士授予单位及授权点、教师教育师资队伍建设以及学科建设等方面予以倾斜,提高高校举办师范专业的积极性。

二是着力提高生源质量。多举措选拔乐教、适教、善教的优秀学生进入师范专业。在招生制度上,坚持师范专业安排在提前批次招生,鼓励采取“大类招生、二次选拔”方式,办学质量高的高校在录取时可增加面试环节。在培养方式上,采取公费培养、到岗退费、定向培养等方式,并提高师范生专业奖学金等,提高师范专业报考吸引力。在就业渠道上,对通过第三级认证专业的师范毕业生,可不再参加全国教师资格证统考,由高校自行组织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工作,对优秀师范类毕业生可不参加全省统一招考笔试面试,采取专项招聘、双向选择的办法录用。

三是着力提高培养质量。提出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分类推进教师培养模式改革,以实践为导向优化教师教育课程体系,强化师范生“三字一话”(钢笔字、毛笔字、粉笔字和普通话)等教学基本功和技能训练。运用“互联网+”提高师范生信息技术素养,提高教书育人和适应教学发展的能力。明确师范生教育实践不少于半年,并鼓励教育实践与农村顶岗实习支教、学生课后服务相结合。开展教师发展示范校建设,推进政府、高等学校、中小学“三位一体”协同育人,启动师范类专业认证,多举措提高教师培养质量。

四是健全教师专业发展体系。针对教师职后培训体系不强问题,明确要加强各级教师发展机构建设,严把教研员入口关、配足学科教研员,强化研训队伍。实施县级教师进修学校标准化、示范性建设,推进师范院校与教研、培训等资源融合,促进教师培养与专业发展一体化、教科研与职业培训一体化。

下一步,省教育厅还将出台《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细化有关政策举措,推进教师教育全面振兴发展。

来源综合:福建教育微言

文件全文请戳阅读原文

福州日报新媒体编辑 林晏

掌上福州

看新闻都用它

fuzhouribao

fuzhouwb

fzrbjiaoyu

fzrbhappy

fzxww83762780

第一中学——为您搜集全国各地一中网站信息联系方式。
网站简介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2014 www.15033.cn, In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