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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九次会议

发布时间:2021年2月7日责任编辑:李大生来源:南方日报

第九次会议增设人事部 华北事务部 撤销人事局 通过新解放区农业税暂行条例1950年9月5日下午七时半,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在北京中南海勤政殿举行。出席这次会议的有: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毛泽东,副主席朱德、刘少奇、李济深、张澜,委员李立三、林伯渠、吴玉章、彭真、薄一波、聂荣臻、周恩来、董必武、罗荣桓、徐特立、蔡畅、陈云、马叙伦、郭沫若、沈雁冰、陈叔通、司徒美堂、李锡九、黄炎培、蔡廷锴、彭泽民、张治中、傅作义、李烛尘、章伯钧、陈铭枢、柳亚子、张东荪,共三十三人。  列席这次会议的有:人民政协全国委员会在京的委员,秘书长、副秘书长;中央人民政府各院、委、署的负责人,政务院所属各委、部、会、院、署、行的负责人,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所属各部门的负责人;中央人民政府各院、委、署的委员、秘书长、副秘书长及政务院所属各委的委员、秘书长、副秘书长;北京天津两市市长、副市长;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办公厅主任、副主任等共一百六十一人。会议在听取中央人民政府财政部薄一波部长所作的关于新解放区农业税暂行条例草案的说明后,讨论和通过了《新解放区农业税暂行条例》(6章31条)。会议继由政务院周恩来总理兼外交部部长作了外交报告。会议通过了《关于增设中央人民政府人事部及中央人民政府华北事务部的决议》。撤销政务院人事局、中央财经人事局、财政经济委员会、文化教育委员会、政治法律委员会的人事局(处),内务部干部司。和各项任免名单。根据《新解放区农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新解放区的农业税以户为单位,按照农业人口每人平均的农业收入计征。农业收入的计算,以土地的常年应产量为标准,以市斤为单位。不同来源的收入计算方法不同。每户农业人口全年平均农业收入不超过150斤主粮者免征,超过者按照3%至42%的40级全额累进税率计征,农业税地方附加不得超过正税的15%.荒地,以试验为目的的农场、林场,经过县(市)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学校、孤儿院、养老院、医院自耕的土地,机关、部队的农业生产收入已经向国家缴纳生产任务的,可以免征农业税。垦种荒地、轮歇地,可以定期免征农业税。遭受自然灾害者和特别贫困者,经过批准可以减征、免征农业税。在这一时期,农业税负担的基本政策是全国统一的。但具体的征收办法,各地区不尽相同。例如,在征税对象方面,华北区以耕地为农业税的征税对象,耕地的计算单位为标准亩;而其他地区则以土地收入为农业税的征税对象,收入的计算以土地的常年应产量为标准。又如,在税率方面,老解放区实行比例税率,新解放区实行全额累进税率。时任中共中央组织部副部长中共中央纪委副书记安子文任人事部部长时任中共中央华北局第三书记 中共中央华北局党校校长刘澜涛任华北事务部部长两部当时都未配副部长,3个月后才配副部长.1954年9月27日人事部被国务院人事局所取代。1959年6月20日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批准撤销国务院人事局,业务改由内务部管理,成立内务部政府机关人事局。“文化大革命”期间,内务部撤销,有关人事方面的工作移交中央组织部办理,1978年3月成立民政部政府机关人事局。1980年,国务院决定将民政部政府机关人事局与国务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合并,成立国家人事局,直属国务院领导。1982年5月,国家劳动总局、国家人事局、国家编办和国务院科技干部局合并成立劳动人事部。1988年,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劳动人事分离,人事部恢复,将原国家科委科技干部局并入人事部。2020年3月21日人事部再次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所取代。1952年4月18日华北事务部被华北行政委员会所取代.朝鲜战局和我们的方针(一九五○年九月五日)毛泽东在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上的讲话就目前的情况来看,朝鲜战争持久化的可能性正在逐渐增大。过去,我们对于朝鲜战局的估计有速决和持久两种可能性。所谓速决,就是朝鲜人民军乘胜追击,把美军和李承晚的残余伪军赶到海里去。现在美国在朝鲜已经增加了它的军队,因而战争持久的可能性也就随之增加了。朝鲜人民是可能坚持这个持久的战局的,他们动员的人力已超过一百万,朝鲜人民军队现在有十几万人,今后还能继续补充。朝鲜人民斗争很勇敢,美国飞机一面炸桥,朝鲜人民就一面修桥。开始时是白天炸黑夜修,后来则是随时炸随时修,飞机来了,朝鲜人民只在旁边躲一躲,然后还是照旧去修桥。战争开始时,美帝国主义原以为用空军一炸,朝鲜人民就会害怕,结果却碰了一个钉子。这一点也可以说明,朝鲜人民在日本长期统治和压榨之下,一旦站立了起来,就绝不容许任何帝国主义再来侵略他们。朝鲜人民在日本长期的奴役之下,已经变得非常坚决了。东方其他民族在帝国主义的压迫之下,也锻炼得非常坚决了。中华民族就是这样一个坚决战斗的民族。虽然在我们的斗争过程中,有时曾遇到一些困难,但是我们不是靠观音菩萨来救命,而是靠自己的双手去克服困难。在今天,朝鲜战争持久化的可能性虽然增加了,但是最后的胜利还是属于朝鲜人民的,因为全世界爱好和平民主的人民对于朝鲜人民的同情已经和正在不断地增加。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帝国主义帮助蒋介石发动中国内战时,世界的同情就在中国人民方面,越到后来,这种同情就越到中国人民方面来。中国革命是带有世界性质的。中国革命在东方第一次教育了世界人民,朝鲜战争是第二次教育了世界人民。全世界的人都在思考这个问题。朝鲜战争虽然持久不如速决的好,但持久了更可以教育朝鲜人民和世界人民。美帝国主义在今天是有许多困难的,内部争吵,外部也不一致。它在军事上只有一个长处,就是铁多,另外却有三个弱点,合起来是一长三短。三个弱点是:第一,战线太长,从德国柏林到朝鲜;第二,运输路线太远,隔着两个大洋,大西洋和太平洋;第三,战斗力太弱。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德国希特勒的战线是从波罗的海到黑海,日本东条的战线是从中国东北到南洋,都比美国从柏林到朝鲜的战线短。在运输路线上,希特勒从柏林到莫斯科,也比隔着两个大洋要短。在战斗力上,美军不如德、日的军队,这一点不仅郑洞国知道,就是我们八路军也是早就知道的。敌人是不可怕的,它的装腔作势和气势汹汹是吓唬人的。但是,美帝国主义也可能在今天要乱来,它是什么都可能干出来的。假如它要那样干,我们没有准备就不好了,我们准备了就好对付它。所谓那样干,无非是打第三次世界大战,而且打原子弹,长期地打,要比第一、第二次世界大战打得长。我们中国人民是打惯了仗的,我们的愿望是不要打仗,但你一定要打,就只好让你打。你打你的,我打我的,你打原子弹,我打手榴弹,抓住你的弱点,跟着你打,最后打败你。对战争打起来的时候,不是小打而是大打,不是短打而是长打,不是普通的打而是打原子弹,我们要有充分准备。你如果一定要那样干,我们就跟上来。我们要随时准备对付美帝国主义来侵略。我们所进行的军事、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建设事业,都要考虑到敌人就在面前这个情况来讨论和决定。一九五一年的国家概算,也应当这样来制定。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任免的各项名单如下:一、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副秘书长补充名单副秘书长 屈武 现任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参事室副主任。 陶希晋现任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政治法律委员会秘书长。 张唯一现任中央人民政府情报总署副署长。 (免去张唯一现任中央人民政府情报总署副署长职)二、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政治法律委员会副秘书长名单副秘书长 叶笃义 现任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政治法律委员会委员。三、中央人民政府燃料工业部副部长补充名单副部长 刘澜波现任东北人民政府委员。(免去吴德现任中央人民政府燃料工业部副部长职)四、中央人民政府人事部部长名单部长 安子文 现任中国共产党中央组织部副部长。`五、中央人民政府华北事务部部长名单部长 刘澜涛 现任中国共产党中央华北局第三书记,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政治法律委员会委员。六、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蒙古人民共和国大使名单大使吉雅泰七、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大使名单大使 倪志亮八、中华人民共和国驻保加利亚人民共和国大使名单大使 曹祥仁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批准政务院提请任免的各项名单如下:一、河北省人民政府委员补充名单委员 二人(依姓氏笔划为序) 李兴中军人。 周思诚曾任华北军政大学顾问。二、平原省人民政府主席、副主席、委员名单主席 晁哲甫 原任平原省人民政府主席。副主席 罗玉川 现任中央人民政府农业部副部长。 贾心斋原任平原省人民政府副主席。 韩哲一原任平原省人民政府副主席。委员 二十四人(依姓氏笔划为序) 牛连文现任平原省人民政府水利局局长。 王化云现任黄河水利委员会主任。 王振华 现任平原省人民政府教育厅厅长。 王宴卿现任平原省新乡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主席。 王儒林现任平原省人民政府教育厅副厅长。 安志成现任平原省人民政府财政厅厅长。 安法乾现任平原省人民政府合作事业委员会主任。 吴德现任中国共产党平原省委员会书记。 杜毓澐现任平原省人民政府商业厅厅长。 姜纪五现任平原省人民政府农业厅厅长。 孙照寰现任平原省人民政府民政厅厅长。 袁子扬现任平原省人民政府秘书长。 高振武曾任晋冀鲁豫边区政府行政委员。 张含英现任中央人民政府水利部副部长。 , 许禹范 现任平原省农业专科学校副校长。 陈立廷电机工程师。 万丹如(女)曾任中国共产党冀鲁豫区委员会妇女工作委员会副书记。 赵纪彬 现任山东大学校务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赵时真现任中国共产党平原省委员会副书记。 赵霖现任平原省人民政府文物保管委员会副主任。 刘致远现任人民解放军平原省军区司令员。 潘复生现任中国共产党平原省委员会副书记。 鲁士英现任北京师范大学教授。 戴晓东 现任平原省人民政府公安厅厅长。三、察哈尔省人民政府主席、副主席、委员名单主 席 张苏 原任察哈尔省人民政府主席。副主席 王平 现任人民解放军察哈尔军区司令员。 吕复老同盟会会员。委 员 十七人(依姓氏笔划为序) 王俊奎现任北京大学工学院教授。 王梦龄 现任天津市永兴电工厂顾问。 李培之(女)现任中国人民大学教务部副部长,中华全国民主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 李贯英现任察哈尔省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李舜琴现任察哈尔省人民政府文教厅厅长。 李杰三曾任华北人民政府参议。 杜向光现任察哈尔省人民政府财政厅厅长。 邢予洪现任察哈尔省人民政府秘书长。 孙 明 现任察哈尔省总工会主任。 孙敬文 现任察哈尔省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市长。 张献金现任察哈尔省人民政府公安厅厅长。 郭荫南现任察哈尔省宝兴煤矿董事长。 杨士杰现任中国共产党察哈尔省委员会组织部部长。 杨耕田现任中国共产党察哈尔省委员会书记。 贾一波现任察哈尔省人民政府商业厅厅长。 赵子谦现任察哈尔省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常务委员。 韩一钧现任察哈尔省人民政府农业厅厅长。四 东北人民政府工作人员补充名单 人民经济计划委员会副主任 顾卓新 现任东北人民政府财政部部长。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主席、副主席、委员名单主席 于毅夫 原任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主席。副主席 杨英杰 原任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副主席。 王梓木原任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副主席。委员 二十八人(依姓氏笔划为序) 于天放曾任黑龙江省人民法院院长。 王玉璞现任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人民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王清正现任黑龙江省齐齐哈尔中学校长。 王敏求现任黑龙江省人民法院院长。 何克 现任黑龙江省人民政府秘书长。 吴瑞林 现任人民解放军军长。 殷参 现任黑龙江日报社社长。 马仲 现任黑龙江省人民政府财政厅厅长。 高衡现任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教育厅厅长。 张世军现任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农林厅厅长。 张骇青现任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民政厅厅长。 张霁中现任中国共产党黑龙江省委员会宣传部副部长。 许西现任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公安厅厅长。 许英年现任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工业厅厅长。 郭玉兰(女)现任黑龙江省民主妇女联合会执行委员。 郭守昌商业界人士。 郭芸田 现任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劳动局局长。 陈有义现任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总工会主席。 陈雷现任中国共产党黑龙江省委员会秘书长。 冯纪新现任中国共产党黑龙江省委员会组织部部长。 黄方刚现任黑龙江省人民政府民政厅副厅长。 解云清现任黑龙江省合作总社主任。 赵天野现任黑龙江省黑河专员区专员。 赵德尊现任中国共产党黑龙江省委员会书记。 刘干如现任中国共产党黑龙江省绥化县委员会书记。 鲁作夫现任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商业厅厅长。骆子程 现任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黑龙江省工作委员会副书记。 谢励(女)现任中国共产党黑龙江省委员会妇女工作委员会书记。六、本溪市人民政府市长、委员名单市 长 王玉波 原任本溪市人民政府市长。委 员 十八人(依姓氏笔划为序) 丁秀现任中国共产党本溪市委员会副书记。 任志远现任本溪市总工会主任。 曲福明 煤矿工人。 佟茂亭现任本溪市振源长铁工厂经理。 李亚光现任中国共产党本溪市委员会书记。 李宁现任本溪市人民政府公安局局长。 林楠(女)现任本溪市民主妇女联合会主任。 金玉臣 医师。 金光现任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本溪市工作委员会书记。 韦若(女)现任本溪市人民政府文教局副局长。 张剑现任本溪市人民政府商业局局长。 杨维 现任本溪煤铁公司经理。 贾鼎勋 现任本溪煤铁公司特殊钢厂制钢场主任。 靳树梁现任本溪煤铁公司总工程师。 刘向明 现任本溪市人民政府秘书。 刘原亮 现任本溪市人民政府劳动局局长。 阎纯志现任本溪煤铁公司工程师。 韩殿明 现任本溪中学教导主任。七、西北军政委员会委员补充名单 二人(依姓氏笔划为序) 王恩茂现任新疆省人民政府委员。 曾震五 现任西北军政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八、西北军政委员会工作人员补充名单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 彭德怀(兼)(免去贾拓夫现任西北军政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职。)副主任 贾拓夫 (兼)(免去张宗逊现任西北军政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职。)九、山东省人民政府主席、副主席、委员名单主席 康生 原任山东省人民政府主席。副主席 郭子化 原任山东省人民政府副主席。 向明现任山东省青岛市军事管制委员会主任。 刘民生现任华东军政委员会委员。 苗海南现任华东军政委员会委员。委员 三十三人(依姓氏笔划为序) 王卓如曾任人民解放军渤海军区政治委员。 王哲原任山东省人民政府委员。 王深林现任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央委员,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参事。 王统照现任山东大学中国文学系主任。 艾楚南 原任山东省人民政府委员。 李林 现任中国共产党中央山东分局职工工作委员会书记。 李澄之原任山东省人民政府委员。 李乐平曾任山东省鲁中南行政公署主任。辛葭舟 原任山东省人民政府委员。 孟东波原任山东省人民政府委员。 姚仲明曾任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政府市长。 范予遂现任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央委员。 范澄川现任山东省青岛市中国纺织建设公司经理。 马保三现任山东省青岛市人民政府市长。 高克亭曾任人民解放军鲁中南军区政治委员。 张子武现任山东省人民政府工业厅总工程师。 张公制现任山东省青岛市各界人民代表会议协商委员会副主席。 张北华现任中国共产党山东省徐州市委员会书记。 张光中现任山东省徐州市人民政府市长。 张伯秋原任山东省人民政府委员。 张东木现任山东省济南市工商联合会筹备委员会主任委员。 张英达现任山东省回民协会济南办事处主任。 张晔现任中国共产党中央山东分局委员兼组织部部长。 曹轶欧(女)现任中国共产党中央山东分局组织部副部长。 许世友现任人民解放军山东军区司令员。 冯沅君(女)现任山东省青岛市民主妇女联合会筹备委员会副主任。 杨希文原任山东省人民政府委员。 廖容标现任人民解放军山东省济南警备司令员。 刘坦曾任山东省胶东行政公署主任。 郑文卿原任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安厅厅长。 赖可可曾任人民解放军胶东军区政治委员。 钱钧曾任人民解放军鲁中南军区司令员。 迟谦若 现任山东省青岛市工商联合会筹备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一○、河南省人民政府主席、副主席、委员名单主席 吴芝圃 原任河南省人民政府主席。副主席 牛佩琮 原任河南省人民政府副主席。 嵇文甫现任中南军政委员会委员,河南大学副校长。委员 四十九人(依姓氏笔划为序) 孔庆德现任人民解放军河南军区副司令员。 王国华现任河南省农民协会副主席。 王懋询 现任华新纺织公司董事。 王毅斋 现任中南军政委员会委员,河南大学教授。 史隆甫现任河南省郑州市南阳面粉公司代总经理。 田丰曾任中原临时人民政府委员。 任芝铭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 宋川 现任河南省总工会副主任。 宋烈现任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安厅厅长。 宋致和现任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政府市长。 李友三现任河南省人民政府工商厅厅长。 李葆和现任民主建国会全国会务推进委员会常务委员。 李庆伟曾任河南省许昌专员区专员。 李宝光(女)现任河南省民主妇女联合会主席。 周筱沛(女)现任河南省开封市市立第二中学校长。 岳明现任中国共产党河南省委员会宣传部副部长。 林伯襄 士绅。 林恺现任人民解放军河南军区潢川军分区副政治委员。 武剑西现任武汉大学教授。 秉志现任中国科学院上海动物研究所研究员,复旦大学教授。 候连瀛现任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河南分部筹备委员会委员。 徐林汉现任河南省郑州专员区专员。 徐炳昶现任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研究员。 马杰曾任金陵大学化学工业系主任。张力之 现任人民解放军河南军区政治部主任。 张仲鲁曾任河南大学校长。 张柏园现任河南省人民政府教育厅厅长,河南大学副校长。 张轸现任中南军政委员会委员,人民解放军军长。 张玺现任中国共产党河南省委员会书记。 曹靖华 现任北京大学教授。 毕占云 现任人民解放军河南军区副司令员。 郭仲隗 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 郭维真抖现任河南省人民政府财政厅厅长。 陈再道现任中南军政委员会委员,人民解放军河南军区司令员。 贺崇升现任河南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冯友兰 现任清华大学教授。 杨一辰 现任中国共产党河南省委员会委员兼组织部部长。 杨章武现任中国共产党河南省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秘书主任。 裴孟飞现任河南省农民协会主席。 赵文甫现任中国共产党河南省委员会委员兼组织部副部长。 刘玉柱现任河南省开封市人民政府市长。 刘名榜现任河南省潢川专区专员。 刘莪青现任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河南省分部筹备委员会委员。 刘杰现任中国共产党河南省委员会副书记。 刘积学现任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河南省分部筹备委员会委员, 中南军政委员会委员。 刘鸿文现任中国共产党河南省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副部长。 刘潇然现任浙江大学校务委员会主任委员。 欧阳景荣现任河南省人民政府民政厅厅长。 戴季英现任中国共产党河南省开封市委员会书记。一一、湖南省人民政府委员补充名单二人(依姓氏笔划为序) 朱凡 曾任中原大学副教务长。 黄志勇现任人民解放军湖南军区政治部主任。一二、西南军政委员会工作人员补充名单人民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乔钟灵 曾任晋西北行政公署副主任。交通部副部长 萨福均 专家。一三、川东人民行政公署副主任、委员名单副主任 魏思文 现任中国共产党川东区委员会第二副书记。 余际唐工商界人士。委员 三十六人 (依姓氏笔划为序) 王近山现任人民解放军川东军区司令员。 王蕴瑞现任人民解放军川东军区参谋长。 石昌杰曾任陕南行政公署秘书处副处长。 何策襄 工商界人士。 李治平现任中国共产党川东区委员会农民工作委员会副书记。 李满盈现任中国共产党川东区委员会职工工作委员会委员。 李鸿涛起义专员。 沈兰芝曾任重庆市军事管制委员会财政经济接管委员会副主任。周绍轩 现任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重庆市分部筹备委员会常务委员。 明朗现任中国共产党川东区委员会宣传部副部长。 易宇昌 士绅。 姚大非 曾任人民解放军川东军区政治部民运部部长。 苟兴才曾任人民解放军兵团政治部保卫部部长。 张止渊 工商界人士。 张平江 (女)现任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重庆市分部筹备委员会 常务委员。 张宾吾 绅耆。 张庆林现任中国共产党川东区璧山地方委员会书记。 曾绍山现任人民解放军川东军区副司令员。 杨吉甫 文教界人士。 杨其昌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军人。 杨朝宗曾任人民解放军江汉军区卫生部副部长。 杨达刚中国民主同盟;教育界人士。 叶诚一 教育界人士。 雷次山士绅。 廖敬安 军人。 熊宇忠现任中国共产党川东区委员会组织部部长。 熊绍韩 士绅。 赵孟明曾任皖北行政公署财政处处长。 刘宗宽 中国农工民主党;军人。 刘孟航 教育界人士。 刘湘屏(女)曾任人民解放军第二野战军军政大学女生大队政治 委员。 潘清州 起义将领。 鲍先志 现任中国共产党川东区委员会委员。 谢富治 现任中国共产党川东区委员会书记。 钟汉华现任人民解放军川东军区政治部主任。 罗承烈文教界人士。一四、川南人民行政公署副主任、委员名单副主任 罗忠信 现任中国民主同盟中央委员。委员 二十八人 (外保留少数民族委员名额二名)(依姓氏笔划为序) 王维纲现任西南军政委员会委员。 余洪远 现任人民解放军军政治部主任。 吴祖沅 士绅。 杜义德 现任人民解放军川南军区司令员。 岳选青士绅。 范朝利 现任人民解放军川南军区副司令员。 秦基伟现任人民解放军军长。秦传厚 曾任人民解放军兵团政治部保卫部部长。 马孔智曾任晋南行政公署粮食局局长。 张止敬商业界人士;现任川南区内江县糖业运销公会理事长。 张仲铭士绅。 许梦侠 现任中国共产党川南区委员会委员兼组织部部长。 许剑霜 军人。 郭汝瑰 起义将领。 陈林现任中国共产党川南区宜宾地方委员会书记。 陈刚现任中国共产党川南区内江地方委员会书记。 彭涛现任中国共产党川南区委员会第二书记。 曾庶凡现任中国民主同盟中央委员。 黄才卓现任中国共产党川南区荣县委员会副书记。 杨开林曾任川西区成都市军事管制委员会企业处副处长。 杨寿山曾任人民解放军第二野战军后方勤务部副部长。 鲁大东现任中国共产党川南区乐山地方委员会书记。 萧则可现任川南区泸县工商业联合会主席。 萧泽恩现任岷江区煤矿业同业公会理事长。 卢仁灿现任人民解放军川南军区政治部副主任。 赖君奇老同盟会会员;教育界人士。 骆敬瞻 工程师。 颜心畲工商界人士。一五、川西人民行政公署委员补充名单 委员二人(依姓氏笔划为序)姜宝箴 (女)现任川西区民主妇女联合会主任。 龚逢春 现任中国共产党川西区委员会副书记。一六、云南省军政委员会委员名单 委员十一人(依姓氏笔划为序)白小松 现任西南军政委员会委员。 安恩溥彝族,现任西南军政委员会委员。 李鸿祥 士绅。周体仁 军人。 张冲 彝族,现任云南省人民政府副主席。 庄田现任人民解放军云南军区副司令员。郭天民 现任人民解放军云南军区副司令员。 陈赓现任云南省人民政府主席。 杨文清 现任云南省人民政府副主席。 万保邦 军人。 郑伯克 现任中国共产党云南省委员会宣传部部长。一七、云南省人民政府委员名单 委员三十九人(依姓氏笔划为序)丁兆冠 现任西南军政委员会委员。 王少岩 工商界人士。 安恩溥彝族,现任西南军政委员会委员。朱家璧 曾任人民解放军滇黔桂边区纵队副司令员。 宋一痕前云南军政委员会委员。 宋任穷 现任云南省军政委员会副主席。 吴少默 前云南省临时军政委员会委员兼秘书长。 吴作民曾任山西省太原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李一平前云南省临时参议会副议长。 李文汉 士绅。 李成芳现任人民解放军军长。 李琢庵 工商界人士。 李群杰前云南省临时军政委员会文教处处长。 谷景生现任中国共产党云南省昆明市委员会书记。 周希汉现任人民解放军军长。 周体仁 军人。 侯方岳现任中国共产党云南省委员会副秘书长。 徐嘉瑞 教授。 秦淑贞(女) 曾任昆华女子中学校长。 秦瓒 教授。 马继孔曾任南京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办公厅主任。 张子斋曾任人民解放军滇黔桂边区纵队政治部主任。 张天放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 庄田现任人民解放军云南省军区副司令员。 陈方 现任中国共产党云南省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副部长。 陈康 现任人民解放军副军长。 郭天民现任人民解放军云南军区副司令员。 曾恕怀前云南临时军政委员会委员。 杨克诚前云南省合作事业管理处处长。 杨青田现任云南省人民法院军事代表。 禄国藩 军人。 刘有光现任人民解放军云南省军区政治部主任。 刘林元 现任中国共产党云南省委员会职工工作委员会书记。 潘朔端 现任云南省昆明市人民政府市长。 郑伯克现任中国共产党云南省委员会宣传部部长。 郑敦现任中国共产党云南省委员会宣传部副部长。 龙绳武军人。谢崇文 前云南省临时军政委员会委员。 苏鸿纲中国民主同盟;教育界人士。一八、贵州省人民政府副主席、委员补充名单副主席 周素园 现任西南军政委员会委员。委员 二人(依姓氏笔划为序)杨伯瑶 彝族;士绅。 裴志耕 现任中国共产党贵州省遵义地方委员会书记。一九、北方交通大学校长、副校长名单校长 茅以升 曾任交通大学唐山工学院院长。 副校长 金士宣前国民党政府交通参部事。二○、广西大学校长名单校 长 杨东莼 现任中南军政委员会文化教育委员会委员。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批准政务院提请任免最高人民法院中南分院院长名单。院长 雷经天 现任广西省人民政府副主席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批准最高人民检察署提请任免的各项名单:一、最高人民检察署东北分署副检察长名单副检察长 马辉之曾任中国共产党晋察冀中央局民运部部长。(免去李东冶现任最高人民检察署东北分署副检察长职)二、察哈尔省人民检察署检察长名单 检察长 张献金现任察哈尔省人民政府公安厅厅长。三、天津市人民检察署检察长、副检察长名单检察长 许建国 现任天津市人民政府公安局局长。副检察长 安汝涛 现任中国共产党天津市委员会副秘书长。四、陕西省人民检察署检察长、副检察长名单检察长 李耀 现任陕西省人民政府人民监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 吴台亮 现任陕西省人民政府人民监察委员会委员。 陈雨皋现任陕西省人民政府委员。五、甘肃省人民检察署检察长、副检察长名单检察长 李甫山 现任甘肃省人民政府公安厅厅长。副检察长 焦胜桐 现任甘肃省人民法院副院长。六、宁夏省人民检察署检察长、副检察长名单检察长 赵文献 现任宁夏省人民政府公安厅厅长。副检察长 李仲和 现任宁夏省人民政府委员。 陈沧现任宁夏军区六十五军政治部民运部部长。七、青海省人民检察署检察长名单 检察长 薛克明现任青海省人民政府公安厅厅长。八、新疆省人民检察署检察长名单检察长 刘护平现任新疆省人民政府公安厅副厅长。九、西安市人民检察署检察长名单检察长 吴柏畅现任西安市人民政府公安局副局长。一○、山东省人民检察署检察长、副检察长名单检察长 陈雷 现任中国共产党中央山东分局副秘书长。副检察长 郑文卿 现任山东省人民政府公安厅厅长。一一、武汉市人民检察署检察长、副检察长名单检察长 张平化 现任中国共产党武汉市委员会书记。副检察长 吴杰 现任武汉市人民政府公安总局武昌公安局局长。一二、川南人民检察署检察长名单检察长 秦传厚 现任川南人民行政公署公安厅厅长新解放区农业税暂行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本条例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第四十条的规定,并参照新解放区农村实际情况制定之。第二条  新解放区农业税,以户为单位,按农业人口每人平均农业收入累进计征。第三条 凡有农业收入的土地,除本条例另有规定者外,均由其收入所得人交纳农业税。第四条 左列各种土地免纳农业税:一、荒地;但因怠于耕作而致荒芜者,不免。二、以试验为目的的农场、林场和苗圃,经县(市)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者。三、学校、孤儿院、养老院、医院的自耕土地经县(市)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者。四、机关部队的农业生产收入,已向国家交纳生产任务者。五、经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特准免税者。第五条 左列各种土地在规定期间内免纳农业税:一、垦种生荒地,分别不同情况在三年至五年以内者。二、垦种熟荒地,分别不同情况在一年至三年以内者。三、轮歇地在其轮歇之年者。第二章 农业收入和农业人口的计算第六条农业收入的计算,以土地的常年应产量为标准,以市斤为单位。“常年应产量”系指土地的自然条件、一般经营情况和种植习惯,在平常年成下全年所应收获的产量。常年应产量的计算,以当地种植最多的主要粮食(以下简称主粮)为标准,其他粮食折合主粮计算。第七条同等的土地,因勤劳耕作、善于经营或种植经济作物,其收获量超过常年应产量者,仍照常年应产量计算,不多计;因怠于耕作,其收获量不及常年应产量者,亦照常年应产量计算,不少计。第八条凡因兴修水利,或以其他方法改良土地,而提高常年应产量,其费用,属于私人自筹者,常年应产量,在五年以内不改订;属于国家兴办者,常年应产量,在三年以内不改订。第九条 林木或其他特产,其计征办法,由省(市)人民政府拟订,报请大行政区人民政府(军政委员会)核定之。第十条农业人口的计算,按填造农业税清册时农户的实有农业人口计。其不以农业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者,得不计;但革命军人和供给制工作人员,得在其家计入农业人口。雇农在自己家中计入农业人口,不在雇主家中计算。家居乡村的烈士家属计算农业税时,得将烈士名额,附入农业人口数内,以示优待。第三章 税率与计征办法第十一条以户为单位,按农业人口每人全年平均农业收入不超过一百五十市斤主粮者,免税。依前项规定,纳税户不及农业户百分之九十者,其起征点得递降至一百二十市斤,由省(市)人民政府根据各该省(市)具体情况规定之。第十二条 农业税的税率规定如左:(附图表)税级 全家每人平均全年农业收入(市斤) 税率% 税级全家每人平均全年农业收入(市斤)150斤以下 免征 21 1231——1310 1 151——190 3 22 1311——1390242 191——230 4 23 1391——1490 253 231——270 5 24 1491——1590 264271——310 6 25 1591——1690 275 311——350 7 26 1691——1790 286 351——3908 27 1791——1890 297 391——430 9 28 1891——1990 308 431——470 10 291991——2110 319 471——510 11 30 2110——2230 3210 511——550 12 312231——2350 3311 551——610 13 32 2351——2470 3412 611——670 14 332471——2590 3513 671——730 15 34 2591——2710 3614 731——790 16 352711——2850 3715 791——850 17 36 2851——2990 3816 851——910 18 372991——3130 3917 911——990 19 38 3131——3270 4018 991——1070 20 393271——3410 4119 1071——1150 21 40 3411斤以上 4220 1151——123022说明:1.本表的计算,以主粮为标准,按原粮以市斤为单位。2.表列起征点150斤,依第十一条的规定,得递降至120斤,即第一级“151斤——190斤”应改为“121斤——190斤”。3.本税率采用起征点的全额累进。计算方法举例如下:每人平均收入200斤,应纳税额=200斤×4%=8斤。每人平均收入500斤,应纳税额=500斤×11%=55斤。各级人民政府,必须严格依照本条例所规定的税率计征,不得自由增加或减少。特殊户全年收入在二十万市斤以上者,得由省人民政府另行规定征收额,但包括地方附加在内,最高不得超过其农业收入的百分之八十。第十三条凡农业收入不能以人口平均计算者,依左列规定计征:一、学校、孤儿院、养老院、医院的耕地收入,用以充作各该机关经费者;其耕地,雇工经营者,按其农业总收入的百分之七计征;出租者按其租额的百分之十计征。二、公营农场,按其农业总收入的百分之十计征。三、祠堂、会社、寺庙、教会的耕地,自耕者,按其农业总收入的百分之十四计征;雇工经营者,按其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五计征;出租者,按其租的百分之四十计征。四、喇嘛庙、清真寺的耕地,其农业税计征办法,由省(市)人民政府另行拟订,报请大行政区人民政府(军政委员会)核定之。第十四条凡纳税户的土地分散在外省(市)县(市)者,其农业税依左列规定计征:一、省、县、区、乡交界处的自耕地佃耕地,一律就纳税户所在地合并计征。二、出租地分散在外省(市)者,就土地所在地单独立户按一人计征。三、出租地分散在本省各县(市)或本县(市)各区、乡者,其应合并计征或分别立户计征,由省(市)县(市)人民政府依纳税之便利规定之。第十五条农业税以总收入为计征标准,自耕地、出租地和佃耕地,因其收入性质有总收入和纯收入的不同,依照政府奖励劳动,照顾生产的原则,应按左列规定折算后,再依照第十一、第十二两条的规定计征之:一、自耕地和雇工经营土地的收入为总收入,每一百斤作一百斤计算。二、出租地的收入为纯收入,每一百斤作一百二十斤计算。三、佃耕地的收入为交租后的收入,实低于总收入,每一百斤作八十斤计算。第十六条出租地和佃耕地的纳税办法依左列规定办理:一、依法减租和依法交租的土地,由业佃双方按各自收入计算负担。二、未依法减租的土地,除业主收入部分按出租收入依率计征,由业主交纳外,佃户收入部分,按百分之九的税率计征,亦由业主交纳。业主在交税后,进行减租时,得由应减租额中,将代佃户所交税额扣除之。三、业主不收租的土地,先按减租法令规定划分为佃户收入部分和业主收入部分,佃户收入部分按佃耕收入计算,业主收入部分,按出租收入计算,分别依率计征,统由佃户交纳。佃户在交税后,实行交租时,得由应交租额中,将代业主所交税额扣除之。第四章 调查、征收和减免第十七条纳税户的土地亩数、产量和人口,由乡(村)人民政府组织包括各阶层代表在内的农业税调查评议委员会,进行调查评议,并依本条例的规定计算各户应交税额,填造农业税清册,报送县(市)人民政府核定之。第十八条农业税额全年一次计算,分夏秋两季征收;夏收较少地区,得于秋季一次征收之。农业税以征收当地主粮为主,但得折征其他粮食,其折合比例,由省(市)人民政府本公私兼顾的原则,照当地各种粮食一般比价拟订,层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核定之。第十九条农业税除保证征收国家所必需的粮食数额外,为便利人民交纳,并得折征现款和其他农产品;折征种类、数额、折合比例和征收地区,由各省(市)人民政府拟订,层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核定之。第二十条农作物收获后,乡(村)人民政府根据县(市)人民政府核定的税额,列榜公告,纳税人须按公告规定,将应交粮食、现款或其他农产品,按期送交指定的收粮仓库或机关,取得正式收据。运送路程,往返超过一百里者,其超过里程,应按当地一般运价发给运费。第二十一条 纳税户所交粮食,必须晒干扬净;不得掺水掺杂。第二十二条 农业税地方附加,不得超过正税的百分之十五,随同农业税附征之。第二十三条纳税户如认为有调查不实、评议不公或计算错误等情事时,得向农业税调查评议委员会声请复议、复核;如仍有不服,可再向乡(村)、区、县人民政府申诉;乡(村)、区、县人民政府应及时调查,由县人民政府依法裁定。但在申诉期间,纳税户须按原定税额如期交纳,俟裁定后清理之。第二十四条凡遭受水、旱、虫、雹或其他灾害,经调查属实,得酌予减免,其减免办法,由大行政区人民政府(军政委员会)规定,报请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备案。第二十五条革命烈士家属、革命军人家属、供给制工作人员家属和老、弱、孤、寡、残废等特别贫困者,经乡(村)农业税调查评议委员会评定,报请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得减免其税额。第五章 奖惩第二十六条凡根据本条例在征粮、交粮工作中,有左列表现者,得给予表扬或奖励:一、征粮干部善于执行政策,作风良好,工作积极者。二、纳税人忠实报告土地亩数和产量,并踊跃交纳好粮,起模范作用者。第二十七条凡违犯本条例的规定,虚报人口、地亩、产量,逃避纳税者,经调查属实,除订正补交外,并得由县(市)人民政府处以逃避税额部分的百分之五十以下罚金。如有抗税或破坏征粮工作,情节重大者,得送人民法院处理。第二十八条行政人员在征粮工作中,有营私舞弊,或违法失职,致使国家、人民遭受损失者,予以行政处分;情节重大者,送人民法院处理。第六章 附则第二十九条各省(市)人民政府,得根据本条例,参照当地具体情况,拟订各该省(市)农业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报请大行政区人民政府(军政委员会)核准后,转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备案。第三十条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和畜牧地区的农、牧业税征收办法,由各该省人民政府另行拟订,报请大行政区人民政府(军政委员会)核准后,转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备案。第三十一条 本条例自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批准公布之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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