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校园新闻

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1年2月7日责任编辑:赵小云来源:新华网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全面加强省直机关党的建设,按照《省直机关基层党建全面提升工程2020年实施方案》部署,结合我局基层党建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基层党建全面提升工程”要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对我省两次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树牢“一心一意谋发展、聚精会神抓党建”和“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大力推进落实思想建党、组织建党、制度治党,不断增强机关党员干事创业、改革创新、奋发进取的内生动力;不断提升服务大局、服务中心、服务基层工作水平;着力强化党的政治引领、思想引领、制度引领和作风引领,努力实现机关党建“十个提升”目标,为把价格改革向纵深推进,把价格监管服务提高到新的水平,助力黑龙江全面振兴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二、着重解决的突出问题和主要表现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着重在解决机关党的领导作用弱化、政治站位不高,从严治党不力、落实党建责任不到位,机关党建虚化、缺失等突出问题上取得新突破,在解决10个方面具体问题上取得新成效。一是党建责任意识不强。党组主体责任落实还不到位;第一责任人对主责主业重视担当不够,抓党建工作亲自谋划研究、督办落实、解决难题不够;部门其他领导抓业务工作多,抓党建工作少,没有很好地履行“一岗双责”;机关党支部书记有时以行政会议代替党的会议和组织生活,党支部工作存在弱化现象,执行力层层递减,全面从严治党氛围还不浓。二是党组织不够健全。部门机关党组织、基层党组织不能按期换届;不按程序、标准推选党组织书记、委员,党委会、支委会不健全,分工不明确、责任落实不到位。三是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结合不紧。对“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核心任务理解不深刻,结合不紧密,重业务、轻党建,不善于研究和运用党建工作推动中心工作,落实中存在“两张皮”问题。四是规章制度落实不严。组织生活不规范、不严肃,主题不聚焦、重点不突出;有的党员领导干部缺乏党员意识,不能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批评和自我批评、处理不合格党员动真碰硬不够;党课教育政治性、计划性和系统性不强,缺乏感染力、吸引力。五是理论学习效果不好。部门党组中心组学习不深入、不系统,理论武装和示范带头作用不明显;“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没有达到全覆盖,一些党员参加学习不积极、不认真,不能达到真学真信真用、知行合一。六是机关基层党组织监督不力。从严治党要求不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九项规定”不坚决,对“四风”问题抓得不严不紧,公款旅游、公款吃喝等问题仍时有发生;处理违纪行为不及时、不坚决;党组织日常监督和党员民主监督制度不健全、覆盖不到位、责任不明晰、执行不严格。七是党建工作创新不够。思维方式守旧、依赖传统方式,改革创新精神不足,方法手段滞后时代发展,吸引力和实效性不强,作用发挥不明显,不能有效利用现代化信息手段开展党建工作。八是党务干部队伍不适应。党建理论水平不高,对新形势新问题不敏感不掌握,对新常态新决策不适应;党务知识不熟悉,不善于研究党建工作特点规律,思想认识和综合素质跟不上;不同程度存在工作粗枝大叶、标准不高问题。九是执纪问责不严。机关纪委对“三转”认识不到位,聚焦主责主业不够;依纪依规执纪辐射面和覆盖面不够大、宣传教育感染力影响力不强;部门机关纪委人员配备不足,许多是由机关党委人员兼任,缺乏足够的专业知识和实用技巧。十是党建工作保障不力。党建活动经费不足;缺少必要的活动场所等问题。三、提升重点和主要任务通过实施“基层党建全面提升工程”,努力实现10个重点提升目标,完成27项工作任务,使机关党建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显著提高。(一)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落实水平进一步提升1.建立党组书记负总责、党组成员分工负责、机关党委推进落实、支部书记“一岗双责”的四级党建工作责任体系,层层签订抓党建工作责任状,逐级建立责任清单和责任目标,做到量化到岗,细化到人,并建立健全问责追责办法。党组每年至少要听取机关党委2次汇报,专题研究机关党建工作;每年要向省委书面报告1次本部门全面工作,重要工作专项报告。(责任部门:局党组,机关党委、各党支部)2.党组书记必须切实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兼任机关党委书记;党组成员要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建工作;专职副书记要履行协调、推进、教育、监督和引领责任,主动谋划和推进本部门机关党建工作。(责任部门:局党组,机关党委)3.实行“三级”联述联评考核机制。每年,机关党委书记向省直机关工委进行1 次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省直机关工委对机关党委书记进行评议考核。机关党支部书记向本部门机关党委、支部全体党员述职,机关党委和支部党员对党支部进行评议考核。党员向所在党支部述职,党支部对党员进行评议考核。(责任部门:局机关委员会、机关党委、各党支部)(二)机关党组织班子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4.按期及时换届。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4年;党的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2年或3年。机关各级党组织必须坚决贯彻执行,按时换届选举。(责任部门:局机关委员会、各党支部)5.配强机关党委班子。要选好配强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新任的专职副书记,年龄原则上能够任满一届。坚决纠正把党务工作岗位作为安置性、照顾性岗位的做法,真正把素质高、能力强的优秀干部或后备干部选拔到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岗位。部门“两委”书记提名须提前与省直机关工委沟通,省直机关同意后再启动干部选任和选举程序。(责任部门:局党组,局机关委员会、人事处)6.科学设置基层党的组织,并全程指导基层党组织做好换届工作,保证换届选举工作高标准、严要求、高质量。基层党组织书记配齐配强,按期换届率达到95%以上,各级党组织负责人配备率达到100%。(责任部门:局机关委员会、各党支部)(三)机关党组织监督机制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7.严格落实党风廉政“两个责任”,按我局《202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做好各项工作。接受驻发改委纪检组的监督和指导,按管理权限做好机关纪委分管的科级及以下党员干部违纪问题的查办;配合纪检组向信访、审计、司法等部门了解情况,对重点问题和重点线索实行台账式管理,对发现的腐败问题及时督查督办,严肃查处,定期曝光。(责任部门:局党组,驻发改委纪检组、机关纪委)8.认真履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规定的三项监督职责,细化监督责任,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定期向上级党组织反映情况,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责任部门:局党组,机关纪委、党支部和党员)9.积极推进党务公开,采取通报、公示、机关内网等多种形式,对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党的建设情况、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等进行公开。(责任部门:机关党委、人事处、机关纪委、办公室)10.用好“四种形态”,运用明察暗访、监督检查和警示提醒等手段,密切关注“四风”新动向,认真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的违纪案件,强化党组织监督。党组每年至少听取1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责任部门:局党组,驻发改委纪检组、机关纪委)11.牢固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标准、程序做好干部选任工作,做到公开透明、公平公正,重公论、重业绩、重能力,切实把勤政廉洁、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选好用好。(责任部门:局党组,驻发改委纪检组、人事处)(四)党组织生活质量进一步提升12.党员领导干要按照学习讨论在支部,党课讲在支部,组织生活过在支部,示范作用发挥在支部,工作检查指导在支部的“五个在支部”要求,每年至少参加支部活动4次,每半年至少到所在支部讲党课1次,全年参加组织生活达到95%以上。(责任部门:局党组,各党支部)13.增强组织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组织生活要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为重点,严格组织生活,做到讲政治、讲规矩,强纪律。“三会一课”要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要敢于善于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利器,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责任部门:局机关委员会、各党支部)14.按照《省直机关基层党建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开展工作,进一步明确功能定位,规范方法步骤,细化标准要求。(责任部门:局党组,局机关委员会、各党支部)(五)基本制度执行落实水平进一步提升15.按我局《党建制度汇编》和《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的实施意见》等要求,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支委会每月至少召开1次,党小组会每月至少召开1次,党课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每年召开1-2次,每年进行1次民主评议党员。(责任部门:各党支部)16.推进落实我局《开展基层党组织基本制度执行落实年活动方案》,每年对各党支部基本制度执行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找准突出问题,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任务,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健全完善“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工作纪实,定期报告等配套制度,强化制度的执行和落实。(责任部门:局机关委员会、机关党委、各党支部)(六)机关作风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17.扎实推进机关作风整顿活动,制定我局作风整顿实施方案,局党组和各党支部通过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方式,认真查摆思想观念、精神状态、干事标准、工作效能和规矩意识等方面的问题,列出任务清单,建立落实台账,切实整改,再造工作流程,年底进行全面检查验收。(责任部门:局党组,各党支部)18.根据职能职责细化责任目标(职能目标和共性目标),完善目标设定、绩效考评体系,形成有效激励机制。按省委部署广泛开展争做“三个好把式”评选活动,树立机关“五个好作风”。(责任部门:局党组,各处室、直属单位)(七)党员教育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19.按照我局《学习贯彻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具体安排》,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向推进龙江全面振兴发展这个中心聚焦发力,把广大党员干部组织起来,切实履行好服务中心和组织、动员、落实的职能,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各党支部)20.发挥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带动作用。按我局2020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学习规则要求抓好学习落实。每季度至少组织中心组学习1次,做好学习记录,每名成员要有学习笔记,并结合工作实际撰写学习心得、调研报告或者理论文章。党员干部要按照《党支部学习制度》,采取专题学、集中学、个人学等方式积极参与理论学习,开展研讨交流、网上学习、体会文章评比等活动,确保学习质量和效果。(责任部门:局党组)21.深入落实我局《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抓住“关键少数”,坚持领导带头,抓实基层支部,建立长效机制,加大督导力度,结合中心工作从严从实推进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责任部门:局党组,机关党委、各党支部)22.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坚持标准、规范程序,提高发展党员质量,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建立从严教育管理党员制度,稳妥慎重地处置不合格党员。加强对流动党员教育管理,理顺党组织关系。(责任部门:局机关委员会、机关党委)(八)党务干部队伍建设整体水平进一步提升23.要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配齐配强专职党务干部。把优秀干部放到党务岗位锻炼考验,把经过党务岗位考验成熟的干部放到重要岗位。(责任部门:局党组)24.组织党员、干部积极参加“省直机关学习讲坛”;按我局《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具体安排》和《学习贯彻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具体安排》,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定期邀请党校教授、专家作专题辅导,组织党员干部参观红色教育基地和我省发展成就和拼搏精神博物馆、展览馆,开展专题研讨、交流学习心得。(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各党支部)25.积极参加省直机关工委组织的组织基层党组织书记业务、能力素质提升培训和专职党务干部、纪检干部参加业务培训。定期组织机关党务干部、支部书记进行业务培训。(责任部门:局机关委员会、机关党委)(九)机关党建工作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升26.按照省直机关工委要求,认真做好机关党建信息化建设的基础工作,强化培训,加强管理,广泛应用,通过局门户网站、局内网和党建微信群加强机关党建工作部署督导及时化、信息共享化,切实提升党建工作效能。(责任部门:机关党委、各党支部)(十)机关党建工作整体效能进一步提升27.要紧紧抓住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核心任务,把党建工作定位聚焦到推进价格改革,提高价格监管服务水平上。强化机关党建工作与中心任务的深度融合,找准切入点和突破口,按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要求,通过党建工作的开展,努力提升机关党组织服务振兴发展的整体效能,努力发挥机关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为推进价格改革,促进全省振兴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和有力的服务支撑。(责任部门:局党组,局机关委员会、各党支部)四、方法步骤“基层党建全面提升工程”从2020年6月开始,到2020年1月完成,共分四个阶段进行:(一)学习教育、思想发动(6月22日至7月10日)。召开全局党员、干部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各级党组织要结合实际,科学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层层搞好动员部署。要讲清总体要求、提升重点和方法步骤,提高对机关党建工作提升的认识。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省直机关作风整顿活动,深入学习,搞好思想发动。7月10日前,各党支部要将具体实施办法报机关党委。(二)细查深剖、找准问题(7月11日至8月21日)。各党支部召开专题会议,重点围绕10个方面的具体问题和提升目标,认真查摆本支部机关党建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列出清单、建立台账。领导干部要带头查找自己在抓机关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机关党委通过调查问卷形式,进行一次全面的调查摸底,切实摸清底数、掌握情况,针对查找整理出的问题和平时掌握的问题,列出问题清单。8月15日前,各党支部要将查找出的问题报机关党委。(三)深入整改、建立制度(8月22日至11月20日)。各党支部针对党建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整改任务,落实整改责任和整改措施。与机关作风整顿活动同步推进,建立整改清单、责任清单、制度清单,实行销号管理,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和整改落实情况在本支部内公示。11月中旬各党支部集中向局机关委员会汇报整改完成情况;局机关委员会汇总全局机关党建整改情况后向省直机关工委汇报,并适时在全局党员中进行通报。局机关委员会、各党支部针对提升工作中暴露出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查缺补漏、完善措施,健全制度。(四)严格考核、检查验收(11月21日开始)。各党支部要严格按照本方案提出的“十个提升目标”和27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搞好自查,做到定量有标准,定性有要求,年底要达标。机关党委将通过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群众评议和领导点评等方式,对各党支部党建全面提升工程进行综合考核评估,评估结果将作为星级党支部评定的直接依据。五、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局领导小组,龚振山同志担任组长,赵重民、刘立华同志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机关党委、人事处、办公室、调控处组成。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听取机关党建提升目标完成情况,研究机关基层党建工作,及时解决突出问题。办公室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切实承担起综合指导、推进落实的责任,发挥统筹协调作用。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全面覆盖督导检查一次。各党支部要指定专人做好文件整理、情况上报汇总工作。(二)明确责任分工。领导小组要统领全局党建提升工作,定期深入各支部进行检查指导和阶段性检查考核,研究分析机关党建工作发展形势,决策机关党建工作重要事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协调指导、材料综合、宣传报道工作。局党组要把抓基层党建作为主业,党组书记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配强工作机构;机关党委要具体负责抓好建党提升的协调、组织和推进工作。(三)严格督查问责。机关党委要建立党建工作督导检查与综合评价反馈机制,通过平时检查和年度综合考核评估,及时把机关党建工作落实情况反馈给局党组。对年度考评结果为“一般”和“差”的要限期整改,对落实党建工作不积极、不主动的支部书记进行约谈,需要问责的按干部管理权限问责。(四)加强宣传引导。各党支部要充分利用局门户网站、内网、党建微信群等载体,大力推广各党支部党建提升工程的好做法、好经验,营造全局加强机关基层党建工作的浓厚氛围。年底,将结合星级党支部创建活动,表彰在基层党建全面提升工程中,工作扎实、特点突出、方法灵活、成果显著的党支部。省财政厅基层党建全面提升工程2020年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全面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按照省委统一部署,厅党组决定在全厅实施“基层党建全面提升工程”。根据《省直机关基层党建全面提升工程2020年实施方案》(厅字〔2020〕31号)要求,结合我厅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实施“基层党建全面提升工程”,要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我省两次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树牢“一心一意谋发展、聚精会神抓党建”和“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紧密结合财政部门党建工作实际,大力推进落实思想建党、组织建党、制度治党,不断增强全厅党员干事创业、改革创新、奋发进取的内生动力;要不断提升服务大局、服务中心、服务基层的工作水平,着力强化党的政治引领、思想引领、制度引领和作风引领,确保实现机关党建十个提升目标,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整体功能和全厅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要与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作风整顿活动紧密结合,统筹安排部署,同步组织实施,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伟大工程,促进全省财政改革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二、着重解决的突出问题实施“基层党建全面提升工程”,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坚持抓两头带中间,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着力在解决以下10个方面具体问题上取得扎实成效。一是党建主体责任意识不强问题。各级党组织和党组织负责人主体责任意识不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不严格;其他党组织成员对党建责任认识不够,抓业务工作多,抓党建工作少,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各基层党组织常常以行政会议代替党的会议和组织生活,全面从严治党氛围不浓。二是党组织不够健全问题。厅机关党委、基层党组织不按期换届或换届不及时;推选党组织书记、委员程序、标准不规范,支委会不健全,分工不明确、责任落实不到位。三是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结合不紧密问题。对党建工作的“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核心任务理解不深刻,结合不紧密,重业务、轻党建,不善于运用党建工作推动财政中心工作,落实中存在“两张皮”和脱节问题。四是基层党建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组织生活的经常化、规范化和严肃性有待进一步提高;有的党员领导干部党员意识不强,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不经常;民主评议党员、批评和自我批评、处理不合格党员不敢碰硬;党课教育政治性、计划性和系统性不强,缺乏感染力、吸引力;党费管理不规范,党员不按时、按规定足额主动交纳党费。五是理论学习效果不好问题。党组织学习制度坚持不经常,学习不深入、不系统,理论武装和示范带头作用不明显;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力度不够,学习教育计划落实不到位,一些党员参加学习不积极、不认真,没有真正做到真学真信真用、知行合一。六是基层党组织监督不力问题。从严要求不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九项规定精神不严格,对“四风”问题抓得不严不实,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象;处理违纪行为不及时、不坚决;党组织日常监督和党员民主监督制度不健全、覆盖不到位、责任不明晰、执行不严格。七是党建工作创新不够问题。抓党建工作的思维方式守旧、依赖传统方式,改革创新精神不足,方法手段滞后,吸引力和实效性不强,作用发挥不明显,有效利用现代化信息手段开展党建工作不够。八是党务干部队伍不适应问题。专职党务干部配备不足,工作站位不高,对新形势新问题和新常态新决策不适应;研究党建工作特点和规律不够,思想认识和综合素质有待提高;工作粗枝大叶、标准不高,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对党建工作情况分析研判不深入,参谋助手作用发挥不够。九是执纪问责不严问题。机关纪委监督执纪中纪法界定不准确、抓大放小、不按要求认真向上级反馈;依纪依规执纪问责辐射面和覆盖面不够大,宣传教育感染力、影响力不强;机关纪委人员配备不足,多由机关党委人员兼任;纪检干部缺乏足够的专业知识和实用技巧。十是党建基础工作和基本条件薄弱问题。三、提升重点和主要任务通过实施“基层党建全面提升工程”,努力实现10个重点提升目标,完成27项工作任务,使厅机关党建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显著提高。(一)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落实水平进一步提升。1.建立厅党组书记负总责、其他厅级领导分工负责、机关党委推进落实、处长(基层党组织负责人)“一岗双责”的四级党建工作责任体系,层层签订抓党建工作责任状,逐级建立责任清单和责任目标,做到量化到岗、细化到人,并建立健全问责追责办法。厅党组每年至少要听取机关党委2次汇报,专题研究机关党建工作,每年要向省委书面报告1次本部门全面工作,重要工作专项报告。厅属各基层党组织每年11月30日前向机关党委书面报告1次本单位年度党建工作开展情况。2.厅党组书记必须兼任机关党委书记,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厅党组成员要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建工作;专职副书记要履行协调、推进、教育、监督责任,以主要精力主动谋划和推进厅机关党建工作。3.实行“三级”联述联评考核机制。按照省直机关工委关于中省直部门机关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进行述职的部署和要求,厅机关党委书记每年向省直机关工委述职,由省直机关工委对机关党委书记进行评议考核;厅直各基层党组织书记每年年底要向厅机关党委、支部全体党员述职,由机关党委和支部党员对党组织书记进行考核评议;党员要向所在党支部述职,由党支部对党员进行评议考核。(二)党组织班子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4.严格执行机关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4年,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党的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2年或3年的规定,按时换届选举。厅机关党委和基层党组织要按期完成换届。厅直各基层党组织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换届的,必须报厅机关党委审核同意后,报省直机关工委备案。对无故延期的严肃问责。5.配强厅机关党委班子。新任职的专职副书记,年龄原则上能够任满一届。避免把党务工作岗位作为安置性、照顾性岗位的做法,真正把素质高、能力强的优秀干部或后备干部选拔到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岗位。省直机关工委参与部门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纪委书记提名工作,拟任人选在提名环节须提前与省直机关工委沟通,省直机关工委同意后再启动干部选任和选举程序。6.科学设置基层党的组织,全程指导基层党组织做好换届工作,保证换届选举工作高标准、严要求、高质量。基层党组织书记配齐配强,按期换届率达到95%以上,各级党组织负责人配备率达到100%。(三)党组织监督机制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7.严格落实党风廉政“两个责任”,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分解方案、责任考核办法和责任追究措施,加强对查办案件工作的监督,对瞒案不报、压案不查、查而不处、执纪宽软的,要追究各级党组织的主体责任。拓宽线索收集渠道,对重点问题和重点线索实行台账式管理,对发现的违纪问题及时督查督办,严肃查处,定期通报。8.认真履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规定的三项监督职责,落实监督责任。各基层党组织要严格党的组织生活,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定期向上级党组织反映情况,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9.积极推进党务公开,通过厅内办公系统,采取通报、公示等多种形式,对厅党组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党的建设情况、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等进行公开。10.用好“四种形态”,运用明察暗访、监督检查和警示提醒等手段,密切关注“四风”新动向,认真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九项规定精神的违纪案件,强化党组织监督。厅党组每年至少听取1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11.牢固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重公论、重业绩、重能力,严格标准、程序做好干部选任工作,做到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切实把勤政廉洁、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选好用好。(四)党组织生活质量进一步提升。12.厅处两级党员领导干部要按照学习讨论在支部、党课讲在支部、组织生活过在支部、示范作用发挥在支部、工作检查指导在支部的“五个在支部”要求,每年至少参加支部活动4次,每半年至少到所在支部讲党课1次,全年参加组织生活达到95%以上。13.增强组织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要以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各级党组织的自身建设为重点,严格组织生活,做到讲政治、讲规矩、强纪律。“三会一课”要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要善于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个利器,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14.按照《省直机关基层党建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开展工作,进一步明确功能定位,规范方法步骤,细化标准要求。(五)基本制度执行落实水平进一步提升。15.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支部委员会每月至少召开1次,党小组会每月至少召开1次,党课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每年召开1-2次,每年进行1次民主评议党员。厅直各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执行落实率达到95%以上。16.厅机关党委对基层党组织基本制度执行落实情况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各基层党组织要在自查的基础上,找准突出问题,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任务,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要健全完善“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工作纪实、定期报告等配套制度,细化标准要求,健全明责、考责、问责体系,强化制度执行和落实。(六)机关作风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17.扎实推进机关作风整顿活动。各基层党组织要通过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方式,认真查摆思想观念、精神状态、干事标准、工作效能和规矩意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列出任务清单,建立落实台账。按照厅机关作风整顿实施方案,年底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再造和健全基层党建工作流程,基层党员和干部群众对机关党的工作满意率达到90%以上。18.各基层党组织要根据职能职责细化年度责任目标(职能目标和共性目标),完善目标设定、绩效考评体系,形成有效激励机制。按照省委部署,在全厅广泛开展争做“三个好把式”评选活动,树立机关“五个好作风”。厅作风整顿督查组定期进行作风检查和明察暗访,覆盖面达到100%。(七)党员教育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19.厅直各基层党组织要紧紧围绕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向推进黑龙江全面振兴发展这个中心聚焦发力,把广大党员干部组织起来,切实履行好服务中心和组织、动员、落实的职能,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机关党委将通过不同载体和渠道适时组织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宣讲活动,宣讲面达到100%。20.发挥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带动作用。重新制定《中共黑龙江省财政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学习,做好学习记录,每名党组成员都要有学习笔记,并结合工作实际撰写学习心得、调研报告或理论文章。党员干部要采取专题学、集中学、个人学等方式积极参与理论学习,开展研讨交流、网上学习、体会文章评比等活动,确保学习质量和效果。21.按照厅党组《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部署和要求,抓住“关键少数”,抓实基层支部,充分发挥党支部的主体作用,做到每月有学习、每季有交流、半年有推进、全年有总结和评估。22.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坚持标准、规范程序,提高发展党员质量,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建立健全从严教育管理党员制度,稳妥慎重地处置不合格党员。研究制定厅监管、代管企业党建工作指导意见,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和厅党组关于加强企业党建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找回失联党员,理顺党组织关系。(八)党务干部队伍建设整体水平进一步提升。23.按照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配齐配强专职党务干部。把优秀干部放到党务岗位锻炼考验,把经过党务岗位考验成熟的干部放到重要岗位。24.组织党员干部积极参加省直机关工委创办的“省直机关学习讲坛”,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定期组织集中学习,切实把学习导向树起来,不断拓宽党员干部视野,提高思维层次和政策理论水平。25.组织党员干部分批次参加省直机关工委组织的基层党组织书记业务轮训和能力素质提升培训、专职党务干部和纪检干部业务培训。加强对机关党务干部、支部书记和政治协理员培训,培训面要达到90%以上。(九)党建基础工作和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升。26.按照省直机关工委总体要求,建立完善全厅党员基础信息系统和数据库,全面做好厅机关党建信息化建设基础工作,积极推进“互联网+党建”信息平台建设,对全厅党员实行信息化动态管理,进一步提升全厅党建工作效能。(十)党建工作整体效能进一步提升。27.厅直各基层党组织要紧紧抓住“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核心任务,把党建工作定位聚焦到全省财政中心任务之中,做到强化机关党建工作与财政中心任务的高度融合,找准切入点和突破口,按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要求,通过党建工作的开展,努力把厅直各基层党组织服务财政改革发展的整体效能发挥到最大化,把机关党的工作融入全局服务中心的作用发挥到最大化,把全厅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发挥到最大化,打通党建工作服务财政中心工作的“最后一公里”。四、方法步骤从2020年6月下旬开始,到2020年1月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一)学习教育、思想发动(6月30日至7月中旬)。结合实际,制定《省财政厅基层党建全面提升工程2020年实施方案》,明确总体要求、提升重点和方法步骤,提高党员干部对机关党建提升工作的认识,使各基层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积极投入到党建提升工作当中。各基层党组织要紧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省直机关作风整顿活动阶段安排,深入学习,搞好思想发动。7月中旬,各基层党组织要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对本单位的基层党建提升工作进行动员部署。(二)细查深剖、找准问题(7月中旬至9月10日)。重点围绕10个方面的具体问题和提升目标,认真查摆本单位党建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定措施。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对照检查,切实把问题查深找准摸透。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要带头查找自己在抓机关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基层党组织要于8月20日前,将查找问题情况和问题清单书面材料报送机关党委。机关党委将通过召开座谈会、调查问卷等形式,进行一次全面的调查摸底,针对查找整理出的问题和平时掌握存在的问题,列出全厅党建工作问题清单,于9月10日前,将我厅问题查摆情况和问题清单上报省直机关工委。(三)深入整改、建立制度(9月11日至12月20日)。重点是针对党建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整改任务、落实整改责任和整改措施。要建立整改清单、责任清单、制度清单,实行销号管理,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和整改落实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定期机关党委会、党支部会,逐级汇报整改完成情况,并适时在党内进行通报。针对提升工程中暴露出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补齐短板、完善措施、健全制度。(四)严格考核、检查验收(12月21日至2020年1月31日)。各基层党组织要对照10个提升目标和27项工作任务,搞好自查,做到定量有标准,定性有要求,落实要达标。各基层党组织的自查工作要在12月31日前完成,并报送书面报告。厅机关党委将在2020年1月份,通过目标考核、群众评议、组织年度厅直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和领导点评等方式,对各基层党组织党建全面提升工程落实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估,根据综合考核评估情况对全厅各基层党组织进行排序,并作为厅机关责任制目标考评共性目标评价依据。1月31日前,将全厅基层党组织党建提升工程落实情况报告上报省直机关工委。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省财政厅基层党建全面提升工程领导小组,厅党组书记、厅长史青衿任组长,厅党组成员、常务副厅长陈佩钢,厅党组成员、驻厅纪检组组长许文涛任副组长,其他厅领导和有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机关党委),内设协调指导组、材料综合组和督导推进组(具体工作机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机关党建提升工作完成情况,研究机关基层党建工作,及时解决突出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切实承担起综合指导、推进落实、统筹协调责任。厅直各基层党组织要围绕提升目标任务,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落靠责任。(二)明确责任分工。领导小组统领全厅基层党建提升工作,对基层党建提升工作进行检查指导,研究分析厅机关党建工作发展形势,决定厅机关党建工作重要事宜。各工作组要密切配合,按照职能分工做好协调指导、材料综合、宣传报道、督导检查等工作。厅直各基层党组织要把抓基层党建提升作为主业,各级党组织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各党支部政治协理员要落实好建党提升工程的协调、组织和推进工作。(三)严格督查问责。厅机关党委建立党建工作督导检查与综合评价反馈机制,通过平时检查和年度综合考核评估,及时把各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落实情况反馈厅党组。对年度考评结果为“一般”和“差”的要约谈基层党组织书记,进行谈话提醒,并限期整改,需要问责的按干部管理权限问责。(四)加强宣传交流。各基层党组织要充分利用《机关党的工作》、财政厅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大力推广开展基层党建提升工程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营造全面加强机关基层党建工作的浓厚氛围。机关党委将组织开展“机关党建工作创新奖”评选活动,将基层党建提升工作成果显著的基层党组织推荐到省直机关工委予以表彰。附件:省财政厅基层党建全面提升工程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附件省财政厅基层党建工作全面提升工程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一、领导小组成员组长:史青衿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副组长:陈佩钢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常务副厅长许文涛省财政厅党组成员、驻厅纪检组组长成员:顾晚光省财政厅巡视员孙纲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孟祥会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于宏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张高成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张永平省财政厅党组成员、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主任薛英杰省财政厅党组成员、省农业开发办常务副主任孙良君省财政厅副巡视员施烜省社保中心主任黄玉凡省财政厅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周广宇省财政厅办公室主任赵兴会省财政厅人事教育处处长初志国省纪委驻省财政厅纪检组副组长于雷省财政厅服务中心主任职责:统领全厅党建提升工程全面工作,定期召开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党建提升工作推进情况,部署相关工作任务,定期深入厅直各基层党组织进行查检指导和阶段性考查考核,研究分析机关党建工作发展形势,决定全厅党建工作重要事宜。二、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主任:陈佩钢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常务副厅长副主任:黄玉凡省财政厅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周广宇省财政厅办公室主任赵兴会省财政厅人事教育处处长初志国省纪委驻省财政厅纪检组副组长于雷省财政厅服务中心主任杨培省农业开发办综合处处长徐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成员:厅属各单位党组织书记职责:负责组织传达学习上级领导关于省直机关基层党建提升工作指示要求,每月召开例会推动党建提升工程落实,组织办公室成员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厅基层党建提升工作情况,指导和协调各工作组开展工作。(一)协调指导组组长:黄玉凡省财政厅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副组长:初志国省财政厅驻厅纪检组副组长成员:由机关党委、驻厅纪检组人员组成职责:协调指导厅直各基层党组织抓好机关党建提升工作全面提升工程落实,做好年度考核验收及反馈工作,制定落实党建提升工作指导性意见,搞好经常性党建工作指导。(二)材料综合组组长:黄玉凡省财政厅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副组长:周广宇省财政厅办公室主任于雷省财政厅服务中心主任成员:由办公室、机关党委、服务中心人员组成职责:负责机关党建提升工作的文字综合,起草各类会议、活动的领导讲话;做好通知、通报、信息等相关材料的起草和印发;做好相关宣传报道;做好会议会务保障工作。(三)督导推进组组长:黄玉凡省财政厅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副组长:周广宇省财政厅办公室主任赵兴会省财政厅人事教育处处长初志国省纪委驻省财政厅纪检组副组长杨培省农业开发办综合处处长徐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成员:由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教育处、驻厅纪检组、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农发办人员组成。职责:督导推进全厅“基层党建全面提升工程”工作。根据省委和厅党组统一部署,结合厅机关各阶段性工作需要,制定督查指导意见,对厅机关各基层党组织的党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指导,掌握工作进展情况,总结经验做法,及时纠正问题、反馈情况。为确保全厅“基层党建全面提升工程”工作深入、全面开展,督导推进组分设7个小组:1.督导推进一组联络员:范守霖督导支部:综合处、党群行政处、经贸处、绩效评价处、离退休老干部处(含老干部)、服务中心、信息中心党支部,及省农业信贷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党委。2.督导推进二组联络员:王业伟督导支部:政法国防处、政府采购办、会计管理局、非税收入管理处、驻厅纪检组、科研所、票据监管中心、资产评估中心党支部,及大正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含天九公司)。3.督导推进三组联络员:张连东督导支部:办公室、国库处(支付中心)、税政处、国际金融处(监事会)、债务处、资产监督管理局、江北疗养院、财政干部培训中心、省龙财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党支部。4.督导推进四组联络员:杨洪斌督导支部:预算处(省预算编审中心)、经建处、PPP管理处、人事教育处、产业处(企管办)、农村财政财务处、珠心算研究指导中心、牡丹江培训中心党支部,及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5.督导推进五组联络员:牛颖督导支部:科教处、文化处、农业处、社保处(省社保资金管理中心)、监督检查局、法规处、机关党委、评审中心党支部,及省鑫正投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党委。6.督导推进六组联络员:朱庆民督导支部:农开办综合处、计财处、项目一处、项目二处、项目三处、外资与部门处、评审中心、设计所、建设总公司、投资有限公司党支部。7.督导推进七组联络员:李迎玖督导支部: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室、机关党委、信息服务处、市场服务处、业务一处、业务二处、业务三处、业务四处、文件编制处、文件审核处、项目执行处党支部。黑龙江专员办:基层党建全面提升工程2020年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全面加强机关党的建设,为专员办业务转型和财政预算监管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思想、组织和作风保障,按照《省直机关基层党建全面提升工程2020 年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办党建工作实际,制定2020 年度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2020年,作为机关“基层党建全面提升工程”年,要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对黑龙江省两次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树牢“一心一意谋发展、聚精会神抓党建”和“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大力推进落实思想建党、组织建党、制度治党,不断增强机关党员干事创业、改革创新、奋发进取的内生动力,不断提升服务大局、服务中心、服务基层的工作水平;着力强化党的政治引领、思想引领、制度引领和作风引领,确保实现机关党建各项提升目标,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的整体功能和广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进机关党的建设,促进财政预算监管工作和业务转型的不断深入提供坚强有力保障。二、着重解决的突出问题和主要表现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着重在解决机关党的领导作用弱化、政治站位不高,从严治党不力、落实党建责任不到位,机关党建工作虚化、缺失等突出问题上取得明显突破,在解决以下几个方面具体问题上取得扎实成效。一是党建责任意识不强。党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贯彻《 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 不力;办内各处室主要负责人的党建第一责任人意识还没有真正牢固树立,对主责主业重视担当不够,抓党建工作缺思路少对策,不能亲自谋划研究、督办落实、解决难题,“关键人”没有发挥关键作用;各处室处级领导干部党建责任认识不清,抓业务工作过多,抓党建工作过少,没有履行“一岗双责”;党支部工作弱化,执行力层层递减,全面从严治党氛围不浓。二是党组织不够健全。不能及时对党委、支部换届或进行届中调整,未按程序、标准推选支部书记、副书记,机关党支部不健全,分工不明确、责任不落实。三是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结合不紧。对“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核心任务理解不深刻,结合不紧密,重业务、轻党建,不善于研究和运用党建工作推动财政预算监管中心工作,落实中存在“两张皮”问题。四是规章制度执行不严。组织生活不经常、不规范、不严肃,主题不聚焦、重点不突出;个别党员领导干部缺乏党员意识,不能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批评和自我批评、处理不合格党员不敢动真碰硬;党课教育政治性、计划性和系统性不强,缺乏感染力、吸引力;党费管理不规范,党员不能按时、按规定足额主动交纳党费。五是理论学习效果不好。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不经常,学习不深入、不系统,理论武装和示范带头作用不明显;有达到全覆盖,一些党员参加“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积极、不认真,不能达到真学真信真用、知行合一,甚至学习教育计划形同虚设。六是机关党支部监督不力。从严治党要求不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九项规定、财政部专员办工作人员从政若干规定不坚决,对“四风”问题抓得不严不紧,党组织日常监督和党员民主监督制度不健全、覆盖不到位、责任不明晰、执行不严格。七是党建工作创新不够。思维方式守旧,依赖传统方式,改革创新精神不足,方法手段滞后时代发展,吸引力和实效性不强,作用发挥不明显,不能有效利用现代化信息手段开展党建工作。八是党务干部队伍不适应。党务干部配备不齐不强,党建理论水平不高,对新形势新问题不敏感不掌握,工作粗枝大叶、标准不高,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对工作情况说不清、数据叫不准,分析研判不科学,不能透过现象看本质,参谋助手作用发挥不明显。九是执纪问责不严。机关纪委对“三转”认识不到位,聚焦主责主业不够,依纪依规执纪辐射面和覆盖面不够大,宣传教育感染力、影响力不强。三、提升重点和主要任务通过实施“基层党建全面提升工程”,努力实现10 个重点提升目标,完成24 项工作任务,使机关党建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显著提高。(一)提升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落实水平。1、建立党组书记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机关党委推进落实、处室负责人“一岗双责”的四级党建工作责任体系。层层签订抓党建工作责任状,逐级建立责任清单和责任目标,做到量化到岗、细化到人,建立健全问责追责办法。党组每年至少要听取机关党委2 次汇报,专题研究机关党建工作。同时,每年要向财政部党组、黑龙江省委书面报告1 次全面工作,重要工作专项报告。2、党组书记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责任,兼任机关党委书记;党组成员要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建工作;专职副书记履行协调、推进、教育、监督责任,以主要精力主动谋划和推进机关党建工作。3、落实“三级”联述联评考核机制。机关党委书记向省直机关工委述职,接受评议考核;党支部书记向机关党委、全体党员述职,机关党委和全体党员对党支部书记进行评议考核。党员向所在党支部述职,党支部对党员进行评议考核。(二)提升机关党组织班子建设水平。4、严格执行机关党委每届任期4 年、党支部每届任期2 年或3 年的规定,按时换届选举。5、配强机关党委班子,选好配强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把素质高、能力强的优秀干部选拔到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岗位。选举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纪委书记须在提名环节提前与省直机关工委沟通,待省直机关工委同意后再启动干部选任和选举程序。6、科学设置基层党的组织。结合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和轮岗调整,为便于管理,提高支部的战斗力,拟将原合并组成的4个党支部调整为以处室为单位7个党支部,处室负责人任支部书记,配备副书记协助支部书记抓纪检监察工作。(三)提升机关党组织监督机制建设水平。7、严格落实党风廉政“两个责任”,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任务分解方案、责任考核办法和责任追究措施,加强对查办案件工作的监督,杜绝瞒案不报、压案不查、查而不处、执纪宽软的问题。拓宽线索收集渠道,注重向信访、审计、司法等部门了解情况,对重点问题和重点线索实行台账式管理,对发现的腐败问题及时督查督办,严肃查处,定期曝光。8、认真履行《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 规定的三项监督职责,落实监督责任,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定期向上级党组织反映情况,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9、积极推进党务公开,采取通报、公示、机关协同办公平台等多种形式,对党委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党的建设情况、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情况、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等进行公开。10、用好“四种形态”,运用明察暗访、监督检查和警示提醒等手段,密切关注“四风”新动向,认真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九项规定、财政部专员办工作人员廉洁从政若干规定的违纪案件,强化党组织监督。党组每年至少听取1 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11、牢固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标准、程序做好干部选任工作,做到公开透明、公平公正。重公论、重业绩、重能力,不讲照顾、不论资排辈,切实把勤政廉洁、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选好用好。(四)提升党的组织生活质量。12、办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学习讨论在支部、党课讲在支部、组织生活过在支部、示范作用发挥在支部、工作检查指导在支部的“五个在支部”要求,每年至少参加支部活动4 次,每半年至少到所在支部讲党课1 次,全年参加组织生活率达到95 %以上。13、增强组织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要以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为重点,严格组织生活,做到讲政治、讲规矩、强纪律。“三会一课”要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要敢于善于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利器,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五)提升党建基本工作制度落实执行水平14、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1 次,支部书记会每月至少召开1 次,党课每季度至少组织1 次,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每年召开不少于1 次,每年进行1 次民主评议党员。机关各级党组织“三会一课”等基本制度执行落实率达到95 %以上。15、机关党委每年对基层党组织基本制度执行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自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找准突出问题,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任务,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健全完善“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工作纪实、定期报告等配套制度,细化标准要求,健全明责、考责、问责体系,强化制度的执行和落实。(六)提升机关作风建设水平16、扎实推进机关作风整顿活动,通过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方式,认真查摆思想观念、精神状态、干事标准、工作效能和规矩意识等方面的问题,列出任务清单,建立落实台账。17、根据职能职责细化责任目标,完善目标设定、绩效考评体系,形成有效激励机制。在机关广泛开展争做“三个好把式”评选活动,树立机关“五个好作风”。(七)提升党员教育管理水平18、紧紧围绕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和财政部党建工作座谈会精神,聚焦服务中心,精准发力,把广大党员干部组织起来,切实履行好服务中心和组织、动员、落实的职能,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组织好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的宣讲活动。19、发挥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带动作用。制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每季度至少组织学习1 次,做好学习记录,每名成员要有学习笔记,并结合工作实际撰写学习心得、调研报告或理论文章。党员干部要采取专题学、集中学、个人学等方式积极参与理论学习,开展研讨交流、网上学习、体会文章评比等活动,确保学习质量和效果。20、制定“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具体实施方案,抓住“关键少数”,抓实基层支部,充分发挥党支部的主体作用。做到每月有学习、每季有交流、半年有推进、全年有总结和评估。21 .严格执行《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坚持标准,规范程序,提高发展党员质量,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八)提升党务干部队伍建设整体水平22、加强党务干部培养选拔,开展业务轮训和能力素质提升培训,把优秀干部放到党务岗位锻炼考验,把经过党务岗位考验成熟的干部放到重要岗位。(九)提升机关党建工作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升23、积极推进“党建网络化管理”办法,建立“互联网+党建”信息传播平台。积极参与省直机关工委党建管理APP 软件和云平台应用。认真做好机关党建信息化建设的基础工作,强化培训、加强管理、广泛应用,提升党建工作效能。(十)提升机关党建工作整体效能24.机关各级党组织要紧紧抓住“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核心任务,把党建工作定位聚焦到财政部和黑龙江省委的中心任务之中,努力把机关党组织服务振兴发展的整体效能发挥到最大化,把机关党的工作融入全局服务中心的作用发挥到最大化,把机关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发挥到最大化,打通党建工作服务中心工作“最后一公里”,为专员办各项事业的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和有力的服务支撑。四、方法步骤从2020 年7 月中旬开始,到2020 年1 月结束。分4 个阶段进行:(一)制定方案、思想发动(7月20日前)。科学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层层搞好动员部署,提高办内各单位和党员干部对基层党建全面提升工程的认识。7月15日前,将具体实施方案报送省直机关工委。(二)细查深剖、找准问题(7 月20日至9 月10 日)。重点围绕10 个方面的具体问题和提升目标,认真查摆机关党建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各党支部要召开专题会议,就落实党建工作提升进行对照检查,切实把问题查深找准摸透。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要带头查找自已在抓机关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机关党委通过召开座谈会、组织问卷调查等形式,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摸清底数、掌握情况,针对查找整理出的问题和平时掌握的情况,列出问题清单。9 月10日前,将查找出的问题报送省直机关工委。(三)深入整改、建立制度(9 月11 日至12 月30 日)重点是针对党建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整改任务、落实整改责任和整改措施。要建立整改清单、责任清单、制度清单,实行销号管理,对查找出来的问题和整改落实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定期召开党组会、机关党委会议、党支部会,逐级汇报整改完成情况,并适时在全办党员范围内进行通报。针对提升工程中暴露出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查缺补漏、完善措施、健全制度。五、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机关基层党建全面提升工程领导小组,李龙成同志担任组长,何建平、董阳同志担任副组长,其他党委委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机关党委,负责协调指导、推进落实的责任,发挥统筹协调作用。(二)明确责任分工。领导小组要全面统领机关党建提升工作,定期深入各支部进行检查指导和阶段性检查考核,研究分析机关党建工作发展形势。党组要把抓机关基层党建作为主业,党组书记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健全工作机构,配强工作人员。机关党委要具体负责抓好基层党建全面提升工程的协调、组织和推进工作。(三)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协同办公平台、微信联系群等平台等载体,宣传“基层党建全面提升工程”,营造全面加强机关基层党建工作的浓厚氛围。开展“机关党建工作创新奖”评选活动,培养1-2个典型,形成示范引领作用。

网络热门关键词

  • 1、3u8961
  • 2、蔷薇吸血族
  • 3、小说求魔
  • 4、楚楚夫君
  • 5、勿忘我茶
  • 6、穿网球裙的英语老师
  • 7、高达之异类
  • 8、包卜篮球
  • 9、幻刃仙缘txt
  • 10、万博赞助奥运会
第一中学——为您搜集全国各地一中网站信息联系方式。
网站简介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2014 www.15033.cn, In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