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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20—2020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2月7日责任编辑:林小芳来源:凤凰资讯

各区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天津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20—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5月18日

天津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20—2020年)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我市抵御各类自然灾害的能力,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保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国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20—2020年)》(国办发〔2020〕104号)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现状与形势

  (一)“十二五”时期全市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主要成效。天津市是我国沿海自然灾害多发区之一,受陆地灾害源和海洋灾害源的双重作用,致灾因子众多,“十二五”期间,暴雨、地震、风雹、高温热浪等灾害均有发生。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坚持以人为本,扎实推进防灾减灾能力建设,高效有序开展抗灾救灾工作,成功应对了2020年特大暴雨灾害等多次自然灾害,累计安排生活救助资金1514.93万元,通过应急救助、过渡期安置和冬春生活救助等方式,实际救助受灾群众78651人次。五年间,全市综合减灾能力明显增强,防灾减灾工作成效显著。

  一是协调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全市形成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灾害分级管理、属地管理为主的防灾减灾救灾领导体制。成立了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部,初步建立了完整、统一、高效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协调体系;基本建立起覆盖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的四级气象防灾减灾组织管理体系;成立了市区两级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和抗震救灾指挥部。各涉灾部门主动作为、紧密配合,建立起相应的应急联动和协作机制。

  二是法规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先后制定和修订了气象灾害防御、防震减灾、地震群测群防等地方性法规。出台了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及信息发布、城乡社区综合减灾、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灾害信息评估通报、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工作规程、减灾示范社区创建管理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

  三是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基本建立。地震、气象、水文、地质、农业、海洋等自然灾害监测能力稳步提高,灾害预警信息发布覆盖面不断扩大。初步建成地震立体监测台网,全市地震监测能力提升至1.0级,渤海海域监测能力达到2.5级;建成覆盖全市地面沉降监测网络及水文自动测报系统;基本建成气象灾害综合监测网;建成环渤海海洋气象共享网和海河流域精细化预报平台;涵盖水情、雨情、汛情、潮情等数据的信息系统相继投入使用;整合多种预警信息发布资源和信息发布渠道的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基本建成,实现快速、及时、准确提供预警信息,为提高社会防灾减灾能力提供保障。

  四是灾害应急预案体系进一步完善。修订出台了天津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自然灾害救助、地震、气象、森林火灾等一系列市级专项应急预案。积极推动区、街道乡镇和社区(村)制定、修订应急预案,初步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预案体系,为提高全市救灾应急能力奠定了坚实基础。

  五是救灾物资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基本建立了以各区、各部门和重点企事业单位应急物资管理为支撑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编制了全市应急物资目录,绘制了应急物资主要储备库分布图。民政部门救灾物资储备品种扩展到12个品种,储备规模进一步扩大,能够满足3万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所需,较“十一五”期末储备量增加200%。

  六是社区减灾能力进一步提升。市内六区及滨海新区气象预报空间分辨率精细至1公里,气象服务产品精细至社区。大部分社区开展了灾害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编制了社区灾害隐患清单或灾害风险区划图。完成城市旧楼区改造2186个、农村危房改造13385户,进一步降低了灾害风险。新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99个,较“十一五”时期增加395%。

  七是防灾减灾救灾队伍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初步形成了以市综合应急救援总队为骨干,以部门、行业、驻津部队、预备役部队和民兵应急救援力量为补充,以社会力量为辅助的应急救援队伍体系。组建了16支共4万人的市级专业应急救援队,预备役和民兵应急救援队规模达到5000人。各区相应成立综合应急救援总队。累计培训各级灾害信息员5016人、防震减灾灾情速报员3500余人,年均培训气象信息员5500余人,基本建成了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灾害信息员队伍。

  八是防灾减灾科普宣教深入开展。在天津市自然博物馆建立了全国第一个综合性减灾宣教基地。组织了面向全市中小学生的地震知识科普活动,并将3课时防震减灾知识纳入义务教育阶段8年级教学计划。以“防灾减灾日”等为契机,开展了多种形式的防灾减灾科普教育活动,举办科普讲座600多场,累计张贴各类宣传挂图9万余张,发放宣传手册223万余册,初步形成了涵盖传统媒体、户外媒体和网络媒体的立体宣教网络,防灾减灾宣教活动的社会参与度不断提升,居民防灾减灾意识明显增强。

  (二)“十三五”时期全市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形势。“十三五”时期是加快实现中央对天津定位、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作为公共安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保障作用,与此同时也面临新的形势与挑战。

  一是自然灾害风险加大。受全球气候变化和人类活动等因素影响,自然灾害的突发性、反常性和复杂性有所增加,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呈增加趋势,暴雨、暴雪、高温、干旱等极端异常气候事件发生的概率加大,中强度破坏性地震的可能性始终存在,外来有害生物对农林生产和生态环境可能造成较大危害,威胁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运行的各类灾害风险特别是发生重特大自然灾害的风险,对灾害应急管理工作提出严峻挑战。

  二是自然灾害影响日益突出。我市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进一步加快,城镇人口密度持续增加,基础设施承载负荷不断加大,各类灾害对城市的影响日趋严重。农村居民自身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较为薄弱,受自然灾害影响较大,部分农村人口可能会因灾致贫或因灾返贫。区域性自然灾害极易通过灾害链、生产链、供应链波及相邻省市,放大影响范围,造成更大损失,提高减灾救灾区域协作能力的迫切性日益突出。

  三是防灾减灾救灾基础依然薄弱。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和法规制度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预警预报精准度、信息覆盖广度和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灾情采集和评估体系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应急救灾物资储备种类、数量难以完全满足救灾需要;救灾应急装备、技术手段、通信和应急广播设施相对滞后;各级灾害信息管理人员业务能力急需进一步提升;防灾减灾救灾专家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宣传教育有待进一步深入。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天津的实施,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正确处理人和自然的关系、防灾减灾救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常态减灾与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着力构建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新阶段相适应的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全面提升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提供坚实保障。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协调发展。将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保障受灾人员基本生活作为防灾减灾救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遵循自然规律、经济规律、社会规律,通过减轻灾害风险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2.依法应对,分级管理。坚持法治思维,严格在法律框架内开展工作,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水平。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相互协同的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体制机制,强化各级政府在防灾减灾救灾中的主体责任。

  3.统筹协调,综合减灾。统筹协调各级政府之间、军地之间、部门之间、政府与市场之间的相互关系,加快推动建立京津冀联动协调机制。坚持防灾、抗灾和救灾相结合,统筹推进灾害管理各领域、全过程工作。

  4.预防为主,科学减灾。积极做好隐患排查和风险防控,加强自然灾害监测预警、风险调查、工程防御、宣传教育等预防工作。强化科技创新,努力提高防灾减灾救灾科学技术支撑能力和应用水平。

  5.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坚持各级政府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的主导地位,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社会力量的重要作用,强化政府部门之间、政府与社会之间的协同配合,形成防灾减灾救灾合力。

  (三)规划目标。着力构建与天津城市定位相适应的综合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全面提升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

  1.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法规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

  2.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纳入各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资源开发、能源供应、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和扶贫开发等规划中体现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要求,年均因灾直接经济损失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例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3.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进一步完善,提高自然灾害监测预警、统计核查、预警信息发布等服务能力。突发灾害性天气监测率达95%以上,风暴潮灾害紧急警报(红色和橙色警报)提前6小时发布。我市及邻近地区发生4级以上地震后,5至10秒钟内发出预警信息。

  4.救灾物资储备网络逐步完善,救灾物资储备力度进一步加大,储备量达到保障8万人至10万人基本生活所需。

  5.自然灾害发生12小时之内,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救助。完善自然灾害救助项目和救助内容,达到与高质量小康社会相适应的自然灾害救助水平。

  6.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明显增强,防灾减灾知识的社会公众普及率显著提高,编制防灾减灾科普教材,在校学生全面普及。

7.继续实施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开展全国综合减灾示范区创建试点工作,每个城乡社区至少配备1名灾害信息员。

  8.各类自然灾害设防水平进一步提高,工程防御能力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区防汛排水(雨水)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强,全市整体具备综合抗御6.0级地震的能力。

  三、主要任务

  (一)健全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法制。

  1.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互相协同、属地为主”原则,进一步完善自然灾害管理体制。完善市区两级减灾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充分发挥统筹指导和综合协调职能,发挥主要灾种防灾救灾指挥机构防范部署与应急指挥作用。明确各级政府灾害管理事权划分,强化和落实各级政府的主体责任。

  2.加强涉灾部门间协调配合和应急联动,统筹城乡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完善自然灾害监测预警预报和群防群测机制,健全综合防灾减灾救灾信息资源的获取和共享机制。建立和完善军地协同联动、救援力量调用、物资储运调配等应急联动机制。建立风险防范、灾害救助、损失评估、恢复重建、社会动员等长效机制。完善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生活保障安排、救灾物资储备、救灾装备配备等方面的财政投入以及恢复重建资金筹措机制。研究制定应急救援社会化有偿服务、物资装备征用补偿等政策。

  3.完善防灾减灾救灾法规制度,加强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地方立法研究,统筹推进单一灾种和地方性法规的制修订工作,完善各级自然灾害救助等专项应急预案和标准体系,加快形成以专项法律法规为骨干、相关应急预案和技术标准为配套的防灾减灾救灾法规标准体系。

  (二)加强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与风险管理能力建设。

  1.加快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完善自然灾害监测网络,加强气象、水文、地质、地震、海洋、农业、林业等自然灾害监测网络系统建设。充分利用卫星、雷达、自动站、人工观测、群测群防等灾害监测手段,初步建成天基、空基、地基相结合的立体灾害监测体系。加强区级灾害监测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各类自然灾害监测站网密度,提高监测水平。健全自然灾害预警预报和信息发布机制,强化部门间信息共享,提高自然灾害早期预警能力。

  2.加强全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管理,以区为调查单位,开展全市自然灾害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摸清底数,建立自然灾害风险数据库。推进区域、社区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价指标体系和技术方法的应用。结合重大工程、生产建设和区域开发等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开展自然灾害风险评价试点工作,合理利用自然资源,注重生态保护。

  (三)加强自然灾害应急处置能力建设。

  1.修订和完善全市各类防灾减灾应急预案,按照全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要求,进一步修订完善各类防灾减灾应急预案,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效性、科学性和规范性。健全完善应急组织体系,科学设计预警机制,不断强化应急保障,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切实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2.实施“互联网+”战略,推进综合灾情和救灾信息报送与服务网络平台的应用。拓展信息获取渠道和手段,有效利用各类信息资源,加强对灾情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评估、处理和应用,提高信息处理与分析水平,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提供决策服务。充分利用公共通信、卫星通信、广播电视、互联网、导航定位等技术和移动信息终端等装备,提高信息获取、远程会商、公众服务和应急保障能力,实现各级各类应急指挥平台互联互通,有效提升防灾减灾救灾信息传递能力。

  3.加强减灾救灾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以公安消防部队为主体的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增强与驻津部队和武警部队等的协同作战能力,完善军地联合保障机制,提升军地应急救援协作水平。完善医疗卫生、安全生产、交通运输、环境监测、城市生命线保障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充分发挥防灾减灾救灾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队伍的作用。强化防灾减灾救灾专家队伍建设。加强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整合基层防灾减灾工作人员队伍。加强减灾救灾队伍能力建设,开展专业化、集成化、模拟化、实战化培训和演练。

  4.加强救灾减灾装备建设。立足救灾减灾工作实际需要,以提高灾情信息采集与传输能力、应急指挥能力、应急救援能力、后勤保障能力为目标,全面加强北斗定位导航、卫星传输等应急通信装备,排水、破拆与支护、钻探掘进等大型应急救援专业设备,以及应急广播设施、救灾专用车辆、无人机等技术装备建设。

  5.加强救灾物资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加快各级各类救灾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增加物资储备数量,丰富物资储备种类。制订和完善救灾物资储备管理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特别重大、重大灾害救灾物资紧急调运预案。探索建立救灾物资市场储备机制,提高救灾应急物资的保障水平。加强救灾物资保障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相关部门、各区救灾物资信息共享、互联互通。

  (四)加强自然灾害工程防御能力建设。

  1.加强防汛抗旱、防震减灾、防寒保畜、防风抗潮、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等防灾减灾重点工程建设,提高自然灾害的工程防御能力。加快重点河道治理以及蓄滞洪区安全设施建设,完善城市供排水工程体系,推动做好风暴潮和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继续推进公共基础设施安全加固工作,重点提升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水平,幼儿园、中小学校舍达到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提高重大建设工程、生命线工程的抗灾能力和设防水平。实施交通设施灾害防治工程,提升重大交通基础设施抗灾能力。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全部达到抗震设防要求,推动开展城市既有危旧住房抗震加固,提升城市住房抗震设防水平。

  2.结合危房改造、灾后恢复重建等工程,推进农村困难群众危房与土坯房改造,提升农村住房设防水平和承灾能力。加快实施自然灾害隐患点重点治理和居民搬迁避让工程。

  (五)加强防灾减灾科技支撑能力建设。

  1.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防灾减灾科技资源统筹和顶层设计,完善专家咨询制度。健全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加强科技平台建设,加大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力度,充分发挥科技在防灾减灾中的支撑作用。

  2.加强防灾减灾基础研究,开展自然灾害形成机理和演化规律研究,重点加强自然灾害早期预警、重特大自然灾害链、自然灾害与社会经济环境相互作用、气候变化背景下自然灾害风险等科学研究,推进研究成果转化为预测预报预防能力。

  3.深入开展防灾减灾重大科技项目研究,包括地震、气象、海洋、地质等重大自然灾害监测监控、预测预警与综合防御技术研究。重点研究强震动预警技术和交通气象、海洋气象、农业气象、海河流域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关键技术,天气精确预报关键技术及渤海海洋气象探测和服务技术,基于工程减隔震、抗震设防、新型抗震减灾材料等新技术、新材料研发的地震灾害综合防御技术,全面提高灾害监测、预测水平和抗御灾害的科技支撑能力。

  (六)加强区域和城乡基层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

  1.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完善区域防灾减灾救灾协同机制,推动编制区域综合防灾减灾规划。以自然灾害空间分布特点为基础,协同开展区域间自然灾害监测预警预报、风险管理、工程防灾减灾、应急处置联动、恢复重建等能力建设,加强城市大型综合应急避难场所建设,促进区域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协同发展。

  2.开展社区(村)灾害风险识别与评估,编制社区(村)灾害风险图,新建或改建扩建社区(村)应急避难场所,加强社区(村)灾害应急预案编制和演练,加强社区(村)救灾应急物资储备和志愿者队伍建设。继续推进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管理工作,探索开展综合减灾示范街道乡镇、示范区试点创建工作。制定家庭防灾减灾救灾与应急物资储备指南和标准,引导和鼓励以家庭为单元储备灾害应急物品,提升家庭和邻里自救互救能力。

  (七)发挥市场和社会力量在防灾减灾救灾中的作用。

  1.发挥金融、保险等市场机制作用,建立健全灾害保险制度,进一步拓宽农房保险、农业保险覆盖范围,研究建立巨灾保险制度和再保险制度。充分发挥保险在灾害风险转移中的作用,推动建立规范合理的灾害风险分担机制。

  2.完善防灾减灾社会动员机制和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救灾政策,建立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平台,研究和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防灾减灾救灾服务事项,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志愿者等投身防灾减灾救灾,形成全社会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加强救灾捐赠管理,健全救灾捐赠需求发布与信息导向机制,完善救灾捐赠款物使用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机制。

  (八)加强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教育能力建设。

  1.牢固树立“减轻灾害风险就是发展、减少灾害损失也是增长”的理念,加强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强化各级政府的防灾减灾责任意识,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的灾害风险管理和应急管理能力。完善政府部门、社会力量和新闻媒体合作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的长效工作机制。

  2.加强防灾减灾文化建设,提高综合防灾减灾软实力。开发针对不同社会群体的防灾减灾宣传教育产品,充分发挥微博、微信和客户端等新媒体的宣传教育作用。将防灾减灾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在校学生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教育。推动有条件的区和部门建立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基地和网络教育平台,经常性地开展防灾避险应急演练。结合国家“防灾减灾日”和“国际减灾日”等,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全民共同参与防灾减灾的社会氛围,提高公众防灾减灾综合素质。

  四、重点项目

  (一)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能力提升工程。

  1.完善以数值预报为基础的现代天气预报业务路线,实现格点预报空间分辨率达1公里、时间分辨率达1小时。发展基于影响和风险的预报预警技术,提高灾害性天气诊断分析和短时临近预报预警水平。优化地面、高空、海洋气象立体观测系统结构和布局。推进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接收系统建设,推进实施气象信息“进村入户”工程;推动在人员密集场所、灾害多发地区设置电子显示屏、预警接收机等固定设施。完善市和区级气象灾害现场应急保障车辆建设。

  2.推进立体地震观测网络平台建设,在现有地震台网的基础上升级观测仪器,提升观测系统抗干扰能力,运用空间对地观测和深井观测新技术,形成立体观测网络,提高地震前兆信息捕获能力和地震监测数据产品服务质量;利用物联网和大数据挖掘技术,提高短临地震前兆识别能力和地球物理环境监测服务能力。推进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建设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系统,构建地震预警信息发布平台,提升地震预警能力和社会整体应急能力。推进天津地震台网中心集成监控服务平台建设,统筹测震、强震、前兆、GNSS(全球导航卫星系统)四大台网和安防系统监测信息资源,优化升级技术系统,提升地震监测信息服务能力和震情跟踪分析研判水平。

  3.推进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扩展建设,依托市预警发布中心配发的预警信息发布软件系统和接入的信息发布资源,升级改造支撑系统运行的软硬件环境,实现与天津广电有线电视系统对接及机顶盒信息发布,搭建适应大用户量访问的云架构的统一地理服务平台,实现天津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的统一地理服务,增强信息发布手段,形成覆盖面更广的全市预警信息发布体系,实现预警信息、突发信息、提示信息的快速有效发布。

  (二)应急指挥能力提升工程。

  1.建设地震现场移动应急指挥系统,装配集通信、音视频图像传输、信息采集与处理于一体的移动应急指挥平台,研发地震现场调度与信息汇集分析处理系统,建设区级地震应急快速处置平台,开展典型灾害风险识别与评估,开发适用于区级地震应急处置的风险源目标数据库及管理平台。

  2.推进自然灾害应急救助指挥中心和移动指挥平台建设工作,实施国家北斗卫星减灾示范工程,为乡镇和部分村救灾工作人员配备应急救援型终端,实现乡镇以上重大灾情信息卫星直报功能。

  3.整合市、区及有关部门应急指挥平台应用系统,加快市应急指挥中心与各区应急指挥中心、各专业应急平台对接,提供综合研判、视频会商、辅助决策、指挥调度等主要功能,形成全市灾害应急处置指挥中枢。

  (三)自然灾害救助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工程。

  1.加快推进中央救灾物资天津储备库建设。结合我市实际和京津冀协同发展需求,采取新建、改扩建、租赁和代储等方式推动区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科学确定各级各类救灾物资储备品种及规模,增强街道乡镇和社区(村)救灾物资储备能力,构建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救灾物资储备网络,形成以市级储备为核心、区级储备为依托、街道乡镇和社区(村)储备为补充的救灾物资保障体系。

  2.健全救灾物资管理制度和应急调运预案体系,推进救灾物资储备管理信息化建设,提高救灾物资管理的规范化、信息化、网络化和智能化水平。实施应急物资储备物流信息平台项目(二期),完善救灾物资紧急调拨跨部门、跨区域、军地间、国家与地方间应急协调联动机制;优化升级应急物资资源管理系统、仓储物流管理系统、决策支持系统、应急物资地理信息系统(GIS),逐步实现各系统与市级主要应急储备单位以及各区的联通;了解掌握相关企业物资储备、生产能力等情况,提高救灾物资应急保障能力。

  (四)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工程。

  1.结合人口分布和灾害隐患点分布,充分利用现有公园、广场等市政设施和人防工程,建设若干设施完善、功能齐全的城乡应急避难场所,满足灾害高风险区居民对灾害应急避险救援和较长时间避难的需求。结合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和区域建设发展规划,推动覆盖一定范围的大型综合应急避难场所建设。

  2.按照国家应急避难场所信息综合管理与服务平台建设要求,做好对应急避难场所功能区、应急物资、人员安置和运行状态等的管理与评估工作,面向社会公众提供避险救援、宣传教育和引导服务。

  (五)灾害防御建设工程。

  1.加强一级行洪河道、中小河流治理,开展蓄滞洪区工程与安全建设工程、城市供水基础设施建设。新建河口闸站、改扩建排水设施以及配套工程,增强雨水外排能力。

  2.加强抗震防灾设施建设,各类建筑严格执行国家抗震设防标准,实施城市抗震隐患消减工程。开展大型建(构)筑物减隔震技术应用示范,引导农民自建住宅采取适宜的抗震措施,因地制宜推广轻型结构建筑,重点推进城市老旧小区改造、危房加固工程建设。

  (六)防灾减灾宣传教育与科普工程。

  1.创新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内容。开发针对不同社会群体的防灾减灾科普读物和学习教材,并适时更新相关内容。开发动漫、游戏、影视剧等防灾减灾文化产品。创新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形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社会力量参与等方式开展特色鲜明的防灾减灾宣传活动。

  2.拓展防灾减灾宣传渠道。依托主流媒体开辟防灾减灾专栏,定期刊发宣传教育内容。进一步拓展政府门户网站宣教功能,探索利用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开展防灾减灾宣传工作。

  3.落实防灾减灾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规范。结合我市实际,建设一定数量的融宣传教育、展览体验、演练实训等功能为一体的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教育基地,面向公众提供宣传教育服务。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切实落实责任,确保规划任务有序推进、目标如期实现。各区根据本规划要求,结合实际,制定相关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部门规划要加强与本规划有关内容的衔接。

  (二)加强资金保障。建立健全防灾减灾救灾资金多元投入机制,统筹发挥政府资金、市场资金、捐助资金、公益基金等的作用,加大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项目建设、技术研发、科普宣传、教育培训等方面的经费投入。各级财政继续支持开展灾害风险防范、风险调查与评估、基层减灾能力建设、科普宣传教育等防灾减灾相关工作。完善防灾减灾救灾资金多级分担机制,加强对防灾减灾救灾资金的统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加强人才培养。加强防灾减灾救灾人才培养,扩大人才队伍规模,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提高人才队伍素质,形成以防灾减灾救灾管理和专业人才队伍为骨干力量、以各类灾害应急救援专业队伍为突击力量、以基层灾害信息员为基础力量、以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队伍为辅助力量的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专业过硬的防灾减灾救灾人才队伍。

  (四)做好规划实施与评估。市减灾委员会统筹协调本规划的实施和跟踪评估工作,制定分工方案,明确部门职责,加强对本规划总体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各区、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本规划相关内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评估。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规划实施情况总体评估工作,将评估结果报送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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