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月安徽省民政厅任免了哪些干部?
1月—7月安徽省民政厅人事任免汇总如下:
2020年1月22日
根据桐城市委组织部《关于洪斌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桐组干一字【2020】223号)精神,洪斌同志任安徽省荣军康复医院党委书记。
2020年1月22日
皖民组字〔2020〕2号
根据工作需要,经1月18日党组会研究决定:徐晔同志任办公室主任科员。
2020年1月26日
皖民人函【2020】47号
根据安徽省人事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退休或因伤、因病退休、退职若干问题的通知》(皖人发〔1996〕107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和计发离退休费等实施意见的通知》(皖政〔2020〕8号)文件规定,时光同志已到法定退休年龄,现予办理退休;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该同志按基本工资的95%计发退休费,从2020年2月执行。
2020年2月15日
皖民组字【2020】5号
周小平同志任社会救助处副处长;
毕亮同志任优抚处主任科员;
冯斌同志任省民间组织管理局主任科员。
皖民组字【2020】6号
王强、李苑苑2名同志安排到办公室工作;
周颖同志安排到救灾救济处工作;
王珺同志安排到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工作;
陈浩同志安排到社会事务处工作;
汪伊同志安排到人事教育(社会工作)处工作;
宇乾同志安排到人事教育(社会工作)处工作;
曹晨冉同志安排到省老龄办工作。
以上8名同志试用期3个月,自2020年2月起计算。
皖民组字【2020】13号
经2020年2月14日厅党组会研究决定,王华同志任政策法规处副调研员。
2020年3月3日
皖民组字【2020】14号
章国林同志任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处长,免去其涉外婚姻收养登记服务中心主任职务,不再兼任安徽婚姻收(送)养服务中心主任。
2020年3月31日
皖民组字〔2020〕23号
孙邦平同志不再兼任省民间组织管理局局长职务;
高光权同志兼任省民间组织管理局局长,免去省民间组织管理局副局长(主持日常工作)职务。
皖民人函【2020】15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安徽省人事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退休或因伤、因病退休、退职若干问题的通知》(皖人发[1996]107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和计发离退休费等实施意见的通知》(皖政〔2020〕8号)文件规定,我厅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段贤来同志已达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现予办理退休手续;该同志基本退休费按照本人退休前职级工资90%核算,享受独生子女退休费标准提高5%的待遇,退休工资按照退休前工资的95%计发;从2020年4月起执行。
2020年5月10日
皖民组字〔2020〕33号
张庆同志任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调研员,免去其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副处长职务;
李大春同志任救灾救济处调研员,免去其救灾救济处副处长职务;
吴勇俐同志任优抚处调研员,免去其优抚处副处长职务;
尚林永同志任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调研员,免去其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副处长职务;
陈建丽同志任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调研员;
侯虹同志任离退休工作处调研员。
皖民组字〔2020〕34号
高勇同志任省老龄办业务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陈庆涛同志任省涉外婚姻收养登记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社会事务处副处长职务。
皖民组字〔2020〕35号
聘任陈立新同志为省救灾减灾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解除聘用其省流浪乞讨救助指导中心副主任职务;
聘任李祥同志为省荣康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2020年5月19日
皖民组字〔2020〕39号
陆波同志任社会救助处调研员,免去其社会救助处副处长职务。
2020年5月22日
皖民组字〔2020〕40号
根据工作需要,经2020年4月25日厅党组会研究,并报省直工委同意,决定:
张勇同志任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正处级,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2020年6月2日
皖民组字〔2020〕40号
方耀明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区划地名处副处长职务。
2020年6月26日
皖民组字〔2020〕46号
经2020年6月1日厅党组会议研究提名,报省直工委批复同意:
张勇同志任中共安徽省民政厅直属机关纪委书记。
2020年7月4日
皖民组字【2020】53号
张蕊同志任厅机关党委主任科员;
蒋燕同志任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业务处主任科员;
李玉立同志任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业务处主任科员;
邵伏新同志任省涉外婚姻收养登记服务中心主任科员。
2020年7月5日
皖民组字【2020】52号
根据工作需要,经7月3日厅党组会议研究决定,阜阳市颍泉区档案局副主任科员贺文辉同志挂任救灾救济处副主任科员,时间一年。
2020年7月11日
皖民组字【2020】55号
代祥华同志任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周龙艳同志任优抚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李璞同志任区划地名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王德峰同志任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陈莉莉同志任人事教育(社会工作)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夏云波同志任民间组织管理局副调研员;
沈建军同志任优抚处副调研员;
吴宣佐同志任办公室副调研员;
袁祖江同志任救灾救济处副调研员;
彭兴邦同志任安置处副调研员;
戚全新同志任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处副调研员。
皖民组字【2020】56号
杨斌同志任省老龄办综合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2020年7月21日
皖民组字【2020】59号
办公室李苑苑同志定职为主任科员;
救灾救济处周颖同志定职为副主任科员;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王珺同志定职为副主任科员;
社会事务处陈浩同志定职为副主任科员;
人事教育(社会工作)处宇乾同志定职为副主任科员;
办公室王强同志定职为科员;
人事教育(社会工作)处汪伊同志定职为科员;
省老龄办综合处曹晨冉同志定职为副主任科员。
来源 :中安在线
编辑 : 杨艳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