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主页-校园新闻

广东省军事志(1949·10·~)

发布时间:2021年9月2日责任编辑:周小树来源:新华网

一、 建国后广东军事体制第一节 建国初期广东军事机构1949年10月14日,第4野战军第15团先头部队第128、132师,分别从北郊、东郊突入广州市区,华南最大城市广州解放。为稳定局势,建立革命秩序,肃清反动残余势力, 迅速恢复生产,安定人民生活,支援前线,解放广东全境,在人民政权尚未建立、战争仍在继续进行的非常时期,相应地建立了如下军事机构。一、广州警备司令部1949年10月18日成立。机关由解放军第44军军部兼,驻广州德政北路原国民党广东省保安司令部旧址。司令员邓华(第15兵团司令)兼、政治委员赖传珠(第15兵团政委)兼,副司令员方强(第44军军长)兼、副政治委员吴富善(第44军政委)兼,政治部主任谭甫仁。 第44军132师(辖3个步兵团)为警备部队,担负维护社会治安,清匪、肃特,收缴流散武器, 收容散兵游勇,扫荡烟、赌、妓馆,安置乞丐、难民,整顿交通秩序等任务。1950年5月,132师调离广州,由从广西宜山调来的第158师接替。9月第158师兼广州警备司令部。司令员由广东军区副司令员黄永胜兼,参谋长由158师师长李道之兼。10月,158师改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公安第10师;1952年1月,调离广州。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广州市公安总队兼广州警备司令部。司令员李国良,政治委员何明。1957年8月,广州警备司令部由广东军区司令部兼。1959年1月24日,广州警备司令部撤销,城市警备工作由广东军区负责。二、广州市军事管制委员会1949年10月21日在广州成立。驻中华北路(今解放北路)原国民党行政院旧址。主任叶剑英、副主任赖传珠,委员方方、邓华、洪学智、肖向荣、尹林平、曾生、朱光、李章达、吴奇伟、张酉录村、刘琦、陈应中。秘书长肖桂昌,副秘书长杨应彬。下设8个委员会和4个部处,负责承办军管会各项工作,接管原国民党省、市军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至12月2日,共接管534个单位,各级旧职人员3.4万余人。随着省、市人民政府和广东军区的成立,中共中央华南分局于12月4日决定,市军管会各系统分别移交省、市各军政系统建制领导。1954年7月,在广州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上,市军管会正式宣告结束。广州市军事管制委员会8委4部处负责人表 表2-4-1三、 广东省支前司令部1949年10月27日在 广州成立。司令员尹林平,政治委员方方,参谋长谢育才。下设秘书、财务、交通、运输、采购、抢修、工人动员7个处。另在广西梧州、广东廉江、开平等地设办事处。动员和组织人民群众,筹集粮草,抢修道路桥梁,运送物资,支援解放军作战。1950年3月,省支前司令部迁驻湛江,全力加强海南岛作战的支前工作,为解放广东全境作出了贡献。1950年5月撤编。四、 珠江三角洲作战指挥部为巩固广州外围,歼灭珠江三 角洲的国民党军残部及土匪,开展水网战和海岛战,根据华南分局1949年10月25日决定,于10月29日组成珠江三角洲作战指挥部。司令员曾生,政治委员尹林平,副司令员王作尧,副政治委员刘向东,参谋长严尚民,副参谋长邬强,政治部主任杨康华,副主任刘田夫。由以上7人组成珠江三角洲作战指挥部前委,曾生任书记。统一指挥两广纵队和珠江三角洲的地方部队,负责歼灭残敌、土匪,协助地方建立人民政权。1950年2月,指挥部撤销,改称珠江军分区。五、 广东军区江防司令部为配合珠江三角洲地区歼灭残敌、土匪,加强珠江防务,经中央军委1949年11月6日批准,12月15日,在广州成立广东军区江防司令部。司令员洪学智(兼),副司令员王作尧,副政治委员黄若萍,参谋长李怀章,政治部主任邓楚白。辖陆战营、海防队、造船所等。接收国民党起义投诚和缴获的“联荣”、“舞风”、“高明”、“东兴”号等6艘舰艇。江防司令部成立后,对指挥解放万山群岛作出了重要贡献。1950年12月,以江防司令部、第173师师直、补训第2师师直为基础,组建中南军区海军。第二节 广东(省)军区一、 发展概况广东(省)军区是以省命名的军队一级组织,是全省军事领导指挥机关,属广州军区(前身中南军区)建制,同时是中共广东省委的军事工作部门和省政府的兵役工作机构。受广州军区和广东省委、省政府的双重领导。广东(省)军区自成立后,经过多次整编、调整,主要沿革分6个时期:(一) 第15兵 团兼广东军区时期 (1949.11~1951.4)1949年11月17日,广东军区在广州市成立。由第15兵团兼广东军区。司令员兼政治委员叶剑英、第一副司令员邓华、第二副司令员洪学智、第三副司令员曾生,第一副政治委员赖传珠、第二副政治委员尹林平、第三副政治委员冯白驹,参谋长洪学智(兼)、政治部主任肖向荣。辖第40、43、44、48军,两广纵队,广东军区江防司令部,第1(潮汕)、第2(兴梅)、第3(东江)、第4(北江)、第5(西江)、第6(珠江)、第7(台山)、第8(南路)8个军分区,25个团和82个县大队。1950年1月,两广纵队调归广东军区建制,第48军转隶江西军区。2月,第41军转隶第15兵团。7月,琼崖纵队改编为海南军区,仍属广东军区建制领导。第15兵团改称第13兵团,北上沈阳,组建东北边防军,准备抗美援朝。驻河南郑州第13兵团部调入广州,沿用第15兵团番号,改称广东军区兼第15兵团。司令员兼政治委员叶剑英、第一副司令员黄永胜、第二副司令员吴克华、第三副司令员曾生,第一副政治委员肖向荣、第二、三副政治委员仍为尹林平、冯白驹,副政治委员邱会作,参谋长曾国华,政治部主任肖向荣(兼)。1951年3月,第46军划归第15兵团领导,原属第15兵团的第43军划归广东军区直接领导,第15兵团亦归广东军区领导与指挥。同年3月15日,成立广东军区防空司令部。原高炮第1师所辖高炮第531、532、533团划归广东军区防空司令部建制。第15兵团兼广东军区成立时编制序列表 (1949年11月) 表2-4-2(二) 华南军区时期 (1951.5~ 1952.6)1951年5月1日,以广东军区、第15兵团机构为基础,组成华南军区。司令员叶剑 英、政治委员谭政(兼),副司令员黄永胜,参谋长吴克华,政治部主任肖向荣,辖广西、海南、粤东、粤西4个军区,广东防空司令部和珠江、北江2个直属军分区,并负责指挥第41、43、44、45、46、48军及特种部队。粤东军区辖东江、兴梅、潮汕3个军分区,军区机关由第41军军部兼;粤西军区辖西江、粤中、高雷3个军分区,军区机关由第43军军部兼。9月,成立华南军区编练司令部;次年7月撤销。华南军区成立时序列表(1951年5月) 表2-4-3(三)中南军区广东武装工作部时期 (1952 .7~1954.8)1952年7月,中南军区机关由汉口移驻广州,华南军区番号撤销,机关并入中南军区机关。广西、海南军区改归中南军区直接领导,同时组成中南军区广东武装工作部,部长黄一平,副部长邬强、白相国。广东的粤东、粤西军区及珠江、北江军分区于9月整编为粤东、粤西、粤中、粤北4个三级军区,隶属中南军区,其武装工作 ,由广东武装工作部管理和指导。粤东军区由第41军兼(11月免兼,驻汕头以北之彩塘),并以潮汕军分区机构组成粤东军区武装工作部;粤西军区以高雷、粤中军分区机构合编组成(驻湛江);粤中军区以东江、珠江军分区机构合编组成(驻中山);粤北军区以西江、北江军分区机构合编组成(驻曲江,今韶关);兴梅军分区机构改编为中南军区暂编第26团,归广东武装工作部领导。原珠江、东江、北江、西江、兴梅、潮汕、粤中(原台山)、高雷(原南路的一部分)军分区番号撤销。中南军区广东武装工作部编制序列表(1952年7月至1954年8月)表2-4-4(四) 中南军区公安部队部(广州军区公安军司令部)兼广东军区时期 (1954.9~1956.6)1954年9月,中南军区公安部队司令部与中南军区武装工作部合并,组成中南军区公安部队部兼广东军区,广东武装工作部撤销(1955年7月,改称广州军区公安军司令部兼广东军区)。司令员詹才芳,第一政治委员杨奇清(兼)、政治委员欧阳文、赵紫阳(后兼)、第二政治委员尹林平、第三政治委员文敏生(兼),副司令员何德全 、黄一平、蓝桥、贺东生(后)、吴自立(后),副政治委员孙克骥、孙正(后),参谋长蓝桥(兼),政治部主任孙正(1955年11月后副政治委员兼)。辖公安第9、10、11、12师和河南、湖北、湖南、江西、广东、广西6省(区)(1955年7月以后,辖湖南、广东、广西3省区)公安部队及粤东、粤西、粤中、粤北4个三级军区。1956年3月,4个3级军区撤销,分编为6个军分区:粤东军区分编为汕头、惠阳军分区;粤中军区分编为佛山、高要军分区;粤西军区缩编为湛江军分区;粤北军区缩编为韶关军分区。已于1955年8月划归广东军区建制的钦州军分区改称合浦军分区。原由公安部队担负的边防公安与守备任务分开,广东地区的公安边防部队组成守备第1、2、3、4、5师;守备第1、2、4师依次交由0951、0952、0965部队领导;守备第3、5师改归广东军区领导。4月,守备第3、5师改称机炮第3、5师;8月,又改称守备第10、9旅。(五) 广东军区时期 (1956.6~1960.6)1956年6月,广州军区公安军司令部兼广东军区领导机关分编。广州军区公安军司令部管辖湖南、广东、广西3省(区)边防、内卫部队及一切边防公安业务;广东军区管辖本省7个军分区及机炮第3、5师(8月改称守备第10、9旅)。1957年6月15日,广州军区公安军番号撤销,其机关、直属部(分)队及公安内卫第45、46团,公安军广州市总队并入广东军区。将公安军在广东沿海的7个公安边防团(第25、26、27、28、29、30、31团)和原由0951、0952、0965部队领导的守备第22、23、24旅,以及由广东军区领导的守备第9、10旅分别并入汕头、惠阳、佛山、湛江、合浦5个军分区。合并整编后,广东军区下辖7个军分区(汕头、惠阳、佛山、湛江、合浦、韶关、高要)、14个边防守备团(边防守备第1~14团)、2个公安内卫团(广东军区公安内卫团、广州市公安内卫团)、4个海上巡逻队(广东军区第1、2、3、4海上巡逻队,由原公安第7、8、9、10海上巡逻队改编)、10个边防检查站(汕头、汕尾、深圳、拱北、黄埔、湛江、北海、东兴、滩散、峒中)、2个边防对外侦察站、8个市公安队、97个县(市)兵役局、1个训练团和附属单位,共50771人,司令员龙书金,第一政治委员赵紫阳(兼),政治委员黄一平、宋维栻(后)。广东军区编制序列表(1957年6月) 表2-4-5 (六) 广东省军区时期 (1 960.6~1997)1960年6月,广东军区改称广东省军区。1968年10月省以下各级体委机关及所属 运动系(队)、1969年9月人民防空机构、12月电信部门、消防大(中)队、1970年10月气象局(台、站),先后分别交给省军区、军分区(警备区)、县市人民武装部领导,并由军队干部出任主要领导职务;1973年8月、1974年1月、1973年7月和12月,1973年11月,上述部门复归地方政府领导。随着行政区划的变动、省军区任务的变化及精简改革的要求,省军区的组织编制曾多次进行调整。至1997年,省军区设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装备技术部,37个处(室),下辖17个军分区(韶关、惠州、佛山、湛江、梅州、肇庆、江门、茂名、河源、潮州、揭阳、汕尾、清远、阳江、云浮、中山、东莞)、4个警备区(广州、深圳、珠海、汕头)、1个预备役师及一定数量的海边防守备部(分)队。历任司令员龙书金、贺东生、黄荣海、阳震、张景耀、苏克之、郝盛旺、张巨惠、温玉柱,第一政治委员赵紫阳(兼)、杨尚昆(兼)、任仲夷(兼)、林若(兼第一书记)、谢非(兼第一书记),政治委员宋维栻、陈德、方国安、宿东山、苏克之、熊飞、张明远、修向辉、张洪运、刘远节。广东省军区编制序列表(1960年6月) 表2-4-6广东省军区编制序列表(1970年10月) 表2-4-7广东省军区编制序列表(1985年9月) 表2-4-8二、 广东(省)军区机关(一) 第15兵团兼广东军区(广东军区兼第15兵团)机关由第15兵团机关兼。1950年7月,改为广东军区兼第15兵团,机关设司令部、政治部、干部管理部、后方勤务部、军法处。各部下设处、科。广东军区兼第15兵团机关编制序列表(1951年3月) 表2-4-9(二) 华 南 军 区机关设司令部、政治部、后方勤务部、干部管理部。司令部设参谋、通信、机要、军训、管理、军械、组织动员和复员军人管理处。政治部设秘书、宣传、保卫、文化、青年、组织处和干部管理科。后方勤务部设计划检查室、财务、军械、卫生、运输处和营房管理科。干部管理部设军衔奖励、抚保、任免统计和预备役干部科。1951年9月,成立编练司令部隶属军区首长,主要负责训练新兵,待命援朝。1952年1月编练司令部改编为华南转业建设委员会转业建设管理处,改归地方建制领导。 (三) 中南军区广东武装工作部设参谋、政工、干部、组织动员、调查统计、军事训练、复员军人管理科和机密室。 1953年1月,成立气象科(下设16个站台196人)归广东武装工作部建制领导。11月该气象科及下属站台,全部划归华南分局农村工作部建制领导。(四) 中南军区公安部队部(广州军区公安军司令部)兼广东军区设司令部、政治部、干部管理部、后方勤务部、广东省兵役局、炮兵主任、工兵主任 、军法处、财务处。司令部设办公室、作战、侦察、通信、队列、训练、检查、机要处和行政管理科。政治部设秘书科、组织、干部、宣传、保卫、文化、青年、敌工、直属工作处。干部管理部设办公室、任免、组织统计、军衔奖励、预备役动员科。后方勤务部下设军需、营房管理、卫生科。广东省兵役局设办公室,动员、征集、统计、复员、民兵、机关工作科。炮兵主任下设军械处。1955年7月,撤销军法处,成立军事法院、军事检查院。(五) 广 东 军 区1956年6月,广州军区公安军司令部兼广东军区领导机关分编。广东军区机关设司令部、政治部、后方勤务部、干部管理部、广东省兵役局、炮兵主任、防化学兵主任、工程兵主任、军械主任、财务处、军事法院、军事检查院。各部下辖处、科。1957年6月,广州军区公安军番号撤销,其领导机关撤销并入广东军区。机关业务部门作了调整:原直属军区首长领导的工兵、防化学兵、军械主任改归司令部建制;财务处划归后方勤务部建制;干部管理部改为政治部下属干部处;后方勤务部下属之科改为处。广东军区机关编制序列表(1956年6月) 表2-4-10(六) 广东省军区各级司令部之军械部门,划归同级后勤部建制;广东省兵役局改称司令部动员处;撤销测绘主任番号;炮兵、工兵、防化学兵、通信兵主任一律改称为处。1961年炮兵、工兵、防化学兵处合并组成特种兵处,军务处与原主管部队军训人员组成部队工作处,动员处改称民兵组织处,侦察处并入作战处;政治部青年处并入组织处,直工处改编为部队政治处;后勤部增设政委办公室;至1997年,机关设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装备技术部,各部仍辖处。司令部设12个处、室,政治部设12个处、室,后勤部设10个处、室,装备技术部设3个处、室。三、 直属部(分)队(一) 直属团(队)营广东军区独立第39团 1950年12月在广州市组建,辖7个步兵连。亦称广东省人民政府警卫团。1951年3月,交给省人民政府供给,脱离军队建制。广东军区警卫团 1950年6月,成立广东省税警团。1951年4月,改称广东军区警卫团。5月,改称华南军区警卫团。1952年7月,改编为独立第1团,继续担负警卫任务。11月,改编为高射炮兵第536团,归属中南军区防空军建制。广东省税警团 1951年4月,以独立第11团和广东军区警卫第2营为基础,组成新的广东省税警团。5月,将税警团2个营部拨归中南军区海军司令部建制。10月,税警团改称护路团。12月,拨归铁路公安第19师建制领导。炮兵第33、34团 1950年6月,成立57战防炮团。1951年2月,成立榴弹炮团,番号为广东军区炮兵第33团。3月,57战防炮团番号撤销,部队并入炮兵第33团建制。11月,组建炮兵第34团。根据1952年9月27日中南军区命令,炮兵第33、34团先后于1952年11月、1953年1月调出广东武装工作部,归炮兵第5师建制领导。暂编第1、2、3、4、5、6、7(25、26、28、29)、27、30、31团 为加强抗美援朝斗 争,充实志愿军兵员,1951年4月,以独立第2、8、16、23团及兴梅、北江、西江、粤中军分区各1个营的架子,依次组成暂编第1、2、3、4团,负责1万兵员的短期训练。同年10月,训练结束,兵员送出,番号撤销,人员归建。1951年8月,组建第2批暂编团,以独立第10团及从东江、兴梅、潮汕军分区抽调的人员,组成暂编第5、6、7团。1952年6月,暂编第6、7团撤编。11月,暂编第5团改称中南军区暂编第25团;兴梅军分区改编为中南军区暂编第26团。1953年2月,原江西军区暂编第24团、广东独立第2团、江西军区步兵第471团,依次改称为暂编第27、30、31团,分别隶属粤东、粤中、粤北军区。暂编第25、26团改称为暂编第28、29团。同年10月,暂编第27团改编为中南军区教导第1团,调出粤东军区;暂编第31团缩编为1个营调给暂编第29团,另3个连调给中南军区训练团。1954年12月,暂编第30团撤销。1955年7月,暂编第29团改编为广州军区第4军事建筑工程团,改隶广州军区工程兵部;9月,暂编第28团改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步兵第24预备役团,转隶武汉军区步兵第8预备役师。广东军区训练团 1953年2月,由独立第4团团部和广东干部教导大队合并组成中南军区训练团,归广东武装工作部直接领导。1955年10月,改称广东军区训练团。1959年1月,改编为广东军区干部文化轮训大队。广东军区内卫团 1957年6月,广州军区公安军番号撤销时由公安内卫第45、46团合并组成。团部驻英德坑口咀。8月,改称广东军区公安内卫团。1958年10月,移交广东省公安厅,改编为人民武装警察。广州军区直属步兵第7团 1958年12月,由广州军区军官教导团和广州军区边防守备第7团合编而成。1961年3月,调防中山县,接替守备第10师防务,归省军区直属领导。9月,改归万山要塞区领导。1963年10月,又转隶省军区。1964年12月,调归海南军区领导。广州军区守备第5团 原为广东省公安总队第3团,驻深圳。1964年3月,改编 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守备第115团,移交省军区,归惠阳军分区领导。1965年8月,改归省军区直属领导。1969年3月,调防珠海,接替守备第116团防务。1970年2月,改称广州军区守备第5团。1976年1月,移交万山要塞区建制领导。1982年12月撤编,其第1、2营和海巡队移交地方公安部门,改编为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广州军区守备第6团 原为广东省公安总队第4团,驻珠海。1964年3月,改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守备第116团,移交省军区,归佛山军分区领导。1965年8月,改归省军区直属领导。1969年3月,与守备第115团换防,移驻深圳。1970年2月,改称守备第6团。1982年12月,该团(欠1营)移交地方公安部门,改编为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省军区独立团 1981年3月,省军区独立师撤编,所属步兵第1团改编为省军区独立团,直属省军区领导。1982年12月,独立团缩编为省军区独立营。1986年7月,独立营缩编为省军区独立连。广东(省)军区教导大队 1951年2月,以原中南军区军政大学第6分校第5大队的第21、22、23、24、25队改编而成。10月,改编为华南军区军政干部学校。1952年8月,改称中南军区广东干部学校。1954年9月,并入中南军区第6文化速成中学。同年11月,改称中国人民解放军第37文化速成中学。1956年3月,改编为防化学兵预备学校,调离广东军区。同年6月,成立广东军区文化轮训大队(1958年6月撤销)。1957年6月,成立广东军区军官教导大队。1959年1月,成立广东军区干部文化轮训大队(由广东军区训练团改编)。同年3月,广东军区军官教导大队和干部文化轮训大队合并组成广东军区轮训大队。1960年9月,广东省军区轮训大队分编为广东省军区教导大队和广东省军区文化轮训大队。1966年9月,文化轮训大队撤编。1969年6月,教导大队缩编为教导队。1981年3月,教导队复称省军区教导大队。省军区直属独立营 1958年5月,广州市公安内卫团改编为广州军区步兵第3团,归广东军区领导。1960年9月,步兵第3团撤销,所属第1、2营合编为省军区直属独立营,辖4个连。担负省委、省政府和省军区机关、武器弹药仓库的警卫任务。1970年2月,改称省军区独立第1营。1976年4月,撤销独立第1营建制,第1连改称省军区警卫连;第2、3、4连改归广州警备区独立第2团建制领导。省军区通信营 1959年5月,组建广东军区通信枢纽部,直属广东军区司令部领导。1 961年5月,改称省军区通信站。1976年3月,改称省军区通信营。原所属电报、电话站,分别改编为无线电连、有线电连,并辖通信器材修理所。1986年7月,增编自动化指挥工作站。 (二) 学校广东军政大学 1949年11月,驻粤解放军接管了位于广州沙河的国民党中央警官学校 第2分校,即以南下工作团第2分团为基础,组建了广东军政大学。归广东军区建制领导。校长兼政治委员叶剑英,第二副校长赵复兴,第二副政治委员兼政治部主任李孔亮,教育长曹诚。校部设训练、政治、干部、物资保障4个部。辖4个学员大队,3000多人。第1、2、4大队招收学生和社会知识青年,培训军队文化教育干部;第3大队为干部队,主要培训广东军区部队中原坚持广东武装斗争的排、连、营干部,编3个军事中队,2个政治中队,1个参谋中队和1个起义军官队。学制半年,仅办一期。1950年8月,改称中南军政大学第6分校,隶属中南军政大学总校建制。1951年3月,改编为第25步兵学校,改归由中南军政大学改称的第4高级步兵学校建制领导。华南军区军政干部学校 1951年10月,由华南军区教导大队改编而成。校长赵东寰。 辖4个大队20个中队。1953年2月,改称中南军区广东干部学校。1954年9月,并入中南军区第6文化速成中学。中南军区转业建设干部文化速成学校 1953年2月成立。10月,改称中南军区直属干 部文化补习学校,辖12个队。1954年11月,集体转业,其机构全部移交广东省人民政府。第37文化速成中学 1954年9月,由中南军区第6文化速成中学改称中国人民解放军第37 文化速成中学。驻佛山。1956年3月,改编为防化学兵预备学校,调离广州军区。广东省军区“五·七”干校 1969年3月组建,驻英德。校长江贤玉(省军区副司令员兼),政治委员曾韬。辖9个学员连。学员为机关、部队抽调来的营以上干部,主要参加农副业生产劳动和政治学习。1977年1月撤编,并入广州军区绍水“五·七”干校。广东省军区干部文化学校 1983年10月24日组建。校长侯连奎、刘连田(后),政治委员苏寿全,张可群(后)。辖4个高中班、2个中专班、1个大专班。1987年撤编。(三) 边防检查站、边防对外侦察站边防检查站 1957年6月,广州军区公安军番号撤销,其原辖之汕头、汕尾、深圳、 拱北、黄埔、湛江、北海、东兴、滩散、峒中10个边防检查站改归广东军区建制领导。9月,成立广州边防检查站(1958年8月撤编)。12月,撤销滩散、峒中边防检查站。1958年9月, 8个边防检查站全部改归省公安厅建制。1966年6月,广州、白云、黄埔、深圳、拱北、湛江、汕头、汕尾8个边防检查站,改编为人民解放军序列,复归省军区建制领导。1973年9月,又全部划归省公安厅建制领导。深圳、前山边防对外侦察站 1955年5月组建。1957年6月,广州军区公安军番号撤销时划归广东军区建制领导。1958年12月,移交广东省公安厅,归广东省人民武装警察总队建制领导。(四) 海上巡逻队1955年9月,广州军区公安军司令部,为加强海上巡逻、侦察力量,将所属海防侦察大(中)队扩编组建4个海上巡逻队,番号为:广州军区公安军第7、8、9、10海上巡逻队(团 级)。1957年6月,广州军区公安军番号撤销时,拨归广东军区建制,番号依次改称广东军区第1、2、3、4海上巡逻队。第1海上巡逻队直属广东军区司令部领导,第2、3、4海上巡逻队分别由惠阳、佛山、合浦军分区领导。12月,第3海上巡逻队分编为第3、4海上巡逻队;第4海上巡逻队改称第5海上巡逻队。1958年12月,第4海上巡逻队移交地方改为广东省公安厅人民武装警察总队海上巡逻队。1959年4月,第1、2、3、5海上巡逻队改隶守备第10师。12月,全部拨归万虎要塞区建制领导。(五) 医院、门诊部广州军区第3门诊部(沙河) 1954年9月,中南军区直属第4门诊部,拨归广东军区 建制领导,改称为中南军区公安部队部兼广东军区直属门诊部。1955年7月,改称广州军区直属第3门诊部,由广州军区公安军司令部兼广东军区代管。1976年2月,省军区司令部卫生所并入第3门诊部,改称广东省军区门诊部,归省军区建制领导。1978年11月,根据广州军区决定,恢复广州军区直属第3门诊部,仍由广东省军区代管。1992年11月 ,改为广东省军区门诊部,由团级降为营级单位。中南军区第179医院(兴宁) 1954年9月,改归广东军区代管。1956年2月,交回广州军区后勤部建制领导。广州军区第197医院(广州) 1966年10月组建,设200床位,归广州军区卫生学校建 制领导。1969年11月,改归省军区领导。1975年1月,交回广州军区后勤部作为广州军区军医学校教学医院。中南军区第61疗养院(坪石) 1954年9月,改归广东军区领导。1956年2月,交回广州军区后勤部建制领导。(六) 离职干部休养所执行团级权限。从1977年3月至1987年底,省军区共建离职干部休养所16所,其中广州市禺东西、梅花园、白云山、天平架、沙河、林和6个干休所,直属省军区领导。 Posted:2020-01-11 20:21 |ytsheu理事局常务副主席级别: 管理员精华:7发帖: 35763积分: 181796金钱: 73350威望: 19在线时间:2568(小时)注册时间:2005-02-23最后登录:1970-01-01四、 军分区(警备区)军分区(警备区),是在行政区划的地区(省辖市)所设立的军队一级组织。属省军区建 制。同时是中共地(市)委的军事工作部门和地区行政公署(市政府)的兵役工作机构。受省军 区和地(市)委、政府的双重领导。是地(市)军事领导指挥机关,领导县市人民武装部(其前身为县市民兵支队部。1951年8月,改编为县市人民武装部。1954年9月,改称县市兵役局。 1959 年5月,复称县市人民武装部。1986年7月,改归地方建制。1996年4月,复归解放军建制)。有的辖有一定数量的部(分)队。负责所在地(市)的军事工作,主要是民兵、兵役和动员工作,有的还担负边防守备任务。1949年11月广东军区成立时下设潮汕、兴梅、东江、北江、西江、珠江、台山、南路等第1至第8军分区,此后随着国家行政区划的变动而变化调整。1950年10月,台山、南路军分区分别改称粤中、高雷军分区;成立钦廉军分区(次年1月,划归广西军区建制领导)。1952年9月,广东8个军分区整编为粤东、粤西、粤中、粤北4个三级军区。1955年8月,钦廉军分区改称钦州军分区,复归广东军区建制领导。1956年3月,4个三级军区改编为汕头、惠阳、佛山、湛江、韶关、高要军分区,钦州军分区改称合浦军分区。1959年4月,7个军分区整编为汕头、佛山、湛江、韶关、江门5个军分区,撤销惠阳、合浦军分区番号;高要军分区改称江门军分区。1960年10月,成立广州军分区。1961年5月,江门军分区改称肇庆军分区。1963年6月,成立惠阳军分区。1965年9月,成立梅县军分区;将湛江军分区分编为湛江、钦州两个军分区,并将钦州军分区划归广西军区建制领导。1966年8月,广州军分区代行广州警备区职权,改由广州军区直接领导,9月,复归广东省军区领导,1967年4月,扩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广州警备区,执行军级权限,1976年3月,又改为师级单位。1969年12月,湛江市人民武装部扩编为湛江警备区,执行师级权限,归湛江军分区领导(1981年3月,改回为湛江市人民武装部)。1982年12月,深圳、珠海、韶关市人民武装部分别改编为副师级武装部(1983年3月,升格为正师级),改由省军区直接领导。1983年1月,广州警备区改称广州军分区。同年5月,韶关市人民武装部改编为韶关市城市民兵工作办公室,改由韶关军分区领导;佛山军分区分编为佛山、江门两个军分区;8月,湛江军分区分编为湛江、茂名两个军分区。1985年10月,深圳市人民武装部改编为深圳警备区;珠海市人民武装部与守备第11师合并组成珠海警备区。1988年9月,惠阳、梅县军分区分别改称惠州、梅州军分区。1992年10月,成立潮州、揭阳、汕尾、河源、清远、阳江6个军分区,广州、汕头军分区分别改称广州、汕头警备区。1994年1月,中山市、东莞市人民武装部分别改编为中山、东莞军分区。1996年2月,成立云浮军分区。至此,广东省军区共辖广州、深圳、珠海、汕头4个警备区及湛江、惠州、佛山、韶关、梅州、肇庆、江门、茂名、河源、潮州、揭阳、汕尾、清远、阳江、云浮、中山、东莞17个军分区。除中山、东莞、云浮军分区机关设军事、政治、后勤处外,其他军分区、警备区机关均设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汕头、珠海警备区和湛江军分区机关三部还设科的机构。广州军分区(警备区) 1960年10月1日,由广州市人民武装部与广东省军区步兵第3 团团部合编为广州军分区,司令员刘远生、秦永桥,政治委员薜焰(兼)、曾生(兼),第二政治委员徐峰,辖9个县、区人民武装部。1964年12月,广东省军区独立第13营,划归军分区领导。1966年8月,军分区代行广州警备区职权,由广州军区直接领导。机关科改为处(室);广东省军区独立第13营调给广东省军区独立第1师,广东省公安总队第3、5团改编为广州军分区独立第7、8、9团。同年9月,广州军分区复归省军区领导。1967年4月,军分区扩编为广州警备区,执行军级权限,仍归省军区建制领导。司令员阳震,政治委员罗兴洲。辖独立第7、8、9团和10个县、区、系统人民武装部。担负民兵、兵役及城市警备任务。1968年5月,0952部队第376团调防广州,执行城市警备任务,归广州警备区领导;警备区所属独立第8团,调防珠海,担负军农生产任务,归0952部队领导。1969年3月,独立第7、9团分别调防湛江、梅县,归所在军分区建制领导;韶关、佛山军分区独立团调防广州,依次改编为广州军区驻广州独立第1、2团,归广州警备区领导。12月,第376团、独立第8团,回归原建制。独立第8 团旋即调防韶关,改称广州军区驻韶关独立团,归韶关军分区领导;调入韶关的湖南省军区步兵第1团调防广州,改编为广州军区驻广州独立第3团,归广州警备区领导。1976年2月,广州军区司令部直属敌后侦察大队,调归广东省军区独立第3团建制,改为该团第3营(辖4个连)。3月,广州警备区降为师级,机关处(室)改为科。1982年12月,广东省军区独立第1、3团和独立第2团第3营(1970年2月均改此称),移交广东省公安厅,归广东省人民武装警察总队建制领导。1983年1月,广州警备区改称广州军分区(对外另挂警备区牌子,仍履行城市警备任务)。1986年4月,增设天河、芳村区人民武装部,郊区人民武装部改称白云区人民武装部。1987年4月,组建广东陆军预备役步兵第1师步兵第1团。1992年10月,广州军分区复称广州警备区。继任司令员刘云亭、宋文郁、韩韬、王建元、刘晓琨;政治委员张荣亭,第二政治委员宋文郁、吴润,第三政治委员孟哲民,政治委员陈军,兼第一政治委员梁灵光、许士杰,政治委员黄德初、程良洲、黄德华。汕头军分区(警备区) 1949年11月,闽粤赣边纵队机关、第2支队、暂编第3支队、第 4支队以及边纵直属第2、5、7团、暂编第3团,合编为潮汕军分区及其所属部队。司令员铁坚、陈运春(后),政治委员朱曼平(兼)、王伟光(后)。驻潮州市。辖3个独立团(广东军区独立第1、2、3团)、8个县大队,共12348人。1951年3月,独立第3团撤销。5月,成立粤东军区,机关由第41军军部兼,辖潮汕、兴梅、东江3个军分区。独立第2团改编为华南军区暂编第1 团,9月,赴朝参战。1952年7月,东江军分区划归粤中军区,潮汕军分区机关改编为粤东军区武装工作部,独立第1团上调中南军区。同年11月,第41军免兼粤东军区,由调入的河南潢川军分区机构和粤东军区武装工作部合编为粤东军区。司令员周志飞,政治委员郝中士,后王延春、林忠照、焦林义。辖2个独立营(南澳、潮汕独立营)、23个县(市)人民武装部、5个土改连。1953年2月,潮汕独立营并入中南军区独立团。3月南澳独立营和5个土改连调归公安第11师(兼汕头警备司令部)建制领导。中南军区暂编第24团改称暂编第27团,划归粤东军区领导。10月,又改编为中南军区教导第1团,调出粤东军区。1954年10月,粤东军区机关由潮州市迁至汕头市。1956年3月粤东军区撤销,分编为汕头、惠阳军分区。汕头军分区司令员彭沃、赵月光(后),政治委员罗天(兼)、王泽卫。1957年7月,守备第22旅(欠第7、8营)及公安边防第25团合并于汕头军分区。军分区辖3个边防守备团(边防守备第1、2、3团),2个公安大队(汕头、潮州),1个边防检查站(汕头),17个县(市)兵役局。1958年5月,汕头、潮州公安大队,10月,汕头边防检查站,先后移交地方公安部门建制领导。1959年4月,汕头军分区分编为汕头军分区和守备第22师,守备第1、2、3团划归该师建制领导,并转隶0951部队;汕头军分区接管了原属惠阳军分区领导的海丰、陆丰、紫金县人民武装部。为防范台湾国民党军的小股窜犯,1962年1月,在饶平、澄海、潮阳、惠来、陆丰、海丰沿海6县,各组建1个步兵连;6月,组建军分区直属步兵连;11月,沿海6县步兵连合编组成黄冈独立营(独立守备第6营)。1963年、1964年先后接管守备第114团(驻海丰赤山,由0951部队转隶)、守备第 117团(驻潮阳东山,原公安第6团改编),广东省军区独立步兵第1营(驻梅县)、第2营(驻普宁)。1965年9月,汕头军分区分编为汕头、梅县军分区,独立第1营及兴宁等7个县人民武装部划归梅县军分区建制领导。守备第114、117团改归省军区直接领导。军分区司令员李万永、陈坚石(后)、孙辅臣(后),政治委员王泽卫、卢延庆(后)。1966年7月,汕头市公安支队,12个县(市)公安中队,12月,汕头、汕尾2个边防检查站,先后移交给汕头军分区。公安支队整编为分区独立营;12个县(市)公安中队整编为12个县(市)中队。同年11月,独立步兵第2营调归省军区独立第1师建制。1968年12月,军分区独立营营部带1连调防肇庆,改编为肇庆军分区独立营;惠阳军分区独立营调防汕头,改编为汕头军分区独立营。军分区所属12个县(市)中队,与佛山军分区12个县(市)中队对调。1970年1月,0965部队领导的守备第101团(驻南澳岛),省军区直接领导的守备第114团(欠第4营,驻海丰赤山)、守备第118团(1968年9月与守备第117团换防,驻潮阳东山)移交汕头军分区领导。守备第118团第4营改编为汕头军分区独立第2营,汕头军分区独立营改称汕头军分区独立第1营。2月,守备第4团调防湛江遂溪,改归湛江军分区领导;广东省军区独立第3营改称汕头军分区独立营,独立第2营缩编为分区独立连。佛山军分区领导的独立第6营,调驻海丰赤山接替守备第4团防务,归汕头军分区领导。1977年3月,该营又调防电白改称湛江军分区独立第2营。1979年12月,增设潮州市人民武装部(团级),归军分区建制领导。1981年1月,撤销军分区独立营。1982年2月,军分区独立连移交地方改编为人民武装警察部队。1992年10月,汕头军分区改称汕头警备区,守备第1团改称54438部队;原辖的潮州市,潮安、饶平县;普宁市,揭东、揭西、惠来县人民武装部分别划归新建的潮州、揭阳军分区建制领导。继任司令员刘盛云、高存亮、孙秀银、王旭川,政治委员李士达、吕凡、马光辉、林荣城。惠州军分区 1949年12月,粤赣湘边纵队东江第1、2、3支队合编为东江军分区,驻惠州。司令员蔡国梁、刘品章(后),政治委员梁威林。辖3个独立团(广东军区独立第7、8、9团)、11个县大队,共12600人。1950年11月,11个县大队改编为11个县人民武装部。1951年9月,独立第9团移交志愿军赴朝参战。1952年10月,东江军分区和珠江军分区合编组成粤中军区,东江军分区及所属独立第7、8团番号撤销。1956年3月,以粤东军区分出的部分机构组建惠阳军分区,驻惠州。下辖13个县兵役局。司令员刘远生,政治委员杨国峰。1957年5月,守备第23旅,守备第22旅第7、8营,公安边防第27、30团,并入惠阳军分区。军分区辖守备第 4、5、6、7团,汕尾边防检查站,第2海巡队和13个县兵役局。1958年12月,汕尾边防检查站和第2海巡队改归公安部门建制领导。1959年4月,惠阳军分区撤销,4个守备团组建为守备第23师,改属野战军建制领导。1963年6月,重建惠阳军分区,司令员耿光万,政治委员曾韬。1964年3月,接收广东省公安总队第3团,将其改编为守备第115团,归分区建制领导。该团第5营改编为惠阳平海独立守备营。1964年12月,广东省军区组建的独立步兵第3、4营划归惠阳军分区领导(1966年10月,调归省军区独立第1师建制领导)。1965年8月,守备第115团及平海独立守备营改归省军区直接领导。1966年7月,接收专区公安支队和13个县(市)公安中队,将其改编为惠阳军分区独立营和各县(市)中队。1968年12月,惠阳军分区独立营,调防汕 头改归汕头军分区建制领导;肇庆军分区独立营调防惠阳改称惠阳军分区独立营。1970年1 月,0952部队领导的守备第105团和汕头军分区领导的守备第114团第4营改归惠阳军分区建制领导。守备第105团于2月改称中国人民解放军守备第2团;守备第114团第4营先改称惠阳军分区独立第2营,2月与独立第1营又改称为广东省军区独立第5、4营,领导关系不变。1975年12月、1982年12月先后将11个县(市)中队和分区2个独立营,移交地方公安部门改编为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脱离军队序列。1979年4月,所属宝安县人民武装部改为深圳市人民武装部,并于1982年12月升格为师级单位,改归省军区直接领导。1983年3月,平海独立守备营撤销。9月接管汕头军分区移交的陆丰、海丰县人民武装部。1985年9月,守备第2团缩编为三门岛守备营(1992年12月三门岛守备营撤销);连平、和平、龙川、紫金及海丰、陆丰县人民武装部,分别划归新建的河源、汕尾军分区筹备组领导;东莞市人民武装部移交广东省军区直接领导;惠州市人民武装部改称惠城区人民武装部;接管龙门县人民武装部。1988年9月,惠阳军分区改称惠州军分区。继任司令员黄彬、牛学兰、黄计明、王银章、马新民,政治委员杨挺、夏良然、王凤岐、任春维、张政绵、周扬斌、王银章、张火营、卢呈祥。佛山军分区 1949年12月,以两广纵队为基础,与粤赣湘边纵队第4支队及第6军分 区4个团合编组成珠江军分区。司令员严尚民,政治委员刘向东,1950年2月司令员兼政治委员曾生,代司令员彭沃。辖1个独立师(两广纵队1、2师合组)、4个独立团(独立第1、2、4、5团)、1个炮团、1个教导团、8个县大队,共26500人。5月,独立师撤销。9月,4个独立团依次改称独立第9、10、11、12团,11月,又改称独立第14、15、16、17团。1951年3月,炮兵团团部和分队900人拨归万山水警区,余下编成1个营,于1952年7月改归中南军区炮兵部队建制。1952年12月独立第15团上调改编为工程部队,另3个团相继撤销。同年10月,珠江军分区与东江军分区合并组建粤中军区,驻中山石岐市(1953年5月迁驻佛山市),司令员黄霖、邬强(后),兼政治委员王德,副政治委员陈祥。辖独立第2团、25个县(市)人民武装部、1个水上大队、13个土改连,共5069人。1953年2月,独立第2团整编为暂编第30团(1954年12月撤销)。水上大队拨归公安第10师建制领导。1956年3月,粤中军区分编为佛山、高要军分区,佛山军分区机关仍驻佛山市。司令员康念祥,副政治委员罗有生,辖16个县(市)兵役局。1957年6月,守备第10旅和公安边防第28、29团合并于佛山军分区,军分区机关迁驻石岐市。司令员焦玉山,政治委员周绍明。辖守备第8、9、10团,直属步兵营、炮兵营和第3海巡队。12月,第3海上巡逻队分编为第3、4海巡队。1958年12月,第4海巡队移交给地方公安机关。1 959年4月,佛山军分区分编为佛山军分区和守备第10师。军分区机关迁驻佛山市。司令员刘远生,政治委员姚天成,辖13个县(市)人民武装部。守备部队均归守备第10师建制领导。1963 年6月,肇庆军分区所属高鹤、新会、开平、恩平、台山、江门6个县(市)人武部划归佛山军分区建制领导。1964年3月,广东省公安总队第4团改编为守备第116团,改归军分区建制领导;12月,接管0952部队1个营,整编为独立步兵第5营(驻中山县)和第6营(驻高鹤县),归军分区建制领导。1965年8月,守备第116团改归广东省军区直接领导。1966年7月,佛山专署公安支队和14个县(市)公安中队移交佛山军分区,改编为佛山军分区独立团和14个县(市)中队。10月独立步兵第5、6营拨交省军区独立第1师建制领导。1969年3月,分区独立团调归广州警备区,改编为广州军区驻广州独立第2团;梅县军分区独立团调归佛山军分区,改编为广州军区驻佛山独立团。1970年1月,守备第115团第4营改归佛山军分区建制领导,番号为佛山军分区独立营。2月,广州军区驻佛山独立团改称广东省军区独立第6团,佛山军分区独立营改称广东省军区独立第6营,领导关系不变。1975年12月,14个县(市)中队改编为14个县(市)人民武装警察中队,改归地方公安机关建制领导。1976年4月,独立第6营调驻海丰,改归汕头军分区建制领导。1977年3月独立第6团缩编为军分区独立营。1979年4月,珠海县人民武装部改为珠海市人民武装部,并于1982年12月,升格为副师级单位,改归省军区直接领导。军分区独立营移交地方,改编为武警部队。1983年5月,军分区分编为佛山、江门军分区,将新会、台山、开平、恩平、鹤山县人民武装部,划归江门军分区建制领导;斗门县人民武装部划归珠海市人民武装部领导;中山县人民武装部改称中山市人民武装部。撤销佛山市人民武装部。1986年6月,组建汾江区、石湾区人民武装部。1987年4月,组建广东陆军预备役 步兵第1师第2团。1988年1月中山市人民武装部改归省军区直接领导。继任司令员王佑华、 姜吉田、张焕新、陈坚石、周福贤,政治委员曾韬、程克钧、姜吉田、杨满宏、陈刚、胡瑞祥、张汝成、程良洲、黄耀池。湛江军分区 1950年1月,以粤桂边纵队(属广东的部队)为基础组建南路军分区,司令员邬强,政治委员刘田夫(兼)。辖3个独立团(广东军区独立22、23、24团)及13个县大队,共15600人。9月,3个独立团依次改称为独立第15、16、17团。10月,南路军分区分编为高雷、钦廉军分区。高雷军分区辖独立第15、16团,(11月改编为独立第21、22、23团)和11个县大队;钦廉军分区辖独立第17、18团(11月改编为独立第24、25团)和4个县大队。1951年1月,钦廉军分区划归广西军区建制领导。5月,成立粤西军区,机关由第43军军部兼,辖西江、粤中、高雷3个军分区。独立第23团改编为暂编第4团移交志愿军赴朝参战。1952年1月,独立第22团撤销;组建高雷军分区基干营。7月,第43军军部免兼粤西军区。9月,由高雷军分区与粤中军分区合并重组粤西军区(仍驻湛江市),司令员余成斌,政治委员武光(兼)。辖独立第4团、水上大队、16个县(市)人民武装部和10个土改连,共5041人。1953年2月、4月, 独立第4团、水上大队先后撤销。1956年3月,粤西军区缩编为湛江军分区,粤西军区番号撤销。司令员江贤玉,政治委员孟宪德(兼)。辖13个县(市)兵役局。1957年5月,0965部队领导的守备第24旅(欠第8营)和公安边防第26团合并于湛江军分区,军分区辖守备第11、12团、直属边防守备第1、2营,湛江边防检查站、湛江市公安大队和13个县(市)兵役局。1958年9月,湛江边防检查站、湛江市公安大队及直属边防守备第1营(第2营已撤销)一并移交湛江专署公安处改编为武装警察部队。1959年4月,合浦军分区(1955年8月,钦廉〈后改钦州〉军分区划为广东军区建制领导,1956年3月,改称合浦军分区)并入湛江军分区;并由湛江、合浦军分区组建守备第24师(辖守备第11、12、13、14团),交由0965部队建制领导。1963年10月,0965部队领导的守备第112团改归湛江军分区领导;其守备第113团整编为广东省军区独立守备第1(涠洲岛)、第2(阳江)、第3(电白)、第7(硇洲岛)营,也划归湛江军分区领导。1964年3月,广东省公安总队边防第7团改编为守备第118团,划归湛江军分区领导。独立守备第2、3营并入守备第118团。独立守备第7营改称硇洲岛守备队。6月,守备第112团第4营、守备第118团和硇洲岛守备队各1个连,调归海南军区建制领导。12月,接收0965部队2个营,整编为独立步兵第7营、第8营。1965年8月,守备第118团改归广东省军区直接领导。9月,湛江军分区分编为湛江、钦州军分区。钦州军分区连同守备第112团、独立守备第1营、独立步兵第7营,及钦州、合浦、灵山、东兴县,北海市人民武装部等一并划归广西军区建制领导。1966年7月,湛江专区公安支队和13个县(市)公安中队,分别整编为湛江军分区独立团和13个县(市) 中队,改归湛江军分区和所在县(市)人民武装部建制领导;湛江边防检查站也改归湛江军分 区领导。10月,硇洲岛守备队和水上运输中队扩编为守备第119团;独立步兵第8营调归省军区独立第1师建制。1969年3月,分区独立团调归湖南省军区建制。广州警备区独立第7团调防湛江市改称广州军区驻湛江独立团,归湛江军分区领导。12月,湛江人民武装部扩编为湛江警备区(副师级)仍归军分区领导。1970年1月,守备第117团与守备第118团对调后改归湛江军分区建制领导。2月,守备第119团改称守备第9团,广州军区驻湛江独立团改称广东省军区独立第7团,领导关系不变。1973年9月,湛江边防检查站交回地方,改归公安机关建制领导。 1975年12月,13个县(市)中队交回湛江地区公安局建制,改编为人民武装警察中队。1976年5月,守备第4团改归湛江军分区领导。1977年3月,守备第9团改称守备第3团;独立第7团缩编为分区独立第1营;汕头军分区独立第6营调防湛江地区改称湛江军分区独立第2营。1981年3月,湛江警备区撤销,恢复湛江市人民武装部(团级),撤销湛江市郊区人民武装部;军分区独立第2营撤销,独立第1营移交湛江市公安局改编为武警部队;守备第4团撤销并入守备第7团;省军区独立师炮兵团改称守备第4团归湛江军分区建制领导。1983年8月,湛江军分区分出机构,组成茂名军分区,电白、化州、高州、信宜、茂南5个县(区)人民武装部划归茂名军分区建制领导;阳江、阳春县人民武装部划归江门军分区建制领导。1985年9月,守备第3团缩编为硇洲岛守备营,守备第7团撤销并入守备第4团。1992年10月20日硇洲岛守备营改称硇洲岛海防营,守备第4团改称54441部队。继任司令员谢德泉、马振国、王凤岐、钟纪贤、李汉林、罗兴汉,政治委员卢继昌、苏一夫、韩凯亚、王树昌、杨玉清、赵保立、麦冬富、杜春富。梅州军分区1949年11月,以闽粤赣边纵队第1支队和边纵直属第1团合编组成兴梅 军分区,驻梅县。司令员沈振东、高健(代),政治委员王维。辖2个独立团(广东军区独立第4、5团)、7个县大队,共6055人。1950年9月,独立第4、5团缩编为独立第3团;11月,又扩编为独立第4、5团。1951年3月,独立第5团番号撤销。11月,各县大队改编为各县人民武装部。1952年1月,独立第4团番号撤销。10月,兴梅军分区番号撤销,其机构改编为中南军区暂编第26团;所辖7个县人民武装部,并入粤东军区。1965年9月,由汕头军分区分出机构,组成梅县军分区,司令员赵月光,政治委员曾韬,辖独立第1营和7个县人民武装部。1966年7月,接管梅县专署公安支队和7个县公安中队,改编为军分区独立团和7个县中队。11月,独立第1营调归省军区独立第1师建制。1969年3月,分区独立团调防佛山,改称广州军区驻佛山独立团,归佛山军分区领导;广州警备区独立第9团调防梅县,改称广州军区驻梅县独立团,归梅县军分区领导。1970年2月,广州军区驻梅县独立团改称广东省军区独立第4团,领导关系不变。1975年12月,7个县中队改归地方公安机关建制领导,改编为7个县人民武装警察中队。1977年4月,独立第4团缩编为军分区独立营,并于1982年12月,移交地方公安部门,改编为武警部队。1988年9月,梅县军分区改称梅州军分区。继任司令员李万永、吕云、刘振武、刁耀杰、古国檀、周新潮,政治委员杨剑、孔祥钧、贾德芳、杨玉清、邓汉民、王裕信、陈清田、李德忠。肇庆军分区1949年11月,以粤桂湘边纵队领导机关、独立团、绥贺支队和粤中纵队 第4支队、第6支队一部合并组成西江军分区(驻高要)及其所属部队。司令员周时源,政治委员梁嘉。辖3个独立团(广东军区独立第13、14、15团)、11个县大队,共8500人。1950年9月,独立第13、14、15团缩编为独立第8团;11月,又扩编为独立第12、13团。1951年1月,广西军区怀集县大队划归军分区建制领导。3月,独立第12团番号撤销。1952年6月,独立第13团缩编为西江军分区基干营;11个县大队改编为11个县人民武装部。1952年10月,西江军分区撤销,其机构与北江军分区合并组成粤北军区,其基干营并入粤中军区独立第2团,所属11个县人民武装部改归粤中军区建制领导。1956年3月,粤中军区分编为高要、佛山军分区,高要军分区驻肇庆,司令员李光汉,政治委员王先成,辖11个县兵役局。1959年5月高要军分区改称江门军分区,仍驻肇庆,司令员李光汉,政治委员朱生坚,辖17个县(市)人民武装部。1961年5月,江门军分区改称肇庆军分区,司令员李光汉、董自立(后),政治委员朱生坚、齐雍(后)。1963年6月,将高鹤、新会、开平、恩平、台山、江门6个县(市)人民武装部划归佛山军分区建制领导。1964年12月,接管0952部队1个营和特务连、机炮连,组建为独立步兵第11、12营(1966年11月,两营归省军区独立第1师建制领导)。1966年7月,将接收过来的肇庆专署公安支队、11个县(市)公安中队整编为肇庆军分区独立营和11个县(市)中队。1968年12月, 肇庆军分区独立营调防惠阳,改称惠阳军分区独立营;汕头军分区独立营营部带1连和惠阳军分区独立营3、4、5连,新组建肇庆军分区独立营。1970年2月,肇庆军分区独立营改称广东省军区独立第7营,领导关系不变。1975年12月,11个县(市)中队改编为人民武装警察中队,交回肇庆地区公安局建制领导。1977年3月,独立第7营改称为肇庆军分区独立营。1982年12月,分区独立营交回专署公安处改编为人民武装警察。1987年4月,组建广东陆军预备役步兵第1师步兵第3团。1996年2月所辖罗定、郁南、新兴县(市)人民武装部,划归新建的云浮军分区建制。继任司令员高飞、胡荣伦、张扬元、赵资贤、苏汝佳,政治委员贾德芳、宋裕宽、智德经、刘学权、葛梅初、陈国汉、林伯成。韶关军分区 1949年11月,由粤赣湘边纵队北江第1、2支队,独立第4团和粤桂湘边纵队、连江支队合编组成北江军分区,驻韶关。司令员黄业,政治委员伍晋南(兼)。辖3个独立团(广东军区独立第10、11、12团)和16个县大队,共8661人。1950年9月,独立第10、11、12团缩编为独立第6、7团,11月,又扩编为独立第9、10、11团。1951年4月,以独立第11团为基础,组成广东军区税警团,8月,以独立第10团为基础,组成暂编第5团。均归华南军区直接领导。同时,组建独立第32团(劳改团),归分区建制领导,12月改归省公安厅建制领导。1952年10月以北江军分区为基础和西江军分区一部合编组成粤北军区。代司令员李学先,兼政治委员伍晋南。辖独立第3团(由原北江军分区独立第9团改称)、18个县(市)人民武装部、10个土改连。1953年3月,由江西军区调来步兵第471团改编为暂编第31团,归粤北军区领导,5月,独立第3团移交广东省公安总队,番号撤销。10月,暂编第31团番号撤销,缩编1个营调给暂编第29团,另3个连调给中南军区训练团。1956年3月,粤北军区缩编为韶关军分区,粤北军区番号撤销。司令员符振中、后曾日章、赵月光,政治委员林名勋(兼)、左铭(兼)、郑星燕(兼)、肖长桃。辖17个县(市)兵役局。1959年5月县(市)兵役局改称人民武装部。1962 年1月、6月,先后组建翁源县步兵、韶关军分区直属步兵连,均归军分区建制领导。1963年5月,翁源县步兵连改归省公安总队建制,番号撤销。1964年12月,接收0952部队一个步兵营,扩建为独立第9、10两个营,归军分区领导。1966年7月,接管韶关专署公安支队和16个县(市)公安中队,改编为军分区独立团和16个县(市)中队。11月,独立第9、10营,调归省军区独立第1 师建制领导。1969年3月,军分区独立团调防广州,改编为广州军区驻广州独立第1团;湖南省军区步兵第1团调来韶关,改编为广州军区驻韶关独立团。12月,该团与广州警备区独立第8团对调,广州军区驻韶关独立团调归广州警备区,改称广州军区驻广州独立第3团;广州警备区独立第8团调防韶关,改称广州军区驻韶关独立团,归军分区领导。1970年2月,广州军区驻韶关独立团改称广东省军区独立第5团,领导关系不变。1975年12月,16个县(市)中队交回地区公安处,改编为人民武装警察中队。1977年3月,独立第5团缩编为军分区独立营,省军区独立师第3团改编为独立第4团,改归军分区建制领导。1982年11月,独立第4团和军分区独立营,移交地方改编为武警部队。12月,韶关市人民武装部升格为副师级单位,改归省军区直接领导。曲江县人民武装部改归韶关市人民武装部领导。1983年5月,撤销韶关市人武 部,增设韶关市城市民兵工作办公室。1986年5月,撤销韶关市城市民兵工作办公室,组建 韶关市北江、浈江、武江3个区人武部。1987年4月,组建广东陆军预备役步兵第1师炮兵团。1992年12月,英德、佛冈、连山、连南、连州、阳山县人民武装部划归新建清远军分区建制领导。继任司令员黄布、金瑛、姜吉田、蓝秦英、黎宇桐、孙寿君、张潭旺,政治委员鱼鉴、江田、张明远、黄皆平、刘文科、杨伯练、易小阳。茂名军分区 1983年8月,由湛江军分区分编组成。辖茂名市和电白、化州、高州、 信宜县人民武装部。9月,撤销茂名市人民武装部。1986年6月,成立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武装部。历任司令员聂其洪、莫才明、孙友芝、汤金华、郭苏建,政治委员陈德贻、赖永光、钱民乐。 江门军分区 1983年5月由佛山军分区分编组成。将新会、台山、开平、恩平、鹤山县人民武装部划归江门军分区建制领导,撤销江门市人民武装部。8月,阳江、阳春县人民武装部划归江门军分区建制领导。1986年6月,组建江门市城区、郊区人民武装部。1992年10月阳江市人民武装部撤销,成立阳江军分区,阳春县人民武装部划归阳江军分区建制领导。1994年4月,城区、郊区人民武装部分别改称江海、蓬江区人民武装部。历任司令员雷明光、严集兴、庄根南、孙寿君,政治委员赵仁礼、吴正慈、蔡河义。深圳警备区 1979年4月,由宝安县人民武装部改称为深圳市人民武装部,领导关系不变。1982年10月,升格为副师级单位,改归省军区直接领导,辖宝安县、罗湖区人民武装部,1983年3月,升格为正师级。1985年10月,改编为深圳警备区。1990年1月、9月,1993年3月先后成立福田区、南山区、龙岗区人民武装部。宝安县人民武装部改称宝安区人民武装部。历任司令员庄根南、李友烈,政治委员黄继友、陈德贻、黄志忠、曹绍业。珠海警备区 1979年4月,由珠海县人民武装部改称为珠海市人民武装部,领导关系不变。1982年12月,升格为副师级单位,改归省军区直接领导。1983年3月,升格为正师级。1985年10月,以守备第11师为主与珠海市人民武装部合并组成珠海警备区。辖54442部队、船运大队及斗门县、香洲区人民武装部。历任司令员赵资贤、高存亮、孙友芝,政治委员肖时照、方福祥、覃佐堂。河源军分区 1992年10月组建。历任司令员张坤登、吴新源,政治委员胡修海、熊龙胜、王本余。辖源城区、东源县、连平县、和平县、龙川县、紫金县人民武装部。潮州军分区 1992年10月组建。历任司令员黄迪之、孙汉波,政治委员赵福瑞、张新民、肖炳石。辖湘桥区、潮安县、饶平县人民武装部。揭阳军分区 1992年10月组建。历任司令员王旭川、肖敏坤、钟友森,政治委员刘继生、曾佛胜。辖榕城区、揭东县、揭西县、普宁市、惠来县人民武装部。汕尾军分区 1992年10月组建。历任司令员周清华、魏维涛,政治委员张道生、何 铭清。辖城区、海丰县、陆丰市、陆河县人民武装部。清远军分区 1992年10月组建。历任司令员周祖震、黄礼华,政治委员李松柏。辖清城区、清新县、英德市、佛冈县、连山县、连南县、连州市、阳山县人民武装部。阳江军分区 1992年10月组建。历任司令员梁菊初、崔晓汉,政治委员丁福华、曹 绍业、邓梦柏。辖:江城区、阳东县、阳西县、阳春市人民武装部。东莞军分区 1994年1月组建。司令员周季和,政治委员陈清田。辖区未设现役武装部。中山军分区 1994年1月组建。司令员王宏恩,政治委员赵福瑞。辖区未设现役武装部。云浮军分区 1996年2月组建。司令员曾宽明,政治委员曾拂星。辖:云城区、云安县、罗定市、郁南县、新兴县人民武装部。1992年10月26日,广州军区通知,根据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的决定,湛江、韶关、佛山军分区,对外均另挂警备区牌子,履行城市警备任务。 Posted:2020-01-11 20:21 |ytsheu理事局常务副主席级别: 管理员精华:7发帖: 35763积分: 181796金钱: 73350威望: 19在线时间:2568(小时)注册时间:2005-02-23最后登录:1970-01-01五、 公 安 部 队解放初期各地的公安武装,随着各级人民政府的建立而产生,名称不一,编制混乱, 缺乏统一的领导和管理。1950年1月,全国公安会议决定将全国各地公安武装统一整编为中 国人民公安部队,隶属各级公安机关。9月,军委进一步决定,将全国公安部队统一整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公安部队,划入解放军序列。中南军区公安部队司令部遂于11月在汉口成立,司令员詹才芳,政治委员卜盛光。1951年3月,辖中国人民解放军公安第9师(警备武汉)、 第10师(警备广州),武汉、广州两市公安总队,中南、华南两个公安警卫团,以及广西、河 南、湖北、湖南、江西5省公安总队。5月,增辖分别由湖北、河南组建的公安第11、12师。 1952年4月,又增辖广东省公安总队。4月,公安第11、12师调出,改编为建筑工程第7、8师;步兵第142、147师调入,改编为公安第11、12师。7月,中南军区公安部队司令部移驻广州。1954年9月,与广东武装工作部合并,番号为中南军区公安部队部兼广东军区。1955年7 月,中国人民解放军公安部队改名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公安军,成为解放军五大军种之一。中南军区公安部队部兼广东军区遂改名为广州军区公安军司令部兼广东军区。同时将专(行)署和县两级公安部队移交地方公安机关,改编为人民武装警察。1957年9月,公安军番号撤销,复称中国人民解放军公安部队。广州军区公安军早在6月已撤销,在广东担负海边防和城市内卫治安任务的公安部队划归广东军区统一领导。1958年12月,内卫执勤和部分担负海边防任务的公安部队,又转隶广东省公安厅,改编为广东省公安厅人民武装警察总队,实行以块块为主的领导关系。1962年2月,根据中共中央决定,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实行军事系统和公安机关双重领导体制,广东省公安厅人民武装警察总队改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广东省总队(简称广东省武警总队),在部队建设、军事行动方面受广东省军区领导;在执行公安任务和公安业务方面,受广东省公安厅领导,建制仍属公安厅。1963年2月,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又恢复中国人民公安部队名称,广东省武警总队改称中国人民公安部队广东省总队,建制、体制不变。1964年3月,根据总参谋部、公安部关于“边防公安部队全部交由省军区建制领导”的指示,省总队所属4个边防团全部转隶广东省军区建制领导。1966年6月,根据毛泽东主席意见,军委决定撤销中国人民公安部队番号,统一整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省总队改编为广东省军区独立第2师,8个专(行)署公安支队改编为5个独立团、3个独立营,88个县(市)公安中队改编为88个县(市)中队,分别改归广东省军区、各军分区(含海南军区)、各县(市)人民武装部建制领导。1973年9月将8个边防检查站,12月将63个消防中(大)队,1976年1月将88个县(市)中队,1982年12月将担负内卫执勤和部分担负海边防任务的部队,先后移交广东省公安厅,1983年1月1日正式重组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广东省总队,脱离解放军序列。公安第9师 前身为辽宁军区独立第4师。1948年4月,改称独立第11师。11月,改编为步兵第153师,改属第40军建制。1949年7月,担负武汉警备任务。1950年10月改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公安第9师,辖公安第25、26、27团,师长杨树元,副政治委员马毅之。改隶中南军区公安部队司令部。11月兼武汉警备司令部。1952年2月,开赴鄂、豫两省执行看押劳改犯任务。1953年1月,移师粤东沿海,进驻惠阳、海丰、陆丰、惠来县,接替公安第10师,担负海边防守备任务。1955年7月,改称中国人民解放军公安军边防第9师,辖边防第25、26、27、33团。1956年3月,改编为守备第5师,辖1个步兵团,6个机炮营。师长黄祖华,政治委员郎冲。改归广东军区建制领导。4月改称机炮第5师,8月,改称守备第9旅。1957年5月,合并于合浦军分区,部队改编为守备第13、14团。1959年4月,合浦军分区番号撤销,守备第13、14团移交0965部队,脱离广东军区建制。公安第10师 前身为冀东军区独立第4师。1948年11月,改编为步兵第158师,属第4 5军建制。1949年4月南下,10月,参加衡宝战役后,进驻湖南邵阳,执行剿匪任务,脱离军的建制,归第12兵团指挥。1950年1月,移师广西宜山,兼宜山军分区。4月,移防广州,接替第132师执行广州城市警备任务,转隶广东军区。9月,兼广州警备司令部。10月,改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公安第10师,辖公安第28、29、30团。师长李道之,政治委员王晓生。改归中南军区公安部队司令部建制领导,任务不变。1952年1月,与广东省边防局合并,改称中国人民解放军公安第10师兼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广东省边防局。局长李道之,第一政治委员朱民亲,第二政治委员鲍启祥。部队担负海边防守备任务。增辖公安第76、77团。76团驻海丰,77团驻阳江,28团移驻汕头,29团移驻前山,30团移驻深圳。7月,师部移驻中山石岐。1953年1月,76、77团分别调至河南信阳、湖北沙洋,执行看押劳改任务。脱离10师建制;28团由汕头移防粤西。2月,华南公安警卫团拨归10师领导,驻守雷州半岛,1955年2月,改称公安第76团。7月,10师改称中国人民解放军公安军边防第10师,辖边防第28、29、30、76团。1956年3月,边防第10师改编为守备第3师,辖1个步兵团、7个机炮营、1个炮兵营。师长焦玉山,政治委员周绍明。改归广东军区建制领导。4月,改称机炮第3师。8月改称守备第10旅。1957年5月,合并于佛山军分区,部队改编为分区领导的守备第8、9、10团。1959年4月,佛山军分区分编组建守备第10师,隶广东军区,辖守备第37、38、39团及第1、2、3、5海上巡逻队。公安第11师 前身为东北军区独立第10师。1948年11月,改为步兵第151师,归第38 军建制。1950年3月,进驻广西,兼龙州军分区,归广西军区领导。1951年3月,免兼龙州军分区,改称步兵第142师,转隶第48军建制。4月,开赴粤北乐昌整训待命。1952年4月,改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公安第11师。师长曹灿章,政治委员杜西书。辖公安第31、32、33团。隶属中南军区公安部队司令部建制领导。除少数兵力执行看押湘、鄂两省劳改任务外,大部兵力分驻韶关以北粤汉铁路沿线,执行剿匪肃特和“三防”任务。12月,公安第32团赴朝参战,脱离师的建制。1953年1月,移防粤东沿海,进驻黄岗、大埕半岛、南澳岛、达豪、海门等地,执行海边防守备任务。师部驻汕头,兼汕头警备司令部。3月,接收粤东军区拨给的5个土改连、炮兵连和南澳独立营,整编为炮兵营,接收粤西军区拨给的水上大队,整编为水上巡逻第3大队。1954年9月,隶属中南军区公安部队部兼广东军区建制领导。1955年6月,师及31团番号撤销,31团改称南澳守备团,暂归0951部队领导;33团改归公安第9师建制;师部及直属队调归海军旅大防卫区。公安第12师 1952年4月,由第49军第147师改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公安第12师兼广西省边防保卫局。师部驻南宁。师长郑贵卿,政治委员沈东屏、鲍启祥(后)。辖公安第34、35、36、78团。分别驻防城、宁明、合浦、靖西,执行边防守备任务。隶属中南军区公安部队司令部。1955年9月,师番号撤销,师部调往福建,归南京军区空军建制;所属4个团,拨交广西军区领导。广东省公安总队 1952年2月,由华南军区独立第32团、广东省公安厅联合后勤处、 广东省公安厅公安大队,以及全省各地公安武装合编组成中国人民公安部队广东省总队。政治委员寇庆延(省公安厅长兼),副总队长陈开路(8月升任总队长)。3月,接管华南公安团。4月,改称中国人民解放军广东省公安总队,列入解放军序列,归中南军区公安部队司令部建制领导。辖:华南公安团,省直属公安大队,东江、西江、北江、珠江、粤中、兴梅、潮汕、高雷专署公安大队,海南行署公安大队,海口、汕头、湛江市公安大队,佛山、江门、韶关市公安队,以及11个直属连、4个独立排共19098人。总队机关驻广州市多宝路昌华新街。1952年10月13日为适应地方行政区域的变动,8个专属公安大队合编为4个行署公安大队,即:潮汕、兴梅专署公安大队合编为粤东行署公安大队;高雷、粤中专属公安大队合编为粤西行署公安大队;东江、北江专属公安大队合编为粤北行署公安大队;珠江、西江专属公安大队合编为粤中行署公安大队。1953年2月,华南公安警卫团(华南公安团改称),调归公安第10师建制领导。原属广东武装工作部领导的中南军区独立团改称广东省公安团,划归广东省公安总队建制领导(12月,恢复原番号,调回广东武装工作部)。1954年12月,中南公安警卫团、团直带第5、7连与广东省公安总队第1大队第5、6队合编为广东省公安团,隶属总队建制领导。1955年5月,中国人民解放军广东省公安总队番号撤销,所属部队由中南军区公安部队部兼广东军区统一管理和指挥。8月1日,根据国务院《关于专、县公安部队改编为人民警察的命令》,广州军区公安军司令部兼广东军区将5个专(行)署公安大队,84个县公安队共5640人移交广东省公安厅,改编为人民武装警察。7月25日,广东省公安厅建立人民武装警察管理处(即第10处),管理全省人民武装警察业务。同月,由海南军区组建海南公安团。9月,由广州市公安总队和公安第9、10师抽调人员组建广东省公安预备团。10月,广东省公安团、广东省公安预备团和海南公安团分别改称中国人民解放军公安军广东省内卫第45、46、47团,隶属广州军区公安军司令部兼广东军区建制领导。1956年6月,广州军区公安军司令部兼广东军区分编为广州军区公安军司令部和广东军区,驻广东之公安边防、内卫部队归广州军区公安军司令部建制领导。1957年6月,广州军区公安军司令部番号撤销,其所属广东的省内卫第45、46团(8月合编为广东军区内卫团),广州市警备团(8月改称广州市公安内卫团),8个市公安队,10个边防检查站以及4个海上巡逻队全部划归广东军区建制领导,省内卫第47团,海口市公安队、海口边防检查站拨归海南军区建制领导。1958年5月,9个市(含海口)公安队移交广东省公安厅,改编为人民武装警察。根据中共中央批准的中央军委《关于公安部队整编问题的报告》,1958年12月起,广东省公安厅陆续接收了中国人民解放军铁道内卫第2师师部带第4团2个营,广东军区内卫团,广州市内卫团,海南军区内卫团,边防第6、8团,边防检查处带11个(含海口)边防检查站,2个边防对外侦察站以及第4海巡队、军犬训练队等,共9249人,随即与人民武装警察管理处、防空处及各专、县民警(大)队,于1959年1月合并组成广东省公安厅人民武装警察总队,隶属广东省公安厅,实行以块块为主的领导关系。总队长文彬,第一政治委员王宁(公安厅长兼),政治委员李志杰。下辖7个支队(1、2、3、4支队,海南、汕头公安局、处及民警支队和广州市公安局民警支队),4个专署公安处民警大队(湛江、佛山、韶关、高要),11个边防检查站(深圳、拱北、黄埔、湛江、汕头、汕尾、江门、海口、八所、北海、东兴)以及医院、文工团、体工队、干训队、警犬训练队、海巡队、直属中队、农场等,共有干部战士20327人。总队机关驻广州市较场北路24号(后迁至22号)。1962年2月1日,根据中共中央关于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实行军事系统和公安机关双重领导的决定,广东省公安厅人民武装警察总队改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广东省总队,恢复部队编制,享受解放军同等待遇,建制仍属公安厅。部队建设,受武警总部和广东省军区领导;执行公安任务,受省公安厅领导。总队长文彬(兼公安厅副厅长),第一政治委员王宁(公安厅长兼),政治委员李志杰(兼公安厅副厅长)、蔡炳臣。总队所属第1、2、3、4支队及广州市公安局支队依次改称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广东省总队第1、2、3、4、5团。6月至11月,又先后组建第6、7团和东兴边境工作站、广州边防检查站。至1963年1月底,总队下辖7个团、6个专(行)署支队、11个边防检查站以及边境工作总站、训练大队、文工团、医院、警卫队、军犬训练队、警通连、直属连等。1963年2月1日,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广东省总队奉命改称中国人民公安部队广东省总队,隶属中国人民公安部队总部建制领导,继续实行军事系统和公安机关双重领导体制。总队长、第一政治委员同前,第二政治委员蔡炳臣、张崇贤(后)。为适应地方行政区域的变动,同月,组建惠阳专区支队。9月,增建第8团。1964年3月,根据总参谋部、公安部关于“边防公安部队全部交由省军区建制领导”的指示,将边防第3、4、6、7团移交广东省军区建制领导,依次改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守备第115、116、117、118团。9月,增建广州白云边防检查站。1965年7月,增建第3团和梅县专区支队,并将东兴边境工作站,东兴、北海边防检查站及合浦、东兴、灵山、钦县、北海等5个县(镇)中队划归广西总队建制领导。至1966年6月底,总队辖第1、2、3、5、8团,8个专(行)区支队,10个边防检查站,88个县(市)中队,以及直属警卫队、训练队、集训队、海巡中队、军犬训练队、医院等。1966年6月,根据毛泽东意见,中国人民公安部队番号撤销,从7月1日起统一整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公安部队广东省总队除将海南行署支队,海口、八所边防检查站划归海南军区,医院划归广州军区后勤部建制领导外,其余全部移交广东省军区,组建独立第2师,各军分区独立团、营,及各县(市)中队。1976年1月,各县(市)中队改编为人民武装警察,改归广东省公安厅(局)建制领导。3月,广东省公安厅(局)武装民警处(科)成立,管理各县(市)人民武装警察中队。1982年6月,中共中央决定将人民解放军担负内卫执勤任务的部队,同公安部门实行义务兵役制的武装、边防、消防警察,统一组成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12月,广东省公安厅接收了广东省军区担负内卫执勤任务的部队、部分守备部队,及医院、门诊部等,与原公安厅边防局、消防处、武装民警处三警合一,于1983年1月1日,重新正式组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广东省总队,隶属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总部,同时受广东省公安厅领导。历任总队长张建南、陈文理、张炳生,政治委员宋志英(公安厅长兼)、文广智(公安厅长兼)、陈绍基(公安厅长兼)、何景涣。1987年1月,全省边防、消防部队从总队编制序列中划出,由公安机关直接领导。至1993年底,总队下辖5个直属支队、20个市支队、1个指挥学校、1个警犬基地、1所医院。广州市公安总队 1949年11月,由粤赣湘边纵队独立第6团及9个地方连队共1434人,合编组成广州市公安局公安总队。12月,以广州市公安局公安总队和粤赣湘边纵队独立第2团为基础,加上各军分区、野战军拨来的9个连队及广东省公安干部学校的800余名学生,合编组成中国人民公安部队第19师,辖公安第55、56团及教导队,共3864人。1950年1月,公安第19 师改编为中国人民公安部队广州市总队。总队长李国良、肖远久(后),政治委员何明。辖公安第1、2团和教导队。仍属地方公安机关建制领导。1951年3月,转隶中南军区公安部队司令部,列入解放军序列,同时从各军分区抽调连队,组成公安第3团。1952年1月,接替公安第10师,兼广州警备司令部,全面执行广州警备任务。4月,改称中国人民解放军广州市公安总队,总队长肖远久,第一政治委员黄华清(兼)、薛焰(后兼),第二政治委员罗有荣、方国南(后)、稂欣(后)。同月,广州市公安局政治保卫队转隶广州市公安总队建制。1953年2月,成立军事轮训队。9月,撤销营的建制。1954年9月,隶属中南军区公安部队部兼广东军区。1955年7月,番号改称中国人民解放军公安军广州市总队。先后隶属广州军区公安军司令部兼广东军区、广州军区公安军。1957年6月,广州军区公安军番号撤销,广州市总队缩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广州市警备团,归广东军区建制领导。8月,改称中国人民解放军广州市公安内卫团。团长孟宪奎,政治委员王树昌。辖5个营。1958年12月,广州市公安内卫团番号撤销。将具有公安性质的第1、4营和摩托连移交广州市公安局,改编为广州市公安局人民武装警察支队;团部及第2、3、5营改编为广州军区步兵第3团(仍归广东军区建制领导)。 华南公安警卫团 前身为江汉军区警卫团。1950年4月,调驻广州,改编为中共中央华南分局警卫团。10月,改称华南公安团,团长胡福保,政治委员刘生民。辖3个营。隶属中南军区公安部队司令部。1952年3月,转隶中国人民公安部队广东省总队。4月,改称中国人民解放军华南公安警卫团。1953年2月,划归公安第10师领导,调驻雷州半岛担任海边防任务。1955年2月,改称公安第76团,任务、领导关系不变。中南公安警卫团 前身为第四野战军警卫第2团第3营。1949年7月,改编为华中支前司令部警卫营。10月,扩编为中原临时人民政府警卫团。1950年2月,改编为中南军政委员会警卫团。11月,隶属中南军区公安部队司令部建制领导。1951年3月,改称中南公安团,团长王世选,政治委员杨伯林。1952年6月,改编为中南军区公安警卫团(简称中南公安警卫团)。1953年9月,中南军政委员会公安部政治保卫队改隶中南公安警卫团。1954年12月,中南公安警卫团番号撤销,所属第1营拨归武汉市公安总队,团部率第2、3营调 至广州,2营拨归广东省公安总队第2大队,3营部带第10、11连拨归公安第10师,第8、12连拨归广州市公安总队,团直和第5、7连与广东省公安总队第1大队第5、6队合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广东省公安团,隶属中南军区公安部队部兼广东军区建制领导。六、 守 备 部 队担负军事要地防守任务的部队统称守备部队。根据需要与可能确定驻守兵力,编设守 备师(旅)、团、营建制部队,依托工事,坚守作战,保证守备目标的安全,隶属军区、省军区或野战军领导指挥。为加强广东海边防守备力量和边防公安部队专业建设,1956年3月奉 国防部命令将公安部队担负的边防与守备任务分开,组建5个守备师。守备第1师 师部由公安军边防第9师第25团团部扩组。所辖8个机炮营,分别由边防第25团、第33团和0951部队抽调的建制分队组成。归0951部队领导指挥。1956年4月,改称机炮第1 师;8月,改称守备第22旅。1957年5月,并入汕头军分区,部队整编为守备第1、2、3团,1959年4月,由汕头军分区分编组建守备第22师,辖守备第1、2、3团,编成后交归0951部队领导指挥。1961年4月,守备第22师番号撤销。守备第2师 师部由公安军边防第9师第26团团部扩组。所辖15个营,分别由边防第2 6、27团和0952部队抽调建制分队组成。归0952部队领导指挥。师长刘远生,政治委

网络热门关键词

  • 1、深圳广东中旅
  • 2、且试天下txt新浪
  • 3、修真魔皇txt
  • 4、克里希纳河
  • 5、堕落之后书包网
  • 6、丑女无敌第4季
  • 7、百星酒店粤语快播
  • 8、西决在线阅读
  • 9、魔幻牌
  • 10、绫濑遥av
第一中学——为您搜集全国各地一中网站信息联系方式。
网站简介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2014 www.15033.cn, Inc.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