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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资讯】泰安望岳中学2020年招生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1年2月7日责任编辑:林小果来源:新民晚报

根据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泰山区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意见》(泰山政发[2020]35号)文件精神,结合泰安望岳中学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深化基础教育改革创新,化解“大班额”等难点热点,大力促进教育公平,依法保障少年儿童接受教育的权利,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张衍新

副组长:张复胜 吴 红

成 员:姜忠杰 张让席

刘向阳 薛承广

招生办公室主任:薛承广

工作人员:

尚念奉 兰程程 卫成峰 薛 娟

韩 静 刘会营 李 顺 刘 霞

徐 花 陈文文 韩金宝 耿继成

三、招生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学校及时将招生有关政策、信息通过网络、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向社会公示,严格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时间、统一程序”的要求,做好招生工作,切实保障程序公开、机会公平、结果公正。

(二)坚持划片、统筹、免试入学的原则。

学校按照划定的学区范围招生,应招尽招;根据各街道镇和区教育局按照统筹安排的原则做好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

(三)坚持计划总控、班额严控的原则。学校按区教育局确定的招生计划接收适龄儿童和少年入学。初中一年级招生班额控制在50人以内。

(四)坚持服务为民、便利群众原则。认真落实市区两级“贴心代办”工作要求,开展信息对接试点工作,提前对接房产信息和社保信息,努力做到让“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不断提高服务效率和便民服务水平。

四、招生对象

1.具有泰山区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

2.具有泰山区学籍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户籍所在地位于泰城中心城区范围以外(以2020年新修改《泰安市城市总体规划》为准)。

3.其他情况

现役军人子女,按照《山东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办理;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按照公安部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要求办理;外来客商子女,按照市政府《关于印发<外来客商子女入学规定>的通知》要求办理;持有“泰山人才金卡”的高层次人才子女,按照相关要求办理;外籍学生、港澳台籍学生,按照教育部和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入学规定执行。

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若因学位限制无法接收,须回户籍所在地或其他符合就读条件的地区就读。

五、审核资料

(一)泰山区户籍

1.户口簿;

2.房产证(不动产证)或者购房合同;

3.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房产、一直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共同居住、且三代户籍在同一户口簿的,以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地址为依据,在房产所在学区学校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可按学区内生源予以接收,查验家庭户口簿、房产证明等相关材料。若招生计划已满,由区教育局或街道镇统筹安排入学。

(二)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户籍所在地位于泰城中心城区范围以外(以2020年新修改《泰安市城市总体规划》为准)。

1.户口簿;

2.《居住证》或《流动人口居住登记证明》(办理时限1年以上);

3.房产证或在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租房期限1年以上,小区物业费用缴纳证明);

4.监护人劳动用工合同(工作满1年以上,人社部门备案)或泰山区工商营业执照(泰山区税务部门的纳税或申报证明,1年以上);

5.在泰安市或泰山区社保部门连续缴纳1年以上的社会保险证明(不再提供纸质证明材料,由学校网上提报审核);

(三)特殊情况认定

1.因房产抵押贷款无法提供房产证明原件的,报名时需提供加盖银行抵押贷款章的房产证明复印件。

2.已购房居住但未办理房产证(不动产证)的,报名时需提供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购房原始发票和房屋质量保证书,学校需到实地进行家访确认。

3.按照2020年开始实行的每套房产(住址)原则上小学每5年、初中每4年只能享受一次划片招生机会(多胞胎生育或法定监护人合法多胎生育的除外,但需提供相关证明)的要求,依据近四年或者五年招生的数据库信息,做好房产年限审核工作。

4.法定监护人出示的房屋产权须为100%产权、房屋性质为住宅。

六、招生流程

1.8月14日,学校公布招生工作方案及工作安排,小学召开毕业生家长会宣讲招生政策和网上操作流程。学校安排工作人员参加并就今年的招生意见政策进行深入宣传。

2.8月15日—8月16日,完善信息。小学毕业生父母或者监护人登陆“泰山区中小学招生平台”(网址:http://tsedu.993721.net),修改完善家长联系电话、学生身份证号,补充监护人身份证号、房产证(不动产证)号及房屋座落。

3.8月17日—8月18日,泰山区教育局汇总招生平台信息。

4.8月19日—8月27日,学校审核并录取学生。

A、小学毕业生父母或监护人凭毕业生小学学籍号和身份证号登陆“泰山区中小学招生平台”,查询确认资格审核学校为泰安望岳中学。

B、住址信息一致的可持“审核资料”中所需材料原件、复印件,按照方案中安排的时间到学校审核;

C、住址信息不一致的可持证明材料(属于我校学区的房产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及在平台打印的《小学毕业生信息表》到泰安望岳中学进行审核登记。

D、学校在招生平台查询监护人房产信息是否属实或者进行家访,学校确认属实的,可向区教育局提出调拨申请,生源调拨完毕后,学校直接点击录取。

5.8月26日——8月27日,安排统筹生源。区教育局向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安排符合统筹入学条件的生源。

备注:泰山区户籍在外地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可持户口簿、房产证(不动产证)及学籍证明等材料于8月15日-16日到东岳中学南院小学部(泰山区教育局招生办公地点)采集信息。未在网上登记信息或提报虚假信息的,不作为入学依据。

七、招生管理

(一)泰安望岳中学继续承担原泰安市实验学校西校区的学区生源入学任务。

(二)进一步严肃招生工作纪律。学校认真落实教育部招生工作“十项严禁”纪律,即:(1)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2)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3)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4)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5)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6)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7)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8)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9)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教育行政部门也不得对学校中高考情况进行排名,以及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中高考成绩数据;(10)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三)进一步做好残疾儿童等特殊群体入学工作。学校应当接受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并为其学习、康复提供帮助,对不适合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学生,协助做好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联络工作。学校主动对接扶贫工作部门,了解本地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失学、辍学儿童的登记、劝返、报告工作,保障所有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完成义务教育。

(四)进一步规范学籍注册工作。学校招生工作与学籍注册同步完成。新生建籍必须依据招生平台信息,学校录取新生并通过审批后,立即将招生平台的学生电子信息导入山东省基础教育管理信息化平台,为新生办理学籍注册手续,做到人校一致、人班一致。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违规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的学生不得办理学籍。

八、招生要求

(一)强化责任。招生有关部门要在区政府教育局统一领导下,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做好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学校要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管理,精心组织,规范操作,严格程序,严明纪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保障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二)阳光招生。学校要严格按照招生政策的具体要求和时间安排开展工作,同时做好招生方案和招生信息的公示,进一步增强招生工作的透明度。继续实行家长诚信承诺书制度,对在招生工作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划片入学资格。学校要张贴家长承诺书样表,接受社会监督,营造诚信招生环境。

(三)广泛宣传。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事关千家万户,学校高度重视,安排专人,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刊、微信、QQ、宣传展板、家长会等宣传途径,特别是利用好区教育局印制的幼升小和小升初入学指南宣传手册,广泛宣传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政策,认真解释社会和家长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做到招生工作阳光透明,招生政策家喻户晓。

九、泰安望岳中学进周边各小学宣传招生政策具体安排:

1、御碑楼小学

尚念奉 薛承广 兰程程

2、仓库路学校

卫成峰 李 顺 陈文文

刘 霞 路 云 徐 花

3、七里学校

尚念奉 兰程程 刘会营

4、三里学校

薛承广 薛 娟韩 静

十、泰安望岳中学具体审核材料时间及分批安排:

1、家长经过查询确认,资格审核学校属于“泰安望岳中学”的,请带好相关材料,由孩子父母或监护人,带孩子,根据大门口指示牌,到指定教室审核材料;

8月19日上午8:00——11:30

三里学校、迎胜小学毕业生审核资料

8月19日下午2:30——6:00

七里学校、御碑楼小学毕业生审核材料

8月20日上午8:00——11:30

下午2:30——06:00

仓库路学校及其他小学毕业生审核材料

2、家长经过查询确认,资格审核学校不是“泰安望岳中学”,但是实际居住在“泰安望岳中学”学区内的,请带好实际居住相关材料,由孩子父母或监护人,带孩子,根据大门口指示牌,到指定教室审核材料;

8月21日、22日上午8:00——11:30

下午2:30——06:00

3、8月24、25,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区内生源,到校审核材料。

温馨提醒:

1.请家长和孩子在规定的审核时间内到学校进行审核,务必一同前往。

2.由于天气比较热,办公条件有限,等待时间有可能比较长,请勿让祖辈、老人到校审核,以防天热中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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