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生源地助学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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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生源地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学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
相关政策
1申贷金额及贷款用途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不低于1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高于8000元的,按照8000元确定。
2贷款期限及利率
按全日制本专科、研究生学制加13年确定,最短不低于5年(不含5年),最长不超过20年。
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并且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基准利率调整一次。
3何时开始还款,还本宽限期有多久?在读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
毕业当年不再读学位的,在3年还本宽限期内只需偿还利息,毕业第四年开始偿还本金和利息。
4、家庭情况如何认定?经广东省教育厅与国家开发银行广东分行共同确定,本省家庭经济困难的认定部门是高中或村(居)委会或者乡镇(街道)民政部门中的任一单位。
申请学生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国籍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学籍
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3户籍
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4家庭情况
经有权部门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5其他
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
共同借款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年龄
如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的父母时,其年龄原则上在25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
★户籍
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借款学生入学前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与借款人的关系
原则上应为借款人父母
如果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有借款学生其他近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如借款人是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法定监护人,或是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其他
未结清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或高校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作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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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申贷流程及申贷资料
01
在哪儿可以办理申贷手续?
02
初贷办理流程及申贷材料
03
续贷办理流程及申贷材料
01
在哪儿可以办理申贷手续?
首次贷款的时候,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需要一起前往双方户籍所在县级资助中心办理有关申贷手续。续贷时,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一方到原县级资助中心即可办理续贷申请手续。
1、网上自助办理
注册个人信息,录入申请信息后导出并打印《申请表》
注意事项:借款人每年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至少两次。
2、家庭经济情况认定部门
办理证明材料
3、县级资助中心
贷前审查,签订合同
4、高校
录入电子回执,核对入帐信息
02
初贷办理流程及申贷材料
1、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为www.csls.cdb.com.cn。
登录系统后,完成注册并填写基本信息、共同借款人信息,提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并导出打印《申请表》。
2、通过高中预申请的同学无需进行家庭经济苦难认定。
未通过高中预申请的同学,需要先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再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申贷手续。
申请表上仅需一个认定单位出具认定意见并加盖公章。
3、持《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并请高校老师与当年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
4、申贷材料
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户口簿原件
借款学生亲笔签字的《申请表》原件
注意事项:如果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本户口簿上,需携带双方户口簿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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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贷办理流程及申贷材料
1、在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续贷手续前,请先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更新个人基本信息,共同借款人信息,提出续贷申请,按系统提示填写续贷声明,在导出打印《申请表》
2、续贷材料:
办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借款学生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
注意事项:如果共同借款人发生变化,需要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共同借款人变更手续,才能进行续贷申请。
3、持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并请高校老师于当年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